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聊天]“一夫多妻”在 ..
lsyvin@2009-11-01 04:17
光看了第一页跟最后一页, 微妙的差异感啊~
hac0101@2009-11-01 09:45
说起来,如果同时允许一位男性可以同时娶多位女性和一位女性可以同时嫁给多位男性。那不就会出现
A娶了ab且a嫁给了AB且b嫁给了AB,这种多多的情况么。
再允许同性恋结婚的话就是彻底的多多了。:D
julius0147@2009-11-0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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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雷文大帝 发布
亲子代关系有无直接血缘很重要么?好像即便是我,也从来没有强调过亲子代关系一定要具备直接血缘才具有必然联系,我也早就指出,一多模式的重点在于子代之间必然有的直接血统、血缘关系和与之带来的亲代间间接血统血缘关系。并说明这和多多制可能存在的子代无任何血统血缘关系以及带来的亲代间对子嗣无血统血缘关系有本质的区别。难道辩论到现在你真的连这点东西还需要我再作说明?我已经很清楚地表述了,一多制,子嗣的血统血缘关系是必然会直接联络在一起的,这就和多多制中子嗣可能完全不具备任何血统血缘关系有本质的不同,虽然多多制可通过交叉生育一定程度上弥补,但毕竟多了一个步骤,而我们不能确定他们一定能保障这个步骤的顺利实行。而婚姻中往往一个步骤的不同就可能导致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比对这种东西,原本就是要处于同样的起跑线上完全比对,不能说谁在比较的过程中还连带着种种补救措施,真要这样那没法搞了。
怎么会是多多制更稳定呢?多多制连经济关系都无法顺利融合。一多失一只要不失其单方理论上便不会有所改变(失单方问题上,一一制也会面临同样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单说是一多制不妥难有说服力),而多多制失一却可能引发一系列婚姻内矛盾(特别可能是在有与其他方无血缘血统子嗣问题上)。小内府,国中之国等等问题均可能因为失去链条的一方而直接暴露出来。而且这种问题拖的时间越长越可能积累日深。这并不是你我说“上帝祝福”就能消失不见的。一妻多夫问题,其实在我看来无非是一种相对一夫多妻的对应措施,而事实上真正有无说服力我并不抱有过多的信心,倒不是我天生歧视某种制度,而是因为男女性在生理结构上的不同使某些人所谓的“男女平等”并不具备太多可操作性,谁让上帝天就把10月妊娠一朝分娩的能力赐予女性呢。在这个方面男女根本不可能说获得完全一致的权利,我身为一个大老爷们儿也不满呢,为啥公司可以给女同胞三个月甚至半年的带薪产假?为啥还有给她们的产后补贴?为啥公司在三八节给女同胞大大小小的红包?老子也想六个月带薪逍遥,也想多吃点补贴,多要几个红包,行么?换言之这种婚姻关系,其实是一样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要佩服古人的智慧,有些事情看起来是很不合理的,实际上真是高度智慧的结晶)。多多制问题,看似公平合理,实际上就跟王安石的青苗法农田水利法似的,根本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真要执行必出大乱子。远远不是我现在不痛不痒说两句间接的血统关系那么简单的事情。
什么最稳定的婚姻制度?真要是最稳定的婚姻制度就不会有那么高的离婚率了。一一制的优劣,我以前也说过很多次了,它实际上所求得是一种分配平衡,尽可能的采取一补一的方式以求效率,我们都清楚一一制的提法源自基督教,而基督教又是演化自古犹太教。古犹太民族是一个流动民族,不断的迁徙,他们的男性民众都属于亦民亦兵的性质,随时要打仗,要夺取土地,因此他们的男性很难说一方面要打仗一方面还要照顾一群妻妾,而且万一一个战士死了,他要是有一大堆妻子还不能改嫁,这不是浪费资源么?而且从另一个极端来说,犹太民族是一个比周围任何民族都要注重财产继承的民族,为了长子权甚至可以动刀见红,因此子嗣是否具有家族血统又是犹太民族需要重视女性贞操的理由。在两方的需求下,只有一一制能够较为完满地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拥有特权的贵族(王族)或家族族长外,一般平民都是采用一一制最为简单。也可以说基督教所推行的一一制,是在犹太民族特定的历史时期所选择的最为适合的婚配模式。而事实上,这种模式虽简单,却并不一定是稳固的,否则在西欧的历史上,就不会有情人这一特定产物了(而且不仅是男人,女人也大量存在情人情结,甚至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有无情人成为公开鉴定一个女人是否拥有姿色的重要标志——关于这一点可以看看法国描绘中世纪,特别是资产阶级革命前后法国社会的电影)。这恰恰是源于人类的多配偶情结(不仅是人类,动物也存在这种情结)。离婚率高,实际上证明人类的多配偶情结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恰恰说明一一制所具有的局限性和不完全性。当然,这里并非是要否定一一制的意义,只不过是要说明一一并不是所谓最完美的解决方案,它同样有很严重的缺陷,各种婚配制度,应该取长补短,共存共生,就如同国家制度和意识形态之间也可以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任何形式的一言堂,都是会产生偏听则暗的效果。我想这应该是我们辩论的目的之一吧?
