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可恶<<动新>>. ..

狐狸c.dj@2007-12-26 09:26

稿费就不要指望了
就把这脑残文给大家娱乐娱乐就好

不过我一直以为这类杂志的编辑多少应该有点自知之明的
原来他们自我洗脑到如此强大的地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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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blogundam@2007-12-26 09:34

那啥啥,那个不会是某狼写的吧,不过看着那么厚颜无耻像是某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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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我夏树@2007-12-2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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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死也不告诉你 发布
前面两段还没什么
后面那些我看喷了......
拿别人东西用也用的这么理直气壮的呀....

前面两段也非常不正常,难道没有标明“不得转载”,就代表可以随便用在盈利性刊物上么[/han]
这种图片的版权作为杂志社确实没法追究,要不然杂志不用办了,但这小编确实。。。那段质问真是恬不知耻啊恬不知耻。

话说回来Yuno事件是啥?一直觉得动新的MTV质量在国内算不错的,虽然杂志的文字部分只洋溢着虚情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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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s@2007-12-26 09:45

如果LZ能把他对杂志社说的话也贴出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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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kiryo@2007-12-26 10:02

摸头……

不就跟上次动周那是一样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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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船@2007-12-2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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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gls 发布
如果LZ能把他对杂志社说的话也贴出来就好了。

你好.
我不了解出版界.但从阁下的话看出..阁下似乎想表达"只要是国外作者的作品我们就有
道理随便使用."..有作者信息..有来源的...贵刊拿脑残星图作封面..可有向京都打过
招呼?我也不懂国内的法律.或许有着那么一跳明文规定"日本人的知识产权可以随意侵
犯."正如阁下说所.我没注明不得转载.但网络上没信息来源..没注明不得转载的东西多
不胜数.那我是否就可以随意以商业形式出售此类东西?
本人说话过于直接是性格所致.过于激烈的言辞也绝无批评之意.此前余字.谨是本人
对贵刊总体之感.过于主观.无可口非.动漫在中国有一定的普及.但大部分还层次于所谓
的民工漫画之类.在此,我更正我之前说所一点.贵刊文章并不是"没内涵"而是"过于内涵
".就53期几余篇文章看下来.我看不出任何一篇重点来..不可否认.我以偏概全.也不可
否认.我中文的理解能力有严重的缺陷.但一本在国内发售的杂志的文章是否更需要浅显
..更需要具有推广力..而不是以专精者为对象.即使那文章作者千般感受尽现笔尖之下.
在我等文盲面前.那也只不过是另人头疼的汉字而已..无疑贵刊对读者放下了一道门槛
.."文盲与小白不得读阅.."
我也耍过字幕组.对于那DVD..或许我真看不出工作人员们的辛苦.但也我感受不到从
中赚取酬劳的甜蜜.也不是说那15元不值工作人员的辛苦.对着那32页的杂志.我倒想问
..贵刊的赠品是周边还是书本..
阁下所说的近期还真近呢....嗯..

>From: `
>To: "123 321" <`>
>Subject: RE:亲爱的裤裤小狼.您好.
>Date: Fri, 29 Jun 2007 11:10:24 +0800
>
>您好:
>关于你的两幅画的问题,我们会在近期作出核实,确认出自您手笔之后,将根据杂志
画稿作品的稿费标准补发相应稿费,并在此对于未经同意而使用您的画稿表示道歉。
>稿费将在核实完之后的一个月内汇出,届时请提供相关银行帐户。
>然而您所说的话过于主观,首先我们并不知晓画出自您之手,所以您的用辞未免太过
激烈,我们直接采用日本论坛上所刊登的画稿,没有任何作者信息,无从知晓原作者是
谁。如果确实有注明是来自国内的作者之手,并有明确表示不得转载的话,我们也没道
理会使用。
>另外,您可以不喜欢我们杂志的内容,但是批评“没有内涵的文章”是否有些用辞不
当?我个人不明白您所理解的“有内涵的文章”是属于何种层面,我们以娱乐读者为总
之,在文章的内容选择上也会经过考量,当然,您有不喜欢的权利,我们无从干涉。
>再者,关于海报的结构,我并不予以评价,那本来就出自日本官方,有任何美术上的
质疑问题,您可以去跟官方提建议,至少我们那从美术专业毕业的AKIRA大人,虽然不
喜欢那幅海报,但也没有作过多的批评,本来就是为了照顾女性读者才赠送的海报
>最后,关于杂志的价值问题。15元的DVD杂志里包含了全体工作人员时常通宵剪辑的视
频内容、翻译官大人连夜翻译的歌词、字幕以及所有日文内容(包括视频里所有的文字
,以及一部剧场版动画多达十几万字的台词)、文字编辑们辛苦撰写出来的十万字专题
文章,以及美术编辑辛苦的修图和排版——我并不认为我们是在不劳而获地获取杂志的
暴利,事实上身为编辑者的辛苦,大概您是从表面上看不到的吧。
>以上仅代表我个人对于您言论的一些不赞同,并不包含任何贬低及嘲讽的意味,如有
用语不当之处,万望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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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小貓@2007-12-26 10:11

