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炒作]没有《雏蜂》这 ..

ZATE@2010-09-0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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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exs 发布


不会是饿沙罗鬼吧:D



麻晃,最彼




但一点都不重要啊,日本国内都是吵来抄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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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gis_h@2010-09-04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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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jknight 发布
时间你赢了,你变相帮雏蜂炒作了。。。

P.S. 借鉴分镜真的没什么。。。当时SD借鉴了NBA 的各种场实景,那种借鉴度远比雏蜂高得多,没妨碍SD 成为11区最高的体育漫。。。

P.S.2 要说这作品“抄袭”最多的是铳梦那么全金一定要泪目了。。。


单说一个分镜,其他日漫之间“抄”来抄去也不少吧……何况只是一个分镜也谈不上什么。

当然要说稚蜂抄的话,GIS的多足战车、全金甚至Army Of Two的面具,多了去了你怎么不说?哦还有各种出来桥段么?

抄什么的……只要不是赤裸裸山寨,如今这环境这国内动漫业,也就点点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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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ZATE 发布
都有人说到井上了么。。

前几天郭敬明绝迹出来的时候,我和孙渣就聊了下抄袭的界定问题

说实话,这个东西就是心证,太主观了。

结论就是:抄袭其实无所谓,只要好看就行

不然抬杠起来是无解的


同意这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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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u_GL@2010-09-04 22:52

谢谢楼主帮我宣传我的理念。

这里再声明一下,就中国动漫当前的发展水平,我不指望能看到在各个方面都原创的作品。

想抄分镜?OK。
想抄人设?OK。
还想抄点故事主线的架构方法?好吧,这也认了。
就是有一点,给我以中文的叙事方法,中国的思考方式,地道的中国话来描述故事。


不会日语前,我是受够了劣质的汉化翻译;精通日语后,是看不惯翻译后以中文表达的日式对话,日式思考方式,日式文化价值观。
看中文漫画就要看中国人自己写的漫画,否则就直接看日文的原版,不喜欢翻译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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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TE@2010-09-0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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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iu_GL 发布
谢谢楼主帮我宣传我的理念。

这里再声明一下,就中国动漫当前的发展水平,我不指望能看到在各个方面都原创的作品。

想抄分镜?OK。
想抄人设?OK。
还想抄点故事主线的架构方法?好吧,这也认了。
就是有一点,给我以中文的叙事方法,中国的思考方式,地道的中国话来描述故事。


不会日语前,我是受够了劣质的汉化翻译;精通日语后,是看不惯翻译后以中文表达的日式对话,日式思考方式,日式文化价值观。
看中文漫画就要看中国人自己写的漫画,否则就直接看日文的原版,不喜欢翻译后的东西。



雏峰这个作品一点都不中国。叙事和思维都是日式的

不是有了越战老兵和门户网站新闻就可以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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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idx@2010-09-04 23:04

镜头和构图相似罢了
http://bbs.saraba1st.com/2b/viewthread.php?tid=50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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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idx@2010-09-04 23:08

如果是连续的几格的构图或镜头都如此相似 那才是分镜“借鉴”
MADHOUSE的苍天航路就被人抓了
不过我觉得影视作品中类似的现象肯定不少 感觉就像写文章的句式啊修辞什么的

http://tieba.baidu.com/f?kz=640828444


其实抄袭没必要说什么 这年头金庸剧被一遍遍翻拍 漫画动画游戏真人翻拍来翻拍去 歌曲也是N多版本N到翻唱
说到底你能青出于蓝就是王道!


再说句 如果侧重于内容 那么只要故事讲的够精彩 我觉得可以容忍画面的抄袭
或者侧重表现力 那么你要能在画面上做文章 内容抄一点也是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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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TE@2010-09-0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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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uperkidx 发布
如果是连续的几格的构图或镜头都如此相似 那才是分镜“借鉴”
MADHOUSE的苍天航路就被人抓了
不过我觉得影视作品中类似的现象肯定不少 感觉就像写文章的句式啊修辞什么的

http://tieba.baidu.com/f?kz=640828444


其实抄袭没必要说什么 这年头金庸剧被一遍遍翻拍 漫画动画游戏真人翻拍来翻拍去 歌曲也是N多版本N到翻唱 说到底你能青出于蓝就是王道!


