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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iosehk@2007-06-19 14:13

有人可以舉出不犯法(不用p2p)
又可觀看日本新番連中文字幕的方法

我相信沒有人會犯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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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天使@2007-06-1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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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现在只会扯淡了么?

扯淡的话谁睬你啊,以后别在这里无知地大叫什么“盗版合理”了,搬出黑格尔也救不了你。

的确啊,老黑只是唯心,您高举唯物论河蟹大旗,无敌啊。问一句,您电脑里的XP是自己1000多买的正版吗?您就从来没买过盗版吗?您看到有人卖盗版,用盗版会立即去阻止他的“不合理”行为吗?如果说是,佩服您,偶闭嘴了,不是的话,为何觉悟高到如此境界狗狗知识如此渊博的您为何让不合理的盗版存在您身边?嘴皮子谁都会动,键盘谁都会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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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alogo@2007-06-1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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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笑谈 发布


我没见到有人提倡大力打击,倒是看到有人提倡全面抵置


提倡抵制是不是就不会打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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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D-Joe@2007-06-19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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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有人提倡又如何,那和政府有什么关系,言论自由嘛。说起来,阁下似乎对于香港的“普通法”十分满意,但为何不满香港政府对动画的态度呢?

中學生是這樣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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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iosehk@2007-06-19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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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你先想想自己有什么不好之处吧~


我是來理性討論
提出自己的看法而已
到現時為止
沒有任何人身攻擊
而且遵守網絡禮儀
我尊重你
你尊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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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哆啦@2007-06-1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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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大菠萝12 发布


中国没有哪部法律禁止P2P传播,然后,关于字幕组,字幕组所翻译的文字还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至于对于国外的著作权保护。看下面红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最新)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著 作 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 表 演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基萝你脑子进水了,这个帖子里的某人不就是高呼ganzo进入中国市场会带来“境内出版的外国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受到保护”的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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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谈@2007-06-1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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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ntoniosehk 发布
有人可以舉出不犯法(不用p2p)
又可觀看日本新番連中文字幕的方法

我相信沒有人會犯險


那就得有官方搞了···
我设想由官方在网络上搞,可以在线看,低画质,不能下载等等措施,收取少量费用····
当然,这个是完全不考虑国情,客观原因,版权限制等限制下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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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守护者@2007-06-1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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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狂天使 发布

的确啊,老黑只是唯心,您高举唯物论河蟹大旗,无敌啊。问一句,您电脑里的XP是自己1000多买的正版吗?您就从来没买过盗版吗?您看到有人卖盗版,用盗版会立即去阻止他的“不合理”行为吗?如果说是,佩服您,偶闭嘴了,不是的话,为何觉悟高到如此境界狗狗知识如此渊博的您为何让不合理的盗版存在您身边?嘴皮子谁都会动,键盘谁都会敲。


正是因为我会动嘴皮会敲键盘会唱高调,所以才有资格来教育你,因为你竟然连动嘴皮时都要说盗版好,这叫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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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billk@2007-06-1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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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大菠萝12 发布


林肯神格化?哪有?

以林肯的行为如果不是那个二流演员会让林肯神格化了吗?跑题了.[/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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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yii@2007-06-19 14:17

那啥,在中国目前高唱“盗版合理”恰好是很现实的,很合乎理性的,反对者是逆潮流而动的....
要一下子推翻这种现实性,恐怕还真得日美等联合控告,再加上中国政府真下大决心整顿不可...毫无疑问希望是渺茫的
立法执法守法,说到底都追求本国利益最大化、个人利益最大化,只能潜移默化一步一步慢慢来
至于在论坛上吵来吵去互相鄙视,乃至脑残的扯到道德方面,无非是浪费口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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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黄昏@2007-06-1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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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ntoniosehk 发布
有人可以舉出不犯法(不用p2p)
又可觀看日本新番連中文字幕的方法

我相信沒有人會犯險

把新番二字去掉,海賊版就能滿足你的要求。

世界上不可能事事順心萬事如意,而且我說過了,在ACG方面香港的購買環境比大陸好一百倍,無論是正版,還是海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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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天使@2007-06-1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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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ntoniosehk 发布


我是來理性討論
提出自己的看法而已
到現時為止
沒有任何人身攻擊
而且遵守網絡禮儀
我尊重你
你尊重我

没办法啊,他会狗狗,一下就复制粘贴一大片,而且高举唯物论,只好被他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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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守护者@2007-06-1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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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ntoniosehk 发布


我是來理性討論
提出自己的看法而已
到現時為止
沒有任何人身攻擊
而且遵守網絡禮儀
我尊重你
你尊重我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是说,你这人太自我中心主义了。一旦得不到满足就怪政府不好,而且还为盗版行为合理化,这种个性需要反省。

有时间在这里生气不如研究下通过何种途径搞到新番,或者去学日语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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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歌@2007-06-19 14:18

防沉迷系统一张身份证公用一套游戏时间的功能都开发完毕了,还有人为日本动画进中国这种没影的事儿YY么……

GONZO看上的就是中国投资商口袋里的钱,他也明白自己活不长了,能多圈点儿钱晚死两天是两天。还真就有人上赶着往着无底洞里面填旋子……怨不得现在老外都喜欢上中国来扎钱了。中国股民现在真是好啊~不仅出钱买自己国家的垃圾股,还去支援人家外国的濒死股。河蟹满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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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alogo@2007-06-1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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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笑谈 发布


那就得有官方搞了···
我设想由官方在网络上搞,可以在线看,低画质,不能下载等等措施,收取少量费用····
当然,这个是完全不考虑国情,客观原因,版权限制等限制下的设想··


不是说提倡全面抵制么,还设想来干嘛。[/TX]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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