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tukiko 发布
只能说,偶们理解欲望这个词的含义有所分歧了……
hooah@2006-10-14 16:07
其實月也只是因為無聊才殺人,月自己都說了,甚麼為了正義只是為他殺人找個借口來說服自己而已.他其實是非常期待有對手與他對抗令遊戲變得有趣.否則月根本不用做那堆走鋼絲般的手法來殺人了.fajue@2006-10-14 16:36
引用最初由 tukiko 发布
只能说,偶们理解欲望这个词的含义有所分歧了……
喔唷@2006-10-14 17:26
引用最初由 魚腸劍 发布
手段是否合乎法律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月挑战了人类社会的共识。
如果一个人宣扬自己的见解才是「真理」,号召大家脱离现在的生活放弃现在的契约,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建立一个新世界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毫无疑问成为了「人民公敌」。
人民是社会群体的大多数,他们所认同的才是这个社会所应该遵循的规则。第一部月没给灭掉是因为他太聪明,第二部他给灭了是因为他多行不义必自毙,活该!
金小开@2006-10-14 17:28
引用最初由 魚腸劍 发布
你对现实不满,也无力改变
要真这么绝望最好的办法就是闭嘴,沉默是绝望的人最好的抗议
你既然这么喋喋不休说明你没到那地步
狂天使@2006-10-20 11:02
引用最初由 hooah 发布
其實月也只是因為無聊才殺人,月自己都說了,甚麼為了正義只是為他殺人找個借口來說服自己而已.他其實是非常期待有對手與他對抗令遊戲變得有趣.否則月根本不用做那堆走鋼絲般的手法來殺人了.
公孙夏@2006-10-20 11:56
单这一回合是L占了上风,电视那个人是本应该传播的时候处以死刑的犯人,而L的行动也是得到政府的认可,所以从台面上将他做的事等同于死刑场上开枪的人或者按电椅开关的人,狂天使@2006-10-20 17:45
转贴carrotfairy@2006-10-20 18:31
引用最初由 狂天使 发布
转贴
我还想在从另一个方面补充一下,就是有关于法的价值的问题。日本人当年得到日本政府的同意,跑来杀中国人,以前面几位的说法得到政府同意就不是犯罪了?拿政府出来说事的基本没学过法。你以为政府就不会犯法了吗?”
当时日本处于法西斯统治的时期,他们制定的法律能不能叫做法律值得商榷。现在法学界的主流认识认为,“恶法亦法”的说法是错误的,就像法西斯制定的法律,在德国屠杀犹太人那样。这样的法律不是法律,它违背了法律的基本价值观念,也是人们不用去遵守的。而遵守了恶法的行为,是真正的违法!
但是现在人们的分析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所以基本上现在不存在“恶法”的问题,现在的法律就值得遵守!
至于政府不会违法,谁这样认为了?政府照样可以违法啊,小泉参拜靖国神社不就是违宪行为吗,违反宪法
cloud0131@2006-10-20 19:11
引用最初由 carrotfairy 发布
强烈支持!自古就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政府的人都会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犯法,看似正义。
对于月杀的第一个人,尽管他的过错不至于死刑,但是如果他一直胁持人质不放,到一定的时间后,政府就会派出狙击手,那么就没人说政府犯法了吧;但是要是换成别人拿他就是防卫过当,要蹲几年的。
kufeifeicool@2006-10-20 22:57
我只知道,法律上L无罪什么都没有@2006-10-21 01:49
引用最初由 狂天使 发布
转贴
我还想在从另一个方面补充一下,就是有关于法的价值的问题。日本人当年得到日本政府的同意,跑来杀中国人,以前面几位的说法得到政府同意就不是犯罪了?拿政府出来说事的基本没学过法。你以为政府就不会犯法了吗?”
当时日本处于法西斯统治的时期,他们制定的法律能不能叫做法律值得商榷。现在法学界的主流认识认为,“恶法亦法”的说法是错误的,就像法西斯制定的法律,在德国屠杀犹太人那样。这样的法律不是法律,它违背了法律的基本价值观念,也是人们不用去遵守的。而遵守了恶法的行为,是真正的违法!
但是现在人们的分析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所以基本上现在不存在“恶法”的问题,现在的法律就值得遵守!
至于政府不会违法,谁这样认为了?政府照样可以违法啊,小泉参拜靖国神社不就是违宪行为吗,违反宪法
1984@2006-10-21 04:25
搞笑的帖fajue@2006-10-21 08:15
引用最初由 1984 发布
搞笑的帖
“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人虽然主观上不希望他人死亡,但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对他人死亡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
笑掉人大牙了
開車都還有可能“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呢
敢情全球開車的人都叫間接故意殺人????
fajue@2006-10-21 08:32
看看DN就知道普通人是多么容易被蒙蔽和控制~~~tyui@2006-10-21 14:00
我是覺得L應該有提出司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