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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2004-05-05 16:31
曹志林倾心打造 中国第一部围棋时尚小说问世
我一直期待有人会写一部有趣的围棋小说,可以吸引更多的青少年踏进围棋的殿堂。现在,我终于欣喜地看到了《棋魂》的面世。
作者曹志林与我相识四十余载春秋,他曾是围棋国家队的一员,后又从事编辑、新闻工作多年,所以由他率先在围棋与小说之间找到结合点,可谓厚积薄发,水到渠成。
——王汝南(中国棋院院长)
从小就喜欢听曹老师讲棋,更爱听曹老师讲故事。曹老师生动的语言,绘声绘色的表情直到现在还令我记忆犹新。
两年前我就知道曹老师准备写一部关于围棋的小说,而且听过其中几段有趣的章节。在《棋魂》正式出版后,我相信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一定会和我一样喜欢这部小说。
——常昊(围棋九段)
总以为不懂围棋的人大概不会对围棋小说感兴趣,直到我有幸在《棋魂》出版前先睹原稿,才发现这个观念大错特错,因为就像武侠小说,不会武功的读者照样可以爱不释手。因此我相信《棋魂》作为“中国第一部棋侠小说”,以其独特的小说境界与围棋精神,定会打动千万个懂围棋或者不懂围棋的读者心灵。
——白子超(《新民晚报》资深编辑)
内容简介
小说中的谷少龙也许是北京街上很容易碰到的那种男孩,平凡的家庭,平常的学习成绩,而他本人——个子矮小,相貌平常,除了嘴角微微向上翘起显得有些个性外,给人的印象就是个顽皮而又普通的孩子。
但当一个千年的棋魂——上官天行来到他的世界后,这一切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谷少龙从一个完全不懂围棋的小孩,经历了北京市小学生围棋比赛、网络围棋大战、中日韩三国少年围棋赛、“八佰拜”希望之星围棋赛等,最终成为了一个挚爱围棋的出色职业棋手。而上官天行——作为小说中真正的主角,也许他的故事是最令人感慨感动,甚至是感怀感泣的。上官天行从唐代而来,带着对围棋的千年痴爱,经历了黄龙士和谷少龙古今两代棋手,最终为了围棋,更为了爱,舍弃了一切,吟唱着“魂棋一局千年泪,迷梦蝴蝶不言悔”,毅然决然地飘然“远行”,选择了永无归日的命运。但正是他的教导与奉献,谷少龙领悟了“围棋”的真谛,领悟了爱的意义,在对天行生命延续的行进中,谷少龙终于成长为黑白世界中一个出类拔萃的围棋选手……
作者简介
本书作者为沪上围棋名家、前围棋国家队成员、职业八段曹志林先生。他1964年入上海队,1965年入国家队,1974年、1977年分获全国围棋个人亚军,1981年被中国棋院定为围棋职业八段。尽管他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已经退出职业比赛,但“讲棋铁嘴”则一直使其在棋迷中声名持久,在电视围棋转播中出镜率极高,是具全国影响的讲棋名家。
更难能可贵的是小说五十回,前前后后涉及了五十几局棋,观览之下,竟无一局重复,沧桑变幻,波起云涌,令人叹为观止。曹先生并不卖弄围棋术语,一局局棋比看现场还过瘾,专业与通俗并重,情节跌宕,引人入胜。适合任何年龄段的读者。
虽然是文字小说,但在制作时亦加入了一些助兴的插画,由一位新锐画手徐哲为该小说创作了二十四幅精彩的插画,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观赏性。曾为痞子蔡《洛神红茶》等时尚读物绘制漫画插图的徐哲,此次为《棋魂》创作的插画浪漫唯美,相信会赢得许多“漫迷”的青睐。
第一部棋侠小说《棋魂》今日起正式发行
2004-04-18 16:54:00 东方体育日报 实习记者 张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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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少龙、天行……”抑扬顿挫的声音在讲棋室回荡,常看围棋直播的人都知道,那是闻名海上的“铁嘴”曹志林,不过这次他不是在直播比赛,而是在“推销”自己的新著,被称为“第一部棋侠小说”的《棋魂》。这部二十多万字的著作,将于今日起正式发行。
“目前为止,只有我能写得出这样的东西。第一我曾是专业棋手,很多事件、心情的描写我自己都经历过,第二我从小就会讲故事,所以我的小说非常口语化……”曹志林笑着回忆起在国家队时,陈祖德就发现,阿宝(曹志林的棋界昵称)讲述一盘对局的过程跟别人不一样,后来他果然“不务正业”,转行做记者、讲棋,并在年过半百之后推出了“处女”小说。
至于该书的定位,他自己认为是“都市版章回体围棋小说”,但是经过一些报纸和网站的转载之后,外界给了《棋魂》一个全新的概念“第一部棋侠小说”,曹志林对这个说法非常感兴趣,也特别强调,《棋魂》里围棋少而故事多。
早在媒体连载的时候,很多人都提出一个疑问:“它和日本动漫《棋魂》到底是什么关系?”曹志林说到这件事,坚决否认现在这本《棋魂》和日本的那个动漫有什么“亲属关系”,但是他承认,在开始创作之初,是受过日本动漫的“刺激”:“日本那个不错,国内的动画片没法跟人家比,但是那里面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所以,当《围棋》跟他约稿写一部围棋题材的连载小说时,他马上决定“拨乱反正”写《棋魂》。“我这个人太懒散了,那时侯每周五千字的版面等着你,像逼债一样,所以就是照着日本的动漫修改,连名字也用了佐为……后来马上就后悔了,因为写着写着,完全走上了另一条路。但是话说回来,当时不贪图省事,做起来再说,根本不会有现在这本书。”
曹志林还介绍了写这本书的秘诀:“50多盘棋多半有出处,龙飞虎事件、真假孔杰、女子围棋的孔芮杨之争……现实中发生的事都可以拿来变成故事,所以写起来特别有把握。我还要告诉你,里面写到一个讲棋的‘欧阳国手’,原型就是我本人,我特别推荐!”