你所说的倘若是那种多生的光荣妈妈,那跟血缘亲疏又有什么关系呢?不大明白。至于说所谓的父权偏向等等要素,这些也跟我们所谈的血统血缘没多大联系,我之所以总把血统血缘连在一说,实际上就是抛开了所谓父权母权之类的条条框框,将两种血脉传承模式并列起来。亲属的划分,的确在历史上和财产分割有着莫大的关系,但也同样存在着政治统治的需求,因为孔子所推崇的周代礼法,国和家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密切的,(这里的家有两种意思,一种是小封建领主的家,一种是家族之家)。区分亲属关系,实际上和区分国家中的权力者的行为关系是互通的。家长和君主,长辈和上级,这些事物的联络非常微妙,并非一两句话能说清,所以暂时放在一边好了。
所谓交叉模式分担风险,说真的,即便是代入理论,我们也很难得出一个绝对正面的回答。且不论先前所说的经济融合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光是一个遗产分割问题,交叉模式的风险系数决计高出一一制或一多制几个数量级你信不?今天我和我家人吃饭时特意还讨论过这个问题,现在的婚姻继承法在遗产分割(未留遗嘱前提下)的问题上方案是非常复杂的,一代子嗣,二代子嗣,甚至三代以后的子嗣都将拥有可能的继承权。而这种子代继承唯一的根据是什么,就是血统和血缘与婚姻关系的结合体。在有这种前提的情况下,法律可以根据此婚姻关系中子嗣血缘血统的长幼顺序进行排位,仲裁各自的利益。而一旦出现了你所谓的多多制,出现了的确处于这个婚姻关系中,但没有任何血统血缘,却拥有同血统血缘的交叉兄弟姐妹的子女,怎么处理,给是不给?说起来真的,很多东西你想降低风险,实际上却提高了风险,你不能光看着养育、赡养方面可能的风险降低(事实有没有降低我也抱怀疑态度),你也要看看在遗产分割时确定几何形增长的风险概率啊。
群婚制,说是提高生育率……这个我不大清楚,不说什么。但我前面也提到,这种提高生育率,往往是和战争环境息息相关的,群落需要打仗的战士,需要足够的男性去征讨,需要足够的女性维持部落的存在。它实际上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制度,而且一旦遇到如犹太人这种视财如命的群落讲究起财产的继承来那就是血光一片。所以我认为,在历史上诸如血统血缘亲疏关系这种东西,实际上是经济政治权利分配的标识。当然不可能把它脱离于这种制度来看。我在辩论这种关系时,也是按照当下的种种环境来说。证明多多制与这种环境的不相适应。而之前所说的经济融合,并不是说婚姻后融合的经济一下子变成了什么公有制财产,这些财产仍是私有化的,准确地说可以算集体财产,但属于每一个婚姻关系内人员都有一定分配权的财产。那么当然我们要讨论这个婚姻关系中的亲疏关系,才能证明多多制存在于当下环境的不适应性,对不对?
