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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雷@2008-12-05 13:55

我已经对你的理解能力彻底无语了。

我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您这位好像今天才刚刚知道“哦,原来不支持不是一定代表反对”这种概念是真实的这样一位伟大的神人。

为了让您明白,我只能用1+1=2的算式方法,一步一步地带您走路。请您配合。好么。

今天我们先来第一步,你在今天之内能对此步作出一个合理回答,就算过关。

好,我们开始:

“在完全自愿的原则下,人们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结合方式”

“一个具体的人已自愿(完全)以3p模式组成家庭。”


以上两段话,是不是代表一个概念?其涵盖内容与意义是否完全一致?

若你答“是”,请回答在第一段话中,是否包含2p选择,是否包含独身选择,是否包含3p以上的选择。如果有,请你在第二段话中把同样的涵盖意义找出,并给我看。

若回答“否”,将进入下一个问题单元。此单元于星期一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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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_hunter@2008-12-0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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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我已经对你的理解能力彻底无语了。

我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您这位好像今天才刚刚知道“哦,原来不支持不是一定代表反对”这种概念是真实的这样一位伟大的神人。

为了让您明白,我只能用1+1=2的算式方法,一步一步地带您走路。请您配合。好么。

今天我们先来第一步,你在今天之内能对此步作出一个合理回答,就算过关。

好,我们开始:

“在完全自愿的原则下,人们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结合方式”

“一个具体的人已自愿(完全)以3p模式组成家庭。”


以上两段话,是不是代表一个概念?其涵盖内容与意义是否完全一致?

若你答“是”,请回答在第一段话中,是否包含2p选择,是否包含独身选择,是否包含3p以上的选择。如果有,请你在第二段话中把同样的涵盖意义找出,并给我看。

若回答“否”,将进入下一个问题单元。此单元于星期一推出。

你回答我之前的假设用的是“不支持”,从建立一个我们都认同的基础后展开讨论以来我都是在用“支持”这个词,姑且不论我们两个之间对“支持”这个词的具体理解有何差异,至少“支持”和“不支持”这两点从字面上是不能画等号的吧?既然你对这之间的差异有这么明确的理解,那么在你认同我提出的讨论基础时为什么不修正?我应该有向你提出确认的请求吧?
如果说是疏忽了,我也提出了对“支持”这个在我们之间造成理解歧义的词进行更加明确的解释的建议,你要是不满意这个建议也可以提出你的修正案,我也没有逼你接受我理解的“支持”吧?那么你凭什么批评我这样理解“支持”呢?这对表达你的意见有什么帮助吗?为什么在已经沟通到这一地步的关头,你还打算推倒重来呢?
在质疑别人的理解能力之前先检讨一下自己有没有误导别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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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路@2008-12-05 16:17

漫元是靠贴数计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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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_hunter@2008-12-05 16:22

好像是
不过一直不知道漫元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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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秀定@2008-12-05 16:28

伊藤诚完全是魔王血液的沸腾吧= =

他老爹 泽月止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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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表示@2008-12-05 16:39

话说...这贴的题目..
原来26岁就是"大龄青年"了...
泪目,那我真的是魔法师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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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at17@2008-12-06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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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在完全自愿的原则下,人们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结合方式”

“一个具体的人已自愿(完全)以3p模式组成家庭。”


以上两段话,是不是代表一个概念?其涵盖内容与意义是否完全一致?

若你答“是”,请回答在第一段话中,是否包含2p选择,是否包含独身选择,是否包含3p以上的选择。如果有,请你在第二段话中把同样的涵盖意义找出,并给我看。

若回答“否”,将进入下一个问题单元。此单元于星期一推出。

問題是大前題就錯了...... 不是完全自願就代表你做的事是正確的。
大前題歪了, 從那推出來的一切就都只有歪下去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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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咻~嘿咻~@2008-12-06 06:32

LZ把这个帖子发到天涯上估计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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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雷@2008-12-07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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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oin_hunter 发布

你回答我之前的假设用的是“不支持”,从建立一个我们都认同的基础后展开讨论以来我都是在用“支持”这个词,姑且不论我们两个之间对“支持”这个词的具体理解有何差异,至少“支持”和“不支持”这两点从字面上是不能画等号的吧?既然你对这之间的差异有这么明确的理解,那么在你认同我提出的讨论基础时为什么不修正?我应该有向你提出确认的请求吧?
如果说是疏忽了,我也提出了对“支持”这个在我们之间造成理解歧义的词进行更加明确的解释的建议,你要是不满意这个建议也可以提出你的修正案,我也没有逼你接受我理解的“支持”吧?那么你凭什么批评我这样理解“支持”呢?这对表达你的意见有什么帮助吗?为什么在已经沟通到这一地步的关头,你还打算推倒重来呢?
在质疑别人的理解能力之前先检讨一下自己有没有误导别人如何?


