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用不着,你理解到这一步就够了。
coin_hunter@2008-12-04 12:38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用不着,你理解到这一步就够了。
马甲雷@2008-12-04 12:40
“经历的事情”是在结合方式决定前还是决定后?coin_hunter@2008-12-04 12:46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经历的事情”是在结合方式决定前还是决定后?
kimdy@2008-12-04 12:48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王婆卖瓜,是要从客人的手里赚钱,瓜对于她来说是一件商品。
这里的王婆并不是在贩卖对自己有利的产品,而是在申明一种主张,说民主制度好。而我呢,是其中的共和党。我们共和党的主张是什么呢。有1、2、3……
这时候有人问,那你为什么不把共和党再分成两个党,让我们更体会民主的辩论呢?我要你既贯彻共和党的主张,又要贯彻民主党的主张,这才能说明你支持民主制度是真的。
请问,是否因为王婆所阐述的是一个党的党纲,所以就说明这和王婆最开始表态的观点“民主制度好”有冲突呢?是不是非要王婆根据那个人的主张,非要证明自己同时兼备民主共和两党的主张才能阐述“民主制度好”这个概念呢?
大仙啊,不是我看不起你,举例子你都不会。
马甲雷@2008-12-04 12:49
引用最初由 coin_hunter 发布
一开始有需要排除的竞争对手
然后发现和对手共享追求对象也是可以接受的
于是认为3P没问题
这个应该算是决定前吧?
马甲雷@2008-12-04 12:52
引用最初由 kimdy 发布
我所举的例子只是方便让你知道为什么我会认为你是在扯淡唬人...
至于大仙称呼,我收下了...在这楼里当当大仙,扯扯淡也挺不错的...:D
coin_hunter@2008-12-04 12:53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那么既然是结合方式决定之前达成自愿一致的话,他们选择怎样的结合方式也好自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马甲雷@2008-12-04 13:03
引用最初由 coin_hunter 发布
那么再稍微细化一点
他想排除竞争对手的动机是嫉妒心和独占欲
然后经过了和对手以及追求对象的交流之后
他放弃了嫉妒心和独占欲
最后达成了和谐3P
这样的设定和过程没问题吗?
kimdy@2008-12-04 13:17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你认为”毫无价值
马甲雷@2008-12-04 13:18
引用最初由 kimdy 发布
这是你自己认为“'你认为'毫无价值 ”...
若其他客人看到 某位客人指出黄婆在骗人 并且相信黄婆骗人这事或开始怀疑黄婆,那么自然对黄婆产生了影响...当然,若他们不信,就没啥影响了...
你不能否认这种可能性啊...:D
kimdy@2008-12-04 13:42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这里没人在乎你说什么。
米国上人家王婆这些共和党当的千千万,少你一个也无妨
马甲雷@2008-12-04 13:44
引用最初由 kimdy 发布
错了,至少你在乎...:D
我又不想辩倒你,只要扯淡爽了就行了...:D
kimdy@2008-12-04 13:56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我和人说话一般有两种目的。
辩论和消遣。
你觉得你对我来说是属于哪一种?
马甲雷@2008-12-04 13:59
引用最初由 kimdy 发布
我只是纯路过看到黄婆卖瓜然后加进去搅和一下...
你认为是你对我来说是属于哪一种...
coin_hunter@2008-12-0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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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过程如何,跟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无关。
我们只要确认他(她)在结合之前是经过考虑的,适合自己的,至于说他(她)怎么想通,怎么说服别人想通,这都是不需要我们去考虑的。
我支持的是自愿原则下可以进行的结合方式,而不是去深究为何自愿(除非是利益相关或者强迫等等有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背其人性的行为存在,那无论本人如何说自己是自愿,都不属于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