群婚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价值确实如你所说,是为了不浪费生育资源,这对于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的氏族群落来说自然是十分需要的。然而在私有制经济逐步发展起来以后,出现了个体资料,随之也就出现了财产继承这一问题,啃老。啃氏族这种群体存在与否,实际上对于在那个氏族社会逐渐崩溃瓦解时代的群落成员来说,也是一种优胜劣汰的必然。若父母留下比较多的财产,那么对于子嗣来说是一种幸运,但究竟每个子嗣能分得多少,其他人有没有资格来分,这些就必须通过血统血缘的亲疏关系来界定。可以说,社会赋予亲疏关系的继承界定力,是私有财产经济发展的必然。而且也仍是当下私有制经济并未消失的状况中能够作为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和根据。
这种亲疏关系,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我们现在要考虑的并不是它比较于以往有没有变化,变化了多少的问题,而是要确证它对于当今人在处理婚姻经济关系中所存在的价值意义是否仍始终保持的问题。可以说,只要私有制经济不消亡,仍存在着经济的融合,分配,再融合,再分配问题,那么亲疏关系这种为权益分割而产生发展的事物,就仍保持着它本身的作用和影响力。这种作用和影响力相对于所谓的公正仲裁来说是更为抽象的,但却是更有说服力的。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人,自然不可能像诸如弗洛伊德等心理大师那样论述出什么头头道道,但我认为,至少这种关系,要比某些未经确证的“集体无意识”要直观有说服力的多。毕竟现在各国的婚姻法、遗产法等法律,血统血缘关系仍然是一项重要的内容。甚至对这种要素还有许多倾向性法案(如规定:若遗产当事人有直系血统或血缘继承人失踪满四年以上,可由遗产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宣布该继承人死亡或丧失继承权,如果遗产当事人不宣布,那么仍默认失踪者遗产继承权有效,在此人未出现参与遗产分割之前,遗产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分割继承)。可见血统血缘问题在婚姻遗产等方面问题的所拥有的地位何等重要。说它不是主要方面,恐怕很难。
细节问题就不必一一讨论了吧,毕竟不准备公车上书,这部分求同存异就可以了。当然,我并不否认,细节涉及的可操作性,会令多多制的问题几何级数性的增加。但某种角度而言,婚姻可以说是个人择问题,一多制的进入门槛无疑比一一要高,因为有性生殖的自然性别比例必然是奔着1:1去的,而你在讨论一多时也不得不在一夫多妻外也捎带上一妻多夫。所以个人觉得,即使在法律上一多取得与一一平等的地位,在现实层面一样不可能对等,而只能是一一的补充,而其中一妻多夫可能又只是一夫多妻的补充,那么个人觉得把多多同样定位在补充的补充这个地位就可以了。
亲疏关系的大方向,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至于“集体无意识”(这个概念可能用的有问题),我主要借此指代的是那种具有恒常自发的亲疏性,对应来说,就是“抱错婴儿”的例子,你提到“有人总觉得不对,后来发现还真的不对”的说法(虽然这种情况被发现的桥断,有不少是因为血型的问题)。而且,我想论证的不就是经济性高于自然性吗。至于其它的,就是一些思维习惯和语言上的问题,本质上应该没什么区别吧。
looker3000@2009-11-01 13:55
有句话叫 宁做富人妾,不为穷人妻!
只要你有钱,后宫就是可以的!
一夫一妻制不过是照顾广大泥腿子,社会失败者罢了!
