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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BOOKLET]砂の薔薇~雪の黙示録(最後不加LOGO的分享)

lucifers27@2006-01-11 21:46


163相簿
密碼:砂の薔薇

鑒於被某個人貼了下面的一段話,所以我決定就算會更新自掃的相簿,但是以後再也不公開放booklet了,而且也不公開分享mp3了。
雖然這樣自己的樂趣少很多,但是總比被盜圖的人用這"著作權"三個字堵來得強…
貼booklet是自己的興趣,看著他們在電腦螢幕上成型並且美美的出現是很愉快的事~
不過這不是責任更加不是義務,難道掃圖、修圖不用花時間嗎?既然在163留言處被人這麼說了,那偶就如某人所願!

話說,偶要求某人將他163相簿的某些booklet拿下,因為我分享帖出來的時候就寫明了,並不希望他們到處被貼,僅供個人私下收藏就好~
這下可好了,還被那人要求要證明,他留言是這麼寫的:
『你想维护你的著作权的话,请列出那些属于你,并出示相关证明,谢了』
東西本來就是自掃的,不相信的話他可以去別的地方找!
有些比較沒人弄的booklet如果找得到,而且提供的人敢說那東西是他自己掃的,很好,那我絕對敢跟他們當面對質…
漫遊跟音樂花園的人都知道有些是我弄的…不相信便罷…何況我並沒有那種義務要提供證明…
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跟他說啥版權的問題,而且也沒有說掃圖的人就應該被怎樣對待,只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尊重,別拿到東西之後就到處貼,不要以為每個掃圖的人弄出來就希望"兒子女兒們"到處流竄…

給我的mail寫著:
『貴殿が運\営されているサイト内に、肖像・歌詞等の無断使用など、当社の権利を明らかに侵害している部分が認められましたので、即刻当該違法行為部分を中止して頂きますよう本書をもちまして警告致します。 (著作権法違反は、3年以下の懲役または300万円以下の罰金に処せられる場合があります) 尚、掲示板やチャットなど、アーティストの音源や肖像・映像等を伴わない部分等については、この限りではありません。 ご理解頂けますようお願い致します。 』
托他的福,如果要求守法,很好,那麼他辦到了,以後我不會公開放東西出來了,就算放東西也一定會加上斗大的唱片行LOGO來"證明"東西是唱片公司的…
讓人能看清楚字,但是絕對無法拿來做其他的用途,也沒啥收藏價值~

著作權?唱片的著作權當然是公司的,可是沒人掃大家可以看嗎?
我真是好奇他身上的東西都是正版的嗎?收的mp3都是從正版CD轉錄到電腦上聽的嗎?如果不是,那我相信他應該是沒資格跟我說什麼著作權違法的事情!!!

最後,別說我不授權給那個人,問題是他一開始連問都沒問就貼了,那授不授權有差嗎??
說實話,對他的態度我敬謝不敏!


最後的最後,感謝喜歡偶掃的booklet的網友,謝謝你們的回文支持,有些在文裡面表達對其中音樂或是歌曲的喜愛,讓我看了很高興,因為能找到同好 :o
另外,也對版主感到不好意思,我寫了這堆發牢騷的文章讓大家感到不快…[/KH]

唸完這堆之後心情大好~:D
引用

chi@2006-01-11 22:00

小lu別氣, 盜圖的人就是行為差勁和厚面皮, 居然用"著作權"三個字來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 以后還是不要分享book好了, 以免被氣倒
引用

vampirehunter@2006-01-11 22:12

momo小路~~顺踢楼上的~~
小路尽管继续扫,咱继续收^^ 这位筒子这么清高就不要自己扇自己耳光的跑过来用你的图了,想要?买正版去好了-v-
引用

维沙@2006-01-11 22:12

真是受不了,明明是从他人处受的惠,却还是一副自己最对,都是别人的不是的态度……你会生气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虽然以后没有pp的booklet看了很可惜……>~~~<

ps:虽然没有听过这部的ost,不过booklet好漂亮,不客气的收下了^^
引用

罗贝离@2006-01-11 22:15

表为了一两个精神病生气,还贴著作权法呢……= =+

大多数人还是很感谢你的~~记住我们这群就好啦~~~

别气别气,摸摸~~~
引用

jianch@2006-01-11 22:22

和那种人计较什么呢,其实楼主可以在图上打LOGO,汗。。。
引用

chi@2006-01-11 22:28

引用
最初由 vampirehunter 发布
momo小路~~顺踢楼上的~~
小路尽管继续扫,咱继续收^^ 这位筒子这么清高就不要自己扇自己耳光的跑过来用你的图了,想要?买正版去好了-v-


[/ku] 笨蛋V要踢偶啊!! 哭跑!!!
引用

nalanchen@2006-01-11 22:52

路酱...

扫图也好,压碟也好
只要是被分享出来了,总会被到处传播或者xx的……

如果我要追究起有多少人盗x偶压的碟,多少人盗图..........那我整天连吃饭上厕所的时间都没了==

不需要在意那些渣滓的言语...

当然,我也不会阻止你的决定的^ ^/

PS.顺T下vv叔....好久么T了....> < > < > <
引用

hasumi@2006-01-11 22:58

唉……一上来就看到最后的- -||||||
这种事情不要和他认真,干脆也留言问问他怎么找到这里的吧
要是买正版CD的话上网瞎搜什么,逛到别人像册里做什么?
不买的话想看观后感?那么问他那些贴了微缩封面的个人网站算不算侵害著作法?
未赢利的透露剧情,同人小说ネダバレ算不算侵害角色形象?
转贴算不算尊重著作权?

既然有人无理取闹的话干脆陪他闹吧免得无聊- -
不过又看到这种严肃的警告感觉真好,就好象回到了可笑的八叶时代╮( ̄▽ ̄")╭
引用

Geriluck@2006-01-11 23:21

居然有这种人,唉,一直很感谢lu大的分享,不要被这种无聊、无齿(说话漏风)的人坏了心情。
引用

yingying@2006-01-11 23:23

抱抱嵐嵐~~~跑來支持一下~~~
看完你的牢騷我也不是很生氣了~~的確有點爽~~XDDD

不要臉的人就是要這樣治!!
偷別人的勞動成果還假裝什麽正人君子講版權啊!?
還要提供證據,T君您把自己當根蔥了!
讓人笑掉大牙~~!!
引用

暁   @2006-01-12 00:17

现在的无赖到处都是……如果是偶估计也会这么做吧^^
虽然以后看不到小路同学扫的东西了……不过支持小路同学的决定^^
引用

Takano@2006-01-12 01:26

汗~~~
怎么会变成这样?!
小路别生气了~~~
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小路的LOGO还是很PL啊(爆!不会说点别的么?!)
BS他好了!可是已经BS过很多次了~~~
那个——
小路别气了~~~
汗~~~
引用

蜻蜓点水@2006-01-12 02:57

好伤心的决定...残念T T..不过还是支持小路さん的决定的~

强烈BS这些给脸不要脸的人..别气坏自己就好..
引用

灰羽@2006-01-12 04:17

_________,这世界上的无聊人真不止一个两个
幸好现在我已经会自动屏蔽了

支持下小路^^y 飘走(((m-_-)m~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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