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转贴]《心灵之窗》官 ..

az508@2009-09-05 19:42

那么,大叔你的意思就是,虽然这个组织他错了,但是因为他老老实实承认了的话就要受到惩罚,所以他不应该承认,或者说,他可以玩模糊玩暧昧,但是一定不该正式认错,因为承认了别人就有可能让他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这样么……

虽然站在这个公司的角度去讲这种做法可以理解,但是作为一个普通观众,普通公民来讲,我还是看不惯这种做法。我觉得新海诚就该起诉这个公司,因为我看过秒速5cm,也被感动过,但是我看的是网上的字幕版没给钱,而这个“心灵痔疮”确是用纳税人的钱作的,要是能让他赔点钱给新海诚,我的良心会好受点。

至于道德底限,我觉得这根本就不涉及这种问题。被侵害权益的人像侵害者索求赔偿这是天经地义,假如他没要可以看作他高风亮节或者其它什么,但是仅就要求赔偿的权力来说,这完全不会也不该让人产生道德的内疚感。如果说某诚要求了赔偿是在“压榨”的话,至少我觉得这明显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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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sakura@2009-09-05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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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说的都是事实,你不相信也没有办法.........
但是你们所期望的真心实意的道歉还是别指望了。
你也蛮自以为是的么= =

我哪里希望他道歉呢

在中国这个国度,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怎么都是不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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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monster@2009-09-05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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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提问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你————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是绝对不会也绝对不能就“抄袭”这个问题来道歉的,这个公司只能以“镜头重复”来道歉的。这样做绝对不是为了逃避对网友的问责,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我可以解释给你们听的。

如果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承认“抄袭”“秒速5厘米”,而不是和“秒速5厘米”镜头“重复”,并且就“抄袭”道歉。
那么这一纸申明就成为了有法律效应的犯罪证据,而且这个证据是出自这个公司自己的官方之手。那么“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的申明就成为了这个公司自首的证据,那么新海诚就可以拿着这张出自“自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的自首证据向法院起诉,由于这张申明是出自官方自己的手里的,“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肯定败诉并且要就自己的行为对新海诚进行赔偿。
如果能合法的得到补偿,那么新海诚本着有便宜不赚白赚的道理很有可能就会真的起诉。(如果有“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关于“抄袭”道歉的自首申明他90%会获胜。)

所以“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这种商八股式的申明不是来忽悠我们这些网友的,而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
新海诚也是人,我们谁都不知道他的道德底限是什么。一个奴隶主压榨一两个奴隶都可以丰衣足食一辈子,他新海诚能有机会压榨一个公司,足够他丰衣足食几辈子了,他为什么不会这么做?
所以“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有限公司”绝对绝对绝对不能就“抄袭”道歉的原因就在这里。


我觉得就算大大声说抄了也告不入吧.
除非不授权直接放原版秒5.

电视电台一堆把动漫音乐当背景放的也从来没听说有被告过.

其实抄不抄不是重点, 日本也是抄老美起家的.

这片抄的有多恶我不知道, 也没兴趣知道, 混口饭吃也不容易, 但恶心到人被人喷那是自找, 有人跑出来"力挺" 就变得更恶了[/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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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te@2009-09-05 20:04

八宝斋的疯话:“年度中国感动人物是什么活动,你告诉我一下。”
八宝斋一定是外国人,他不知道年度感动中国(CCTV)。

八宝斋:“kurobakaito同志,对于你的问题我只反问你————胡老大要杀这个论坛的任何一个人,这个人除了伸长脖子等他来还能干什么?”
八宝斋:“社会==胡老大?????你在说什么呀,这里的胡老大是指的哪里的呀?请你慢慢的写一个回帖,就这一句话我真不知道你要问什么。现在连你想骂我什么我都搞不清楚了,就算是吐口水也要排个队嘛。”

八宝斋是袁木的什么人,怎么如此相像?