被拖欠过不少别的稿费

拖稿费可耻!!西奈!!!

===================

嗯 LZ对杂志社的言辞过激了?我觉得正常情况下,一个编辑不应该说出那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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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3woods@2007-12-26 10:27

毕竟自己也是通过动新启蒙过来的,看到这种事情真悲哀……
估计是咱们通过网络和盗版获取习惯了,等自己的人偷到自己头上来这种感觉滋味的确不好受……

动新的小编这样回复也太夸张了点,要是不怕版权的话直接给书配个国内统一发行刊号验证验证就知道了……

ps:YUNO事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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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泥麻大叶@2007-12-26 10:28

真好玩~太好玩了~
话说有一段时间了吧
有没有和他们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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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船@2007-12-2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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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草泥麻大叶 发布
真好玩~太好玩了~
话说有一段时间了吧
有没有和他们催?

他让我等一个月..等着等着忘记了.清邮箱的时候看到邮件才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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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彩@2007-12-26 10:31

拖欠稿费的都西奈!
我现在一笔给某网络游戏公司写的文没有着落呢。

不过楼主,我觉着你还是太冲动了。在国内谈版权便是跟老虎谈素食主义一样的飘渺,他们肯答应给你报酬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其实,我对于上面有人发出的疑问感觉很奇妙,如果你跟国内的网媒、平媒经常打交道就会理解他们的“没有版权=可以直接拿来”。

我就有曾经被和谐洋无端转载过文章的经历,那篇还是个网媒约稿,结果后来努力了一个星期,也就是给文后面加个作者署名罢了。

这年月啊,就是个就算你在图片里加水印,也会被人脸不变色心不跳拿来发表的时代。
引用

ygrdcd@2007-12-26 10:45

引用
最初由 火彩 发布

其实,我对于上面有人发出的疑问感觉很奇妙,如果你跟国内的网媒、平媒经常打交道就会理解他们的“没有版权=可以直接拿来”。

我就有曾经被和谐洋无端转载过文章的经历,那篇还是个网媒约稿,结果后来努力了一个星期,也就是给文后面加个作者署名罢了。

这年月啊,就是个就算你在图片里加水印,也会被人脸不变色心不跳拿来发表的时代。


确实如此,所有打版权官司胜诉的几乎都是靠着作品上的版权声明才能胜诉。网络写手和画手一定要加强对自己作品的版权意识,否则即便哪天你有钱又有闲时打官司较真也是无法胜诉的。
被告的理由有多无赖可以详见国内老罗的网络转载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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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blo12@2007-12-26 10:48

a9vg皇空区要求作者们都打水印

安啦,动新属于民工级内涵,和他们叫什么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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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s527@2007-12-26 10:59

引用
最初由 diablo12 发布
a9vg皇空区要求作者们都打水印

安啦,动新属于民工级内涵,和他们叫什么劲

我一直以为做民工级杂志的编辑未必是民工级内涵,现在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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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雷特@2007-12-26 10:59

凡人,你这是在天朝
汝以为这是倭国还是红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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