马甲雷@2009-11-0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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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julius0147 发布
细节问题就不必一一讨论了吧,毕竟不准备公车上书,这部分求同存异就可以了。当然,我并不否认,细节涉及的可操作性,会令多多制的问题几何级数性的增加。但某种角度而言,婚姻可以说是个人择问题,一多制的进入门槛无疑比一一要高,因为有性生殖的自然性别比例必然是奔着1:1去的,而你在讨论一多时也不得不在一夫多妻外也捎带上一妻多夫。所以个人觉得,即使在法律上一多取得与一一平等的地位,在现实层面一样不可能对等,而只能是一一的补充,而其中一妻多夫可能又只是一夫多妻的补充,那么个人觉得把多多同样定位在补充的补充这个地位就可以了。
亲疏关系的大方向,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至于“集体无意识”(这个概念可能用的有问题),我主要借此指代的是那种具有恒常自发的亲疏性,对应来说,就是“抱错婴儿”的例子,你提到“有人总觉得不对,后来发现还真的不对”的说法(虽然这种情况被发现的桥断,有不少是因为血型的问题)。而且,我想论证的不就是经济性高于自然性吗。至于其它的,就是一些思维习惯和语言上的问题,本质上应该没什么区别吧。
究竟谁是谁的补充,并不重要。施行的是一种行为,而并非是一个名号。至于说门槛,那需要结合环境来看,谁高谁低并无定数。所谓1:1,在我看来更多地集中于诗人的美好愿望中,而现实中究竟如何,很难有人真正统计出来。至于说捎带,我个人并没有诸如此类的想法,谈一多必然要涉及一妻多夫,这是很自然的。当然我本人欣不欣赏一妻多夫的组合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至于说补充地位,我个人并不认为谁天生就是谁的补充,当然你这么想也没什么错。我辩论更主要地是为了阐述个人对多多制实际施行可能的怀疑。认为它并没有什么现实价值。如果有想试验一下的人,我倒是很乐意旁观,看一看这种形式究竟能维持多久。
我所看到的情况恰恰相反,一般都是父母感觉孩子不像自己,亲近程度不似亲子,而后检查血型坐实而已。这体现出的恰恰是自然性先于经济性。恒发的亲疏性与检验谁更有效,现在仍属于未知。但我们必须承认这种亲疏性很多时候决定着具体的分配走向。并不是说有人否定它它就不存在了吧?
julius0147@2009-11-01 18:33
先于和高于是两个概念,相互也不矛盾吧。关于亲疏性我也从未否定其现实性,只是探论了一下根本性,而它能在什么情况下开放到什么程度就不好说了。至于其他问题,肯定都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我们的讨论也仅仅只是涉及几个点而已,以此得出的观点,无非是基于某种前提。那么真的还想进一步的话,那倒不如好好讨论一下前提。譬如,反过来说,所谓的一夫多妻制,无论子代的血缘有如何的共通性,谁是生母谁是“庶”母还是不会变,亲疏性的问题也一样存在,只是什么样的前提条件能够并且有必要容纳这种差异罢了。而且这也只是一个点而已...
至于个人观点,我其实并不怎么看好一一以外的模式,不过也没什么根据;只是也不觉得其它婚制在伦理上有什么根本性的问题。仅仅从空想来说吗,倾向于未来会成为松散的共“夫”共“妻”,前提吗基于自愿,其他没多考虑。至于两者之间如何过渡,没有深入思考过。差不多就是这样。
马甲雷@2009-11-0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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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julius0147 发布
先于和高于是两个概念,相互也不矛盾吧。关于亲疏性我也从未否定其现实性,只是探论了一下根本性,而它能在什么情况下开放到什么程度就不好说了。至于其他问题,肯定都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我们的讨论也仅仅只是涉及几个点而已,以此得出的观点,无非是基于某种前提。那么真的还想进一步的话,那倒不如好好讨论一下前提。譬如,反过来说,所谓的一夫多妻制,无论子代的血缘有如何的共通性,谁是生母谁是“庶”母还是不会变,亲疏性的问题也一样存在,只是什么样的前提条件能够并且有必要容纳这种差异罢了。而且这也只是一个点而已...