在网上翻到的这个小说的部分
棋魂----序
日本“棋魂”的动画片目前在日本红极一时,据说收视率排在十年来所有优秀动画片的第二位。现在日本有很多小朋友都是看了 “棋魂”的动画片,才开始学围棋的。
把这部动协片改写成小说,这是围棋评论家曹志林先生的创新。因为以前有将小说改编为电影、电视剧的,但还没有人尝试过反其道而行的。
或许有人以为,将动画片改写为小说,就是一种 “看图说话”,其实大谬。因为改写后的“棋魂”小说除了在人物发展的框架上和原动画片大致相近外,其他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以及很多内心世界的描写,则完全超越了原动画片的格局和界线。可以说,这部小说的原创性大大高于一般将小说改写为电影的转变。曹志林先生曾有14年职业棋士的生涯,从事围棋宣传工作以后又和许多学棋儿童接触,所以他塑造的人物栩栩如生,有强烈的真实感。如果说,日本动画片“棋魂”是适合了初中生以下的少年儿童口味的话,那么,小说“棋魂”更适合初中生以上有一定阅读能力的读者观看。
希望读者会喜欢这篇小说。希望读者能把这篇小说介绍给你的朋友。如果你有孩子,更希望你能把这篇小说念给孩子听。谢谢。
然后就是这个 :http://godknowswho.myetang.com/gotop/qh/1.htm
zoeva@2004-05-05 16:42
哈哈~骂得好~
天空的地图@2004-05-05 17:06
引用
最初由 abcbuzhiming 发布
这个.....愤怒可以,但是因为愤怒就跑到日本BBS上刷屏我看就和香港那几个所谓的民主人士跑到美国去要民主的行径没什么两样了,我还是那句话——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解决。
恩,没错,轮奸没意见,拍成A片给别人看就不好了
lslwyw@2004-05-05 18:38
看到那个“领悟了爱的真意”,偶就一阵发自内心的恶寒…………
half_angel@2004-05-05 18:49
炒作啊,看来大多数人都成为这本书商业化炒作的工具了,尤其是那些“棋魂的fans”
不喜欢的话,就无视了它,人们印象最深刻的不仅仅是美好的东西,也有相反的极端,出版商的目的就是要利用这点进行炒作,已达到更大的利润
曹志林好像写了一本关于围棋的书,叫做“棋魂”,日本有制作过关于围棋的动漫吗
抱头鼠窜,一脚TF -_-b
godfinger@2004-05-05 20:18
我不认为抄袭和软件盗版能扯到一起去。盗版是违法使用别人的版权,但并未声明版权使自己的。抄袭是违法使用别人版权,但声明版权使自己的。我从来都是义正词严的鄙视抄袭,义正词严的使用盗版
myxephon@2004-05-05 20:46
同意楼主的观点,支持楼主!
蘇我源造@2004-05-05 20:49
小偷自认为比强盗要高尚,可是在被偷的主人家看来根本就是蛇鼠一窝.
曹XX的抄袭对日方造成的损失大,还是每天每日的盗版造成的损失更大!
还有人说盗亦有道,可是就拜托不要那么的大义凛然,义正词严,明镜高悬,搞得
象小偷假扮县太爷审案子似的.
那些到日本BBS举报的人小心自己先被当成现行犯给抓起来!
myxephon@2004-05-05 20:51
看来“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句话的确不是随便说出来的,的确是有着现实中活生生的例子啊。
Re: [原创怒言]我们凭什么不能愤怒?!——由曹某某事件引出看法
04515@2004-05-05 22:54
引用
最初由 ieee87 发布
我这里不想为中国版权状况辩护,但我们在用盗版、买盗版的时候,要心里清楚这是错的,有朝一日‘把’(注意不是等)中国的各项事业发展起来,我们要堂堂正正的用正版,要堂堂正正的看我们中国自己的优秀动画作品,至少要这么努力着!不是要无耻到宣称自己偷来才是正版的地步!做不到‘求实’和‘创新’,是比用盗版可耻一千倍,伤害大一万倍的事!!!