这种事不是值得鼓励的。

我觉得图书界的对此类做法的态度更好(毕竟年代久远经验多)。书籍在末尾给出参考书目和致谢,这是比较端正态度的作者都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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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sphere@2010-09-05 00:14

除非是来炒作的...否则这种观点很欠扁

如果什么东西都100%前无古人那就直接投11区那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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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eoscar@2010-09-05 01:08

主帖不评价,毕竟两部作品我都没看过。

然则看到诸多法盲和道德下限帝出现这个帖子里,我有一种五年前熟悉的四迷群体从百度的郭敬明吧流窜到破沟的感觉……



抄袭就抄袭吧,抄的好我一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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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迷最常说的论调之一。心安理得地使用非法的二手货和赃物者,小学的思想品德教育显然有残缺。




抄袭本身没错,这是进化的捷径,只要不是通篇抄完了还不承认抄了,比非要画出中国特色的不论不类作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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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雷指数在四迷中亦堪称典范了。原来抄袭没有错,错的是法院和法律。

原创再怎么渣,那至少是作者自己的东西,偷来的东西再怎么好,那也是偷来的,无耻的二手货。这种基本的是非观念都不清楚的家伙,生理年龄再大,精神认知方面也始终保持未成年状态(嘛,其实有不少LOLI正太也是知法守法的)。




抄到自己手里能运用改进就是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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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指的应该是借鉴和学习,这和抄袭是不一样的,谢谢。





如果我将来也画漫画 水平问题 也许也会“抄”很多 呃 不过借鉴了哪些一点点列出的话也太…
不过有人来问到我也不会否认 如果作者也是如此 我觉得可以稍微谅解 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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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是违法的,借鉴不违法。如果真抄袭了,就算承认抄袭也无法谅解。

水平有限不能构成抄袭正当的理由,认为抄袭合理的“创作者”,无非就是为了名利而走违法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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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子@2010-09-05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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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idsean 发布
作为漫画作者
我认为哪怕分镜不太好看 也决不能抄别人的分镜头……
这是一大禁忌……


所以我对星野桂的印象无法好转了……
不过像上条明峰那种,还真希望他能够在出道前就好好参考学习一下他人的分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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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eoscar@2010-09-05 01:33

结果就是郭敬明钱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往后就是地位越来越高
==============================
世风日下的必然结果,摊手。只不过,酵母的名气早已往臭名昭著这条路上走了。




都有人说到井上了么。。

前几天郭敬明绝迹出来的时候,我和孙渣就聊了下抄袭的界定问题

说实话,这个东西就是心证,太主观了。

结论就是:抄袭其实无所谓,只要好看就行

不然抬杠起来是无解的
============================
抄袭无所谓???很好,孙渣先生的作品以后鄙人会自觉回避观看和购买的。

抄袭并非心证,只不过你们内心对抄袭的基本定义和相关的法规条文呈现出无知的状态。具体内容我懒得细说了,纯白之月吧的吧主时常看风是法律界专业人士,要接受普法教育可以找其体验一番。

抄袭有一定的标准,无需抬杠。至于抄袭无所谓,好看就行的,我除了感叹这种言论的无知无耻程度外,还想起了郭敬明吧几年前反四们常用的一个比喻:某些XX被强X了也无所谓,只要高潮就行了。




说日漫之间也抄来抄去的,显然不熟悉日漫界的抄袭官司和某些抄袭者的下场。我在法院工作的朋友经过专门研究告诉我:英国和日本的法律在抄袭方面的界定是最为严格的。如果把借鉴当成了抄袭,只能是贻笑大方。