至于个人观点,我其实并不怎么看好一一以外的模式,不过也没什么根据;只是也不觉得其它婚制在伦理上有什么根本性的问题。仅仅从空想来说吗,倾向于未来会成为松散的共“夫”共“妻”,前提吗基于自愿,其他没多考虑。至于两者之间如何过渡,没有深入思考过。差不多就是这样。
先于和高于的概念并不一样,先于并无任何优劣之说,只是纯粹的先后关系,先于有可能只是最先考虑,可能因简便问题,也可能因其他问题,但不见得是最受重视的,相当一部分情况下,先于的一方反而吃亏。而高于就不同了,高于与否有优劣概念。至于说生母和庶母问题,这个实际上在我们的讨论中不称之为问题。因为说孩子们的血缘血统相通性实际上只是通过他们去引申到其亲代的关系上,若说得更明确一些就是“亲代彼此的联系”上,亲代之间可能彼此并无血统血缘关系,但通过子嗣之间的兄弟姐妹关系,则亲代可从其子女身上获得与其他婚姻相关者的融合点(毕竟自己的儿女们彼此都是亲生的兄弟姐妹,不看老公或老婆的面至少也看孩子们的面啊)。进而发展新的维系关系。
我其实早就看出你除了一一制外不喜欢别的婚配模式。要不然何至于跟我争到现在的地步呢?但我个人是需要对我的见解有解释的。也许你觉得没什么分别,但我肯定不这样认为。我的意见也很明确,我反对的是多多制(因为我认为它不适合于婚姻关系这种经济融合行为),不大看好但也不反对的是一妻多夫制(出于对婚姻爱情维系关系和其他维系关系的过渡期长短的考虑)。认为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之间存在着某种互补性,可以在一个环境中共存,相互借鉴发展。如此而已。
th!th@2009-11-05 20:23
一夫多妻什么的先不管 这一集里面作者对凤凰的定义和战力的设定实在是让我囧啊
凤凰明明是神兽 什么时候堕落成妖怪了 差距也太大了
而且区区吸血鬼就能一脚搞定凤凰 完了 又堕落了 彻底和普通妖怪为伍了
无糖@2009-11-0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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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julius0147 发布
先于和高于是两个概念,相互也不矛盾吧。关于亲疏性我也从未否定其现实性,只是探论了一下根本性,而它能在什么情况下开放到什么程度就不好说了。至于其他问题,肯定都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我们的讨论也仅仅只是涉及几个点而已,以此得出的观点,无非是基于某种前提。那么真的还想进一步的话,那倒不如好好讨论一下前提。譬如,反过来说,所谓的一夫多妻制,无论子代的血缘有如何的共通性,谁是生母谁是“庶”母还是不会变,亲疏性的问题也一样存在,只是什么样的前提条件能够并且有必要容纳这种差异罢了。而且这也只是一个点而已...
至于个人观点,我其实并不怎么看好一一以外的模式,不过也没什么根据;只是也不觉得其它婚制在伦理上有什么根本性的问题。仅仅从空想来说吗,倾向于未来会成为松散的共“夫”共“妻”,前提吗基于自愿,其他没多考虑。至于两者之间如何过渡,没有深入思考过。差不多就是这样。
我觉得共夫共妻更像原始社会……
维C@2009-11-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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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无糖 发布
我觉得共夫共妻更像原始社会……
更像动物世界
无糖@2009-11-0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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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维C 发布
更像动物世界
是啊,不过
一妻多夫——〉蚂蚁蜜蜂
一夫多妻——〉狮子
这………………
顺便一提,我一直觉得狮子是最蠢的猫科动物:o
维C@2009-11-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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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无糖 发布
是啊,不过
一妻多夫——〉蚂蚁蜜蜂
一夫多妻——〉狮子
这………………
顺便一提,我一直觉得狮子是最蠢的猫科动物:o
这样一对比哪种方式更有好处很明显了吧:D
无糖@2009-11-0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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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维C 发布
这样一对比哪种方式更有好处很明显了吧:D
没错
可狮子虽蠢却是哺乳动物
蚂蚁蜜蜂再聪明也是昆虫呀:(
维C@2009-1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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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无糖 发布
没错
可狮子虽蠢却是哺乳动物
蚂蚁蜜蜂再聪明也是昆虫呀:(
被结论泪流满面了...:(
无糖@2009-11-0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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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维C 发布
被结论泪流满面了...:(
安拉
老虎和狼应该是一夫一妻的,这两种动物我觉得比狮子聪明多了
还有企鹅,我一直觉得这是非常聪明的鸟儿,虽然我不知道哪种鸟最聪明[/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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