啊,这句话说的很好哦!
我们要反省自己的这种行为,
而不能视作一种习惯,
若是习惯了,才是最可怕的后果!
水兰@2004-05-06 00:48
本人一向是喜欢潜水的,不太喜欢跟人吵架或者说什么大道理,但是当我在最近这些沸沸扬扬的帖子里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以后我也忍不住要出来说两句了,我非常赞同楼主对文化竞争的看法!
曹xx的这件事情最让人气愤的就是在于:他明明是抄袭,不但不承认还大张旗鼓的说是自己写出来的,简直就是视天下人如无物。
上次有个的帖子说了,用了盗版的就应该明白自己也是有罪的,那么就应该闭上嘴不要对曹xx的行为说三道四。这句话我同意他的前半部分,但是不同意他的后半部分!因为这两者是不可以拿来比较的,两者的影响是完全不一样的!人不能因为自己跟别人都犯了错误,然后为了掩饰就连别人的错误也一起承认是正确的!
我反对他抄袭,不是因为他抄袭了《棋魂》或者说是别的什么我喜爱的东西,是因为他本身的这种行为就是我所不齿的。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很重要的,如果像这样抄袭成风,更重要的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话,那对这个民族的文化产业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再出一些像郭敬明(其出版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抄袭已出版的小说《圈内圈外》),原振侠(其最近出版的新书《魔城》(名字不太记得了)是抄袭田中芳树的)之类的人物吗?完全丧失掉自己的创造力的话,那这个民族文化还有什么生命可言???
我更气愤他抄袭的是日本的东西,每次当我看到日本那些将中国古典名著乱改一气的动漫的时候,心里虽然恼火,但是还是有些明白的,毕竟这也在另一种程度上说明了这些名著的生命力(我可以将《最游记》看作是《西游记》的同人,将《封神演义.天界篇》看作是《封神演义》得同人),而今天一个曹xx用抄袭的方式来宣传围棋文化的时候,我心里真是痛得不得了,我觉得这仿佛就是在向日本人说:我们不如你们,但是我就是不承认!一付耍无赖的样子!真是让人看不起!(我想,这也就是很多人认为他给中国人丢脸的原因)
至于买盗版方面,就像楼主说的,我们是应该支持正版,打击盗版,而很多人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都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但是,起码在心里要明白盗版是不对的,而不能像曹xx那样,反而认为自己完全正确,毫无悔改。
我买的漫画一般都是盗版,一方面是因为经济能力,而另一方面也是有一点民族情结,我认为我的钱为什么要拿去养日本人呢?尽管有些漫画家是我很欣赏的,但是,文化这种东西是为政治服务的,也就是说那些我们喜欢的动漫就其本身来说并不是为我们服务的,而是为了广大的日本人民,那么我为什么要为了这些本来不是为了我而作的东西付钱呢?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文化它里面包含的思想意识,我每次看动漫的时候,特别是一些比较深刻的动漫的时候,都会仔细的考虑是不是应该接受它的解释呢?哪些是真正合理的呢?也许有的人会觉得我想得太多了,因为这个只是一种娱乐而已。但是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以前我看过的一部叫《青春山脉》的漫画(只看到2集)的时候,因为内容是反对当年的侵略行动,反思当年的侵略战争的,所以书的封二上赫然印着:本书内的观点都是作者的,与出版社无关!当时我就感受到了,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文化,始终都是为了国家而存在的~
那么我们国家的文化呢?特别是在这个动漫的新兴产业上,我们国家的作为呢?动画片是给小孩子看得也就是说动画很大程度上的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我反对那些粗制滥造的动画,那对小孩子的影响是深远的!!!我很少买动漫咨询类的杂志,因为我知道它大多是没有什么版权的,更重要的是对文化也起不了什么引导作用,但是我一直坚持买本土原创的漫画杂志(如:上海的《卡通王》,这个我从95年她创刊买到现在),因为我支持这个地成长,我希望它能够为中国自己的动漫文化带来生命力,我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创造力,而不是抄袭!!!!!
如果一个民族的文化要靠抄袭来维持,而众多的媒体还要大加吹捧,其他人视而不见的话,那就是这个民族的悲哀!
水兰@2004-05-06 00:51
现在比较晚了,思维有些混乱,回帖写的可能有些散了,要是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希望批评指出
cityjim@2004-05-06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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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兰@2004-05-06 00:56
引用
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一个人到底能代表什么呢......而且这种东西不靠法律来判断就立刻上纲上线难道就不是悲哀吗......
法律也不过是一种工具而已......它是没有办法启引导作用的,有些时候它更像“事后诸葛亮”!:(
aiscurt@2004-05-06 00:57
"对于一些叫嚣保钓的愤青来说,给他张地图未必找得到钓鱼岛在那里……"
"动漫FANS里认同日本价值的倒不是很多,国人视美国为理想的却是不少"
看到这两句话,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我的表达能力贫乏,必须感谢作者说出了我心中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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