不要回答那么多没用的废话。如果你现在才发觉别人所谓推翻重来,那只能说明你从一开始就没搞明白别人什么意思。

现在不需要你回答任何多余的东西,只要简明扼要的先答出:

1、是还是否

2、若是,请回答我问你的问题,不是,等我星期一接着往下问。

其他的,你什么都不用说。说你也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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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ght@2008-12-07 13:09

争论是浪费时间口牙
N自己的P,让别人光棍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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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_hunter@2008-12-0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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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不要回答那么多没用的废话。如果你现在才发觉别人所谓推翻重来,那只能说明你从一开始就没搞明白别人什么意思。

现在不需要你回答任何多余的东西,只要简明扼要的先答出:

1、是还是否

2、若是,请回答我问你的问题,不是,等我星期一接着往下问。

其他的,你什么都不用说。说你也说不明白。

好了好了
你的意思其实就是不管之前怎么样,只要当事人是在不涉及利益且人性未扭曲的情况达到“完全自愿”的状态就不应该去干涉他们选择的结合方式。
之前回答“不支持”是你不小心用错词了,抓住这个小失误在重建讨论基础时用了互相冲突的“支持”玩到现在是我不对,对不起。
姑且不管你这个像标准大气压还是绝对0度一样的“不涉及利益且人性未扭曲的情况达到完全自愿”可不可能达成,反正只要假定这个状态存在且不去证明,后面说的东西就不会触及任何现有社会法则,是个绝对正确且无关紧要的命题,所以怎么辩都不会输,事情就是这样,祝贺你的胜利。所以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这一周的讨论非常愉快,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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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AKIA@2008-12-07 18:02

我只肯定一件事:有能力开后宫的人生赢家是不可能在这里发帖赚漫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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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雷@2008-12-08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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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oin_hunter 发布

好了好了
你的意思其实就是不管之前怎么样,只要当事人是在不涉及利益且人性未扭曲的情况达到“完全自愿”的状态就不应该去干涉他们选择的结合方式。
之前回答“不支持”是你不小心用错词了,抓住这个小失误在重建讨论基础时用了互相冲突的“支持”玩到现在是我不对,对不起。
姑且不管你这个像标准大气压还是绝对0度一样的“不涉及利益且人性未扭曲的情况达到完全自愿”可不可能达成,反正只要假定这个状态存在且不去证明,后面说的东西就不会触及任何现有社会法则,是个绝对正确且无关紧要的命题,所以怎么辩都不会输,事情就是这样,祝贺你的胜利。所以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这一周的讨论非常愉快,谢谢,再见。


终于开始胡话连篇了,讲了一大通你如何抓住我的“小失误”如何聪明地“玩”到现在的精神胜利幻境,而后大谈所谓社会法则,最后显示“仿佛是你让给别人这个胜利一般”,您真是不嫌累啊。

你为什么在看到我宣布将一步一步推导的决定后忽然放弃了您如此“形势大好”的玩法,匆匆得出结论后就想退出?

答案很简单,因为如果推下去,你的那些偷换概念,混淆是非的手段迟早要被揭露的体无完肤,你很聪明,退出的真是时候啊。

你一直在纠缠“为什么先前说不支持”的问题,自以为抓住什么大把柄,瞧把你这个乐啊。但一遇到别人跟你推这个问题,你立马就萎了。怎么回事呢,那就是因为按照这个思路,你我迟早会推出一个结论“赞同有权利和赞同往哪里去是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

我记得有一句话流传很广,是关于辩论的。说法也很简单——

我不赞同你说的任何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实际上你一直在纠缠的,就是上面的话是否是矛盾的这么一个问题。

你一直在死缠烂打“既然你不赞同他的观点,那这不就和誓死捍卫他说话的权利‘矛盾’吗?”“你告诉我,你不赞成他的观点的‘理由’是什么?”

你现在跟我辩论的主题,就剩这个了。

难道不是么?

赞同,支持人拥有在完全自愿原则下,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结合方式的权利,这是在肯定人“应该拥有哪种权利”;而具体涉及到人与人,我作为一个亲属可能不支持我认识的某人去这样做,这是我作为个人的观点,我的观点和对方的行为有冲突,但这并不影响我赞同“人有这种权利”的本身,毫无矛盾,无论我和他之间有什么理由存在哪些观点差异,也不会改变这一主旨,所以,我才说你自始至终都在无理取闹,你一定要把不赞同某个具体行为的事件与支不支持整体权利相挂钩,这都是很烂的混淆概念的手法,难能你还自以为得计的陶醉。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啊。

你不用跟我说什么对不起,你没对不起我,被我如此左右玩弄,是我该过意不去才对么。希望你能继续娱乐我。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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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_hunter@2008-12-08 10:17

……你难道其实有被害妄想?
我老老实实地道歉了也承认你赢了为什么还觉得我在精神胜利呢?
撇去那些虽是事实不过有点难听的话简洁一点说就是,你的理论从一开始就是不会出错的,你一开始就是赢的,是我硬要胡搅蛮缠让你费时间的不对。
满意了吗?

