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可恶<<动新>>. ..

slayer_filia@2007-12-2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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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adyeYUUKI 发布


早在前几页我就警告过你了
现在的小白很专业的,大多是脑残眼残自备支书宝具的喷子
叫你别去招惹~~~你不信是吧[/TX]

真切体会到了丫~~~真脑残:o :o 看着小白除了笑,没有其它表情了:o

ps.show一下签名~~~~: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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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niscence@2007-12-27 21:35

给diablo12:
那是他动心的观点啊,不代表我的观点,我愤怒是因为觉得LZ像个祥林嫂,一点儿破事儿来回絮叨、得理不饶人的刁民心理。打电话、写信、还来泡泡GO大肆宣扬,还说毁他青春……OTL 我是针对于LZ这种咬住人不放的嘴脸。

大街上,你踩了只狗,它咬着你不放,它主人过来数落你,要求你赔钱带狗瞧病,但是又不让你行动,还叫来街坊邻居一起数落你,你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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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itement@2007-12-27 21:37

這個動漫雜誌社真渣.
不問自取,是為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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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分冷静@2007-12-27 21:39

看这贴最后乱入的这位居然让我想起徐老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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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blo12@2007-12-27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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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eminiscence 发布
给diablo12:
那是他动心的观点啊,不代表我的观点,我是因为觉得LZ像个祥林嫂,一点儿破事儿来回絮叨、得理不饶人的刁民心理。打电话、写信、还来泡泡GO大肆宣扬,还说毁他青春……OTL 我的愤怒是针对于LZ这种咬住人不放的嘴脸。

大街上,你踩了只狗,它咬着你不放,它主人过来数落你,要求你赔钱带狗瞧病,但是又不让你行动,还叫来街坊邻居一起数落你,你咋办……?


原来我当年在自己网站上骂D版上剽我文是恶狗咬人啊……那鲁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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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yeYUUKI@2007-12-2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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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eminiscence 发布
给diablo12:
那是他动心的观点啊,不代表我的观点,我是因为觉得LZ像个祥林嫂,一点儿破事儿来回絮叨、得理不饶人的刁民心理。打电话、写信、还来泡泡GO大肆宣扬,还说毁他青春……OTL 我的愤怒是针对于LZ这种咬住人不放的嘴脸。

大街上,你踩了只狗,它咬着你不放,它主人过来数落你,要求你赔钱带狗瞧病,但是又不让你行动,还叫来街坊邻居一起数落你,你咋办……?


谁叫了你踩了之后还振振有词的大吼:我不知道这狗有主人!什么?它自己街上跑呢谁知道有主人?赔钱?想得美。没主人我就该踩!凭什么别人能踩没主的狗我就不能踩。对国人,要求不要太高,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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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rdcd@2007-12-2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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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eminiscence 发布

动新登了LZ的画,LZ怒了,打电话过去骂街,人家说给稿费,还许诺在杂志上证明,你又不给人家银行帐号,还挤兑人家。你要是觉得你个人版权受侵害了可以去告他们呀,人家有责任弥补你的损失,但是人家没义务老听你跟这儿轮圈儿诋毁人家啊。


看了一天,觉得这句还是没错的。
感觉LZ的头几楼和后面几楼表现出的态度不太一样。到现在也不知道LZ到底想怎么解决,还是不想解决就像发泄 恶心动心?如果是前者,动心已经给出解决方法了,你不满意可以再商量啊,这又是讽刺又是贬损的没意义啊。如果是后者,那你接着发泄吧,各位把LZ推上发泄道路的也请继续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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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niscence@2007-12-27 21:47

诸位小白白,你们来看看这个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9294717.html?fr=qrl3

这同人的版权何来?不光天朝如此,日本也是,对于动新,他们肯给稿费,在杂志上证明出处就已经很难能可贵了,这是国内平面媒体向正规发展必经的一个环节。LZ要是这样还不满足的话……您听过刘宝瑞的《肥猪拱门》么……?絮叨多了就讨人厌了,还得挨K……