八宝斋:“用编撰的神话故事来比喻现实生活中的事情,这种手法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小学教材就试图使用“伊索寓言”这种神话故事来教育孩子,效果不太好建议不要使用。”

寓言点到了道德败坏者的死穴,八宝斋浑身不舒服了,企图颠覆人类几千年的智慧。
八宝斋是什么东西,说寓言效果不太好。
回答,你是哪里的人物?什么18岁+6000天,装模作样。
语文不好看不懂文章,请承认。无人歧视残障人士。

为了这个国家的未来,柳州的公司绝对绝对绝对绝对绝对要道歉的,不道歉会丢尽了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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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icar@2009-09-05 20:20

在动漫论坛看到人在打官腔……还很蹩脚
这种逻辑混乱还罗嗦冗长的风格是故意为之还是本色体现
咳咳,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扩大化显然是别有用心,居心叵测,大家不要轻易上坏人的当XD: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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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bo8502@2009-09-05 20:20

不管怎么样,抄是不好的
日本人抄也要鄙视
致敬的话,一般是完全不同的题材不同的情节,但故意那么恶搞
这样没看过原作的会觉得很莫名其妙
看过的知道是致敬,这显然是有所牺牲的,未必是好方法

如果是正经叙述,完全骗到那些没看过原作的人,就该谴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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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云@2009-09-05 20:39

5CM只是部剧情超无聊的渣片,抄就抄吧,那个啥制作公司我支持你们……

道歉个鸟啊,大可以光明正大的声明“我们肯抄是你们的光荣”,既然不违背版权法,就让XX们骂去吧,就当免费宣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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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斯特@2009-09-05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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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M只是部剧情超无聊的渣片,抄就抄吧,那个啥制作公司我支持你们……

道歉个鸟啊,大可以光明正大的声明“我们肯抄是你们的光荣”,既然不违背版权法,就让XX们骂去吧,就当免费宣传了

呵呵,抄了还义正言辞大义凛然光明磊落心安理得呢........TG你看看你做的榜样,在你的“英明领导”下,很多天朝屁民都是这个纱布样子。所以说嘛,天朝就是世界上最不讲法纪的国家这话一点都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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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i@2009-09-05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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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抄了还义正言辞大义凛然光明磊落心安理得呢........TG你看看你做的榜样,在你的“英明领导”下,很多天朝屁民都是这个纱布样子。所以说嘛,天朝就是世界上最不讲法纪的国家这话一点都不假。;)

虽然被你喷的对象的确很值得你去喷,但使用地图炮明显就是找喷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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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idiya@2009-09-05 21:01

话说这东西的DVD在11区会不会像当年的邪神SABER一样买个高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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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斯特@2009-09-05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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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ammi 发布

虽然被你喷的对象的确很值得你去喷,但使用地图炮明显就是找喷的活

嘛,我只是想喷人而已。地图炮使用不当,我道歉。对不起,I AM SO SORRY。没有下次了。すみませんで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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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chan@2009-09-0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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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难道忘记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句经典名言了吗?
我回避了哪个问题了呀,你指出来一下,眼睛花了漏了好多帖子。


現在早便沒正常人理這名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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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obakaito同志,对于你的问题我只反问你————胡老大要杀这个论坛的任何一个人,这个人除了伸长脖子等他来还能干什么?


他可以逃跑的..... 當年文X大X命時, 你不知道有不少人為了不被批X而向南逃(或去其他國家)?

如果當年孫中山跟其戰友是你這德性, 清朝的歷史可能會多數十年, 甚至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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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te@2009-09-0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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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onsicar 发布
在动漫论坛看到人在打官腔……还很蹩脚
这种逻辑混乱还罗嗦冗长的风格是故意为之还是本色体现
咳咳,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扩大化显然是别有用心,居心叵测,大家不要轻易上坏人的当XD:cool:


你才别有用心呢,被TG洗脑的人啊。:cool: 我可是故意配合他的高姿态而已。看不出来吗?他道德高姿态,我就政治高姿态。看见一个纱布,决定问答一番。要是天益还在,他到那里我就可以正式地反对他了。这里讲究太多,什么话只能将一点点,所以才逻辑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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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云@2009-09-0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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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抄了还义正言辞大义凛然光明磊落心安理得呢........TG你看看你做的榜样,在你的“英明领导”下,很多天朝屁民都是这个纱布样子。所以说嘛,天朝就是世界上最不讲法纪的国家这话一点都不假。;)


啥叫不讲法纪啊?根本就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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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公子@2009-09-05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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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obakaito同志,对于你的问题我只反问你————胡老大要杀这个论坛的任何一个人,这个人除了伸长脖子等他来还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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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想说如果你是胡哥就这么干是吧?简单,我去中南海把你的O爆了……
他X的胡哥之所以值得我尊重就在于他不会做这种事,当然你这种傻X一辈子也别想代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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