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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ji@2005-01-02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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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wolfsoft 发布


我原来就跟他们提过意见,都加上KURAU那种半透明的logo,干盗版的总不能去切正片吧!唉...没人听啊....


搞不好 D版也弄个自己的LOGO去盖掉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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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der@2005-01-02 18:43

有必要么...
正所谓贼喊捉贼,要是真要打起侵犯知识产权的话,字幕组和D商一个性质。
现在D上愿意自背黑锅,字幕组何必非要出头去认这个罪呢......
看着第一页上某个签名就觉得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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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不买Z版,都不要买D版好吗?在网上下好了,别让中国的D版事业再发展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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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上面的那张图,里面禁止的内容就有这么一项:公众送信。
所以,字幕组也是犯法的。只不过现在是钻了我们国家的法律的空子而已。以后还是小圈子自己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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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las·Kaien@2005-01-02 19:05

高法”和“高检”颁布的知识产权新司法中关于IT界的部分

“高法”和“高检”联合颁布的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新司法解释,对IT界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音乐下载

  不但提供音乐下载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从网上下载过多音乐,同样可能面临刑事追究。根据《解释》,定罪量刑的门槛定在1000份。对于下载提供方,如果累计有1000人次以上进行下载,可能就跨越了犯罪的门槛。同样,对于乐迷,下载超过1000首曲目,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样的,对于提供网络空间、服务器等的服务商来说,他们也可能被视为为知识产权犯罪提供条件和帮助。

  2.软件下载

  具体情况同MP3音乐文件类似,未经授权软件的下载提供者、网络服务商等可能都将面临定罪量刑的问题。不过,个人下载1000多个软件发生的概率很低。

  3.产销盗版软件

  根据《解释》,制造或者销售1000张(份)盗版文件,就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如果量达到5000份,则将至少面临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判7年。

  4.使用盗版软件

  根据《解释》,单位安装3000份、个人安装1000份未经授权软件,就可能跨越了基本的知识产权犯罪门槛。

5.网游私服

  有法律专家称,根据《解释》,如果网吧业主或其他人未经厂商许可,安装盗版网络游戏服务器端软件,假设网游“私服”,玩家超过1000人,也可能跨越了犯罪门槛。


嗯嗯……貌似还没有电影相关……
不过要是按这标准推及至动画,偶们发个敢达就得进去个2、30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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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tar@2005-01-02 19:19

....無言阿...商業道德價值偏低了....
還是支持漫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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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ey@2005-01-02 19:28

怕D版连累到漫游论坛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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璇焱@2005-01-02 21:50

艾,popgo都是简体的为主,所以大家更喜欢D popgo的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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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2003@2005-01-02 21:52

这样就可以把D商怎样的话那已经是23世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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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ooiangell@2005-01-02 23:08

中国的国情盗版是有市场的,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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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31@2005-01-02 23:18

我买的月姬dvd竟然是dmhy字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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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2002@2005-01-02 23:19

记得有个字幕组的LOGO会在播正片的时候,时不时很小但是很华丽的出现在右上角……
POPGO是不是也可以…………
其实这个观众倒是不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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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火@2005-01-02 23:36

离谱啊!!!!~~我觉得赚会来的钱要上缴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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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d@2005-01-03 02:12

这个说明那些D版商还是蛮识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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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2@2005-01-03 02:29

没有D版,我们还怎么看,靠论坛下载好多片子看不到的!中国人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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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pmirilpv@2005-01-03 04:36

他们这样不就是间接帮漫游打广告吗?
真不知在想什么
随便就拿别人的东西套上自己的名字
真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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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cai@2005-01-03 08:07

只要能赚钱 谁还管他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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