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huntercai 发布
你把代码写错了 签名的 :o
Doubledr@2005-12-02 15:44
引用最初由 huntercai 发布
你把代码写错了 签名的 :o
huntercai@2005-12-02 15:44
引用最初由 mobilebay 发布
枫父活着但现在长期不在家...
未成年的问题, 最开始说的时候说了...
悲桔梗@2005-12-02 15:45
感觉现在最好的结局就是学姐病发挂掉算了.....免得挨刀子mcv@2005-12-02 15:46
引用最初由 mobilebay 发布
枫父活着但现在长期不在家...
huntercai@2005-12-02 15:47
引用最初由 Doubledr 发布
你回复也太快了点吧……
已经改过来了:D :D :D
不过那句“只有你不可饶恕”怎么熟?莫非你就是那次GSD最终赌局的发起人?
vampireht@2005-12-02 15:47
该工作了,不然给BOSS骂.偷偷上来的.大家慢慢来大烟枪@2005-12-02 15:48
orz ...悲桔梗@2005-12-02 15:48
引用最初由 mcv 发布
那也是该枫父负这个“遗弃”的责任。
凛没有抚养能力与抚养义务,他就算离家出走也不造成任何严重后果,无论如何这个“遗弃罪”是套不到凛的头上的。
白日做梦@2005-12-02 15:49
上次某话题扯RO,今此是法律么?huntercai@2005-12-02 15:49
引用最初由 mcv 发布
那也是该枫父负这个“遗弃”的责任。
凛没有抚养能力与抚养义务,他就算离家出走也不造成任何严重后果,无论如何这个“遗弃罪”是套不到凛的头上的。
水城真実@2005-12-02 15:50
引用最初由 vampireht 发布
我理解,时间多着呢!好男人满大街都是何掉死一棵树上.
前面我也说了自己BS自己一下.我也不想扯了
mobilebay@2005-12-02 15:51
其实我对第三个头挺有兴趣的...不过目前还舍不得换掉正在用的...:D引用最初由 huntercai 发布
不是 只是我觉得作为庄家行为应该统一 :D
尽管我没有参赌 但是还是换了签名了 呵呵
mcv@2005-12-02 15:52
引用最初由 悲桔梗 发布
住旅馆还要check out呢,住了这么多年,拍屁股就走人?留一条命还差不多.那边莉姆估计也不放你啊:o
水城真実@2005-12-02 15:53
引用最初由 悲桔梗 发布
住旅馆还要check out呢,住了这么多年,拍屁股就走人?留一条命还差不多.那边莉姆估计也不放你啊:o
mcv@2005-12-02 15:53
引用最初由 huntercai 发布
我还特别说了是"扶养"不是"抚养"......
唉 长期在电脑前工作的后果就是完全无视同音不同意的字 这毛病我也经常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