顺便提一下,我没打算混淆什么“赞同”啊“权力”啊什么的,我一直都是在用“支持”这个词,纠缠的也只是你说过的一句“不支持”,单纯是字面上的矛盾加上口头支持和行动支持的歧义。编排你的家人也只是我心怀侥幸的伎俩,你要是当时就冷静地说“不赞成但是不干涉,这就是我的支持”的话,我也没机会纠缠至今,现在既然已经谈到“支持”的实际解释了,这个漏洞堵上就代表我就没机会了,所以我放弃。你没必要到现在再去替换成“赞成”绕一个圈子来扳回去,已经没有意义了。

另外,你发帖,我找碴。你的守备坚强,我认为再进攻也找不出破绽了,所以举白旗。这中间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玩弄谁,也不打算在撤离这个话题时表现出一直在玩弄你的高姿态,做完游戏赢也好输也好都不该侮辱对手,为了面子强调自己在玩弄对方实在是太悲哀了。虽然不要求你也和我一样想,不过至少不希望造成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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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雷@2008-12-08 12:06

啧啧啧啧,“失误”是别人的,“逗玩”是您的。原来这就是您大伟人的认错和道歉方式。今天长见识+1

别人到底有什么“失误”呢,原来是一个“不支持”,可奇怪,明明人家说的不支持此和支持彼根本不是一回事,某人像是钻到某角尖里似的怎么也不明白,无论别人怎么解释,怎么说明,甚至像1+1=2那样的叙述都不能接受,反正“我就死认为是一回事了,就是一回事,一回事一回事一回事,你不说这是一回事我就打滚我就哭!因为是一回事,所以你要给我解释出‘理由’……”这就是您大理论学家的辩论方式啊?

一个支持和不支持,但凡有点现代人类文明程度的朋友要搞清楚是不是一回事也要有点自己的想法,会自己去判断,诸如我支持一种权利,但也可以对这种权利中某些人的行为表达赞成或者反对意见,这是早在不下10页以前就已经被阐述的无比清楚的道理,某人不知道是装糊涂呢?还是真糊涂!咬着两个字眼“支持”“不支持”的阐述“矛盾”以外不会干别的了,这位仙翁,您到底是否懂得从小学语文就该懂得的主谓宾关系,课本上想来应该对“主语不同”的指代有所记载,也该让您了解谙习吧?前一个支持的是主语是“人(泛指)的权利”,后一个不支持的是“人(特指)的决定”,如此简单的道理,居然还要别人去规范什么什么“词义”,我真是不知道这么多年的义务教育,到底让您学会了什么?原来就是教会您“别人说你有意混淆概念,混淆的是‘赞同’和‘支持’两个词”啊。哎呀~~~~~~~~您真是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回帖不看帖的真髓啊。我说你要混淆的是这两个词吗?大仙人啊!

嗯,一个都玩到别人父母头上的玩圣,居然还会对“玩弄”一词不满,不知道那“玩到现在”的行为,是哪位仙翁很得意扬扬以故作“对不起,我把你的某某话玩到现在,是我不对”的高姿态来向我炫耀之?莫非是别人看错了,眼花了,冤枉您了?哎呀呀呀没,这不是我反而要向你道歉了么?

别介意,我不过也是在玩而已么,要说受迫害狂,您还是去找别人来满足您比较好……

ps:

为了让大家清楚,我来特意给您说明一下我说你混淆概念混淆的是哪两个概念。

我在上面说得很清楚,根据我提出的例句“我不赞成你的任何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

我所指的是你要混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和“我不赞成你的观点”这两个概念,也就是说,你有意(或者根本不懂)这两个概念并不矛盾,因为两个概念针对的主语不同,一个是“你说话的权利”,一个是“你具体说了什么”。说话的权利,是同一个第一人称主语“我”所捍卫的,但说话的内容,这个第一人称主语“我”是有“不赞成”态度的。也就是说两种表态并不冲突,可以共存。
而你要混淆的恰恰是要把对“我”针对于对方“具体说了什么”所持有的“不赞成”引申为对“我”对“别人有没有说话权利”的不赞成,也就是要对立这两种完全没有对立的概念,将两个概念混为一谈,或者干脆用此不支持去偷换对彼的支持。你懂了吗?而不是说你到底没用对哪个词,是否用“赞同”去偷换了“支持”……哎哟啊,你跟我说实话,你的语文什么程度?初中,还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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