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九重凛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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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也要双关一下
说欠[哔]:o
森宫依人@2008-02-18 21:11
引用最初由 九重凛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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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也要双关一下
说欠[哔]:o
玩4p吧:D
vootscannerz@2008-02-18 21:12
引用最初由 九重凛 发布
灭看过...那会好像也在播天龙八部吧?有武打片看肯定是看武打片的...
话说琼瑶片我一部都没看过,还猪哥哥热播的时候我也没看过一集
不知道梅花三弄是不是琼瑶的?很小很小的时候看过几个镜头,里面好像有个戴鬼面具的家伙,把还是小p孩的我吓着了,然后就再也没看过了,是不是梅花三弄我也不记得了,好像又是叫鬼丈夫来着?反正是台湾片,后来我一直很抵触台湾片啊,普通话太难听了,没字幕的话,我根本听不出台湾片在讲什么
九重凛@2008-02-18 21:12
引用最初由 ネタバレ2008 发布
"琼瑶电视剧"和"琼瑶小说"是差别相当巨大两回事..
Gottdrache@2008-02-18 21:14
引用最初由 森宫依人 发布
所以才期待4号8集中X呀:o
其实养鸡女大约也处于相似的状态 看7集里面全身热的:o
以下内容可能涉及剧透,请选择性的观看:玩4p吧:D
cathysun@2008-02-18 21:15
中X党又来了,真可怕[/han]引用最初由 九重凛 发布
寒,我的确是司厨,是最牛b的那个司厨:cool:
不过不是你说的那个四个字的家伙哦,我id是一串英文的,楼里面出现得不是很多
九重凛@2008-02-18 21:15
引用最初由 vootscannerz 发布
梅花三弄是琼瑶
你看的三部曲最不好看的「鬼丈夫」
yvonn@2008-02-18 21:16
引用最初由 九重凛 发布
嗯,谢谢指教
不过其实我也没看啦,好像是老爸老妈带我去朋友家串门的时候,别人家里再看的吧,我是小p孩,又搭不上大人的话,别人家里的小p孩还在吃奶...又没有玩具给我玩,你叫我能干嘛啊....
九重凛@2008-02-18 21:17
引用最初由 cathysun 发布
中X党又来了,真可怕[/han]
司厨你好,看头像就知道了 [/TX]
滑溜先生@2008-02-18 21:18
引用最初由 yyss527 发布
丰富经验倒是真的,正确处理就谈不上了,无论是对养鸡女还是对比吕美
时间的守护者@2008-02-18 21:19
引用最初由 小酷 发布
你认为把喂过鸡的饭给人吃不属于校园暴力不也是因为感觉?
不如你在大字报上贴“今天我要优待各位,请品尝给鸡吃过的午饭哟”,看多少人会吃吧。
我乐的当然是你喜欢扯上法律却又扯不出所以然咯,诽谤也是有法律定义的,欢迎你诉诸法律将我定罪,等你的好消息~
P.S. 顺便我发现你又开始误导了,我说过养鸡女没常识所以她的行为不算校园暴力,你认为我扣了帽子,现在麻烦你指出我扣了谁?我也觉得有人诽谤哟~
引用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诽谤行为,即不仅捏造事实,并且公然散布所捏造的事实。如果传播的真实的事实,不构成本罪;如果捏造了事实,但未向外扩散,也不构成本罪。本罪对诽谤行为的要求是情节严重,否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无意中散播了失实的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言辞,不构成诽谤罪。但当受损害者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坚持继续撒播的,构成诽谤罪。自己虽未捏造事实,但明知是他人虚构的事实而故意加以传播,并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之目的的亦构成诽谤罪。
犯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必须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
1.只要捏造事实并向第三者转播就是“散布”。
2.在第三者的人数多少上没有规定,捏造事实和被传播的数量多少没有规定。但它是衡量情节严重与一般的认定依据。
九重凛@2008-02-18 21:19
引用最初由 yvonn 发布
可以趁机上去蹭两口...
hinewie@2008-02-18 21:20
剧情比较夸张,现在人物的性格相当丰富。。。。不错ネタバレ2008@2008-02-18 21:20
引用最初由 九重凛 发布
我辈愚顿,3号请明示,虽然我对琼瑶不感兴趣...
yvonn@2008-02-18 21:20
我以为说的是人奶....小酷@2008-02-18 21:22
引用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笑,我真那么做了也不会有人说是校园暴力。
诽谤罪定义在这里,如果你只是单纯说乃绘用可能被鸡沾染过的食物给其他同学吃,没人在意。不过你说的是“乃绘行使了校园暴力的行为,但是因为她没常识所以不算校园暴力”。
没捏造事实么?乃绘这样的行为被你认为是“校园暴力行为”本身就是捏造事实,因为你自己说了,只是感觉而已,没有证据。
引用一个人如果不会分情况讨论,我觉得就别开口闭口法律了。
我现在拿把刀出去砍了个人可以定罪,
战场上我方战士击杀敌方战士不定罪,
精神病人出去砍了一个人也不定罪。
我说养鸡女这样没常识的不算校园暴力,请问我诽谤了哪个“动漫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