诸位还是随我歇息了吧……(回家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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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yer_filia@2007-12-2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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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ygrdcd 发布


看了一天,觉得这句还是没错的。
感觉LZ的头几楼和后面几楼表现出的态度不太一样。到现在也不知道LZ到底想怎么解决,还是不想解决就像发泄 恶心动心?如果是前者,动心已经给出解决方法了,你不满意可以再商量啊,这又是讽刺又是贬损的没意义啊。如果是后者,那你接着发泄吧,各位把LZ推上发泄道路的也请继续发泄。

这点赞成,的确lz是需要解决问题,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小编的态度和这番言论着实让人想笑。作为一个编辑,版权意识却如此的薄弱。不禁让人感叹:o

PS.LS的言论真是让人笑到捶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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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の玄武@2007-12-27 21:51

这脑残初号机原来是楼主画的,强阿···偶QQ表情里还留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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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eri@2007-12-27 21:55

楼主建议你去插画中国看看

现在这个行情就是这样 画手经常被骗
看你前面说的内容知道你不是以画插画谋生
所以这行里面的苦你是很难体会

在如此糟糕的大环境下对方答应给你补上稿费就已经很不错了
(不知道你的画是从哪个途径被该出版社获得的 如果你把自己的每张画上都打上水印的话能减少很多麻烦 )
除非你是名气很大的画手
否则编辑骑在你头上拉屎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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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yeYUUKI@2007-12-27 21:58

真可惜,万能百度也有不万能的一天。那里面就是一群外行在瞎解释嗯
法条都没理解胡说啥啊,更别说判例案例啥的了,害人害己
动新不可能没法律顾问吧,回头问自己顾问去吧
嘛嘛好歹自己也搞同人这块,知道该主张的权利不要放弃,该低调的时候自己就缩着点,这叫规避。

故意踩了人家的狗就算了,先嚷嚷不知道有主可胡乱踩论,再吼叫踩狗没有错,踩了百踩
这不是无赖是啥

(请大家欣赏小白另一绝技,地图式先声夺人法,一旦被轮就把对方全部打入小白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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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niscence@2007-12-27 22:00

>slayer_filia
您说我的言论令人发笑?您是说我贴的地址还是我在地址下面写的文字啊?地址里可不是我的言论,您别抬举我,国家法律,非常严肃。若是下面的文字啊……笑是正常的,我怕大家打急了眼,调剂一下嘛……您真乐了?

>madyeYUUKI
不是他们成心踩的,小狼说他们找图的时候没有看到“请勿转载”的字样,而且不是动新先振振有词抽楼主,是楼主先抽的动新,他就是借着解决问题的机会过嘴瘾,这种过嘴瘾的人最讨厌了,中国就不缺这种人,唯恐被历史舞台所遗忘,原本跟自己没有关系也要出来“嗷嗷”两句…………你看这不一论坛都是吗……?

最后给诸位:不要谈版权,同人作品没有版权。之所以动心能给大家稿费……那是“二少奶奶欣赏你的文采”呀~

(诸位饶了我吧,我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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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niscence@2007-12-27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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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adyeYUUKI 发布
地图式先声夺人法,一旦被轮就把对方全部打入小白行列


真是说的我哑口无言,极其符合泡泡GO的做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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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yeYUUKI@2007-12-2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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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layer_filia 发布

这点赞成,的确lz是需要解决问题,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小编的态度和这番言论着实让人想笑。作为一个编辑,版权意识却如此的薄弱。不禁让人感叹:o

PS.LS的言论真是让人笑到捶桌啊


其实也不会是真的薄弱啦
毕竟这种常识性问题高中毕业生应该都知道了
至少——别人的东西不要拿,这是从小就会得到的教导

不过所谓“各为其主”,我是动心小编也会这么横着说话
毕竟法庭上也是这样,错的也得想法子说成对的,当事人利益最大
动心么,就是杂志利益最大
而且小编也不仅仅是为了那口饭碗,也有着对动漫的爱和杂志的爱[/TX]

不过以上理由不足以减少顶楼言论的脱离感和笑料感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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