不会日语前,我是受够了劣质的汉化翻译;精通日语后,是看不惯翻译后以中文表达的日式对话,日式思考方式,日式文化价值观。
看中文漫画就要看中国人自己写的漫画,否则就直接看日文的原版,不喜欢翻译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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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懒得多说了,这是四迷法盲言论和无德言论的另一版本,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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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eoscar@2010-09-05 01:43

其实抄袭没必要说什么 这年头金庸剧被一遍遍翻拍 漫画动画游戏真人翻拍来翻拍去 歌曲也是N多版本N到翻唱
说到底你能青出于蓝就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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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还能更纱布和法盲一点么?扶额……

翻拍是支付了版权费的合法使用,和抄袭的违法是不一样的。连这点都分不清,OTL,你的小学老师们应该以头撞墙了……

我接受的教育告诉我:要成才,先成人。作者职业道德残缺而生产出来的违法货,水平再高也不配被称为王道。


因为更换工作后工作繁忙和写小说的缘故,一年多没来这里了。原本今天只想来这里潜水的,结果还是被这个帖子里的法盲言论给炸出水面了……

明天还要早起加班,差不多要撤退了,记得我上次来这里是因为心灵痔疮的帖子,那帖子里也有下限帝,还一直没空看下文。不清楚下次出现会在什么时候……

PS 时间对反四们开了一次地图炮,笑。反四群体中的确存在你说的那种人,但是也有很多人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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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蒹葭公子@2010-09-05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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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yeoscar 发布
结果就是郭敬明钱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往后就是地位越来越高
==============================
世风日下的必然结果,摊手。只不过,酵母的名气早已往臭名昭著这条路上走了。




都有人说到井上了么。。

前几天郭敬明绝迹出来的时候,我和孙渣就聊了下抄袭的界定问题

说实话,这个东西就是心证,太主观了。

结论就是:抄袭其实无所谓,只要好看就行

不然抬杠起来是无解的
============================
抄袭无所谓???很好,孙渣先生的作品以后鄙人会自觉回避观看和购买的。

抄袭并非心证,只不过你们内心对抄袭的基本定义和相关的法规条文呈现出无知的状态。具体内容我懒得细说了,纯白之月吧的吧主时常看风是法律界专业人士,要接受普法教育可以找其体验一番。

抄袭有一定的标准,无需抬杠。至于抄袭无所谓,好看就行的,我除了感叹这种言论的无知无耻程度外,还想起了郭敬明吧几年前反四们常用的一个比喻:某些XX被强X了也无所谓,只要高潮就行了。




说日漫之间也抄来抄去的,显然不熟悉日漫界的抄袭官司和某些抄袭者的下场。我在法院工作的朋友经过专门研究告诉我:英国和日本的法律在抄袭方面的界定是最为严格的。如果把借鉴当成了抄袭,只能是贻笑大方。





不会日语前,我是受够了劣质的汉化翻译;精通日语后,是看不惯翻译后以中文表达的日式对话,日式思考方式,日式文化价值观。
看中文漫画就要看中国人自己写的漫画,否则就直接看日文的原版,不喜欢翻译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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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懒得多说了,这是四迷法盲言论和无德言论的另一版本,仅此而已。

抄袭的东西只要不盈利就不违法,或者说,法律管不着……当然,法律管不着的东西多了,比如说跨国抄的……
你必须得承认一点,这个世界上道德不能约束人……
我说这话并不是认同抄袭,我的意思是这楼里很多人都已经麻木了,他们已经不想管有没有抄袭,只要好看就好,只是表达上可能有些问题,你无须这么激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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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yue@2010-09-05 03:33

个人觉得还是法律方面的缺失。比如在音乐方面两首曲子有超过几节的旋律相同就可判定为抄袭,漫画画面及其情节如果有明确的标准界定是否抄袭再加以适当普及,这里也许就不会分歧这么大了,当然判断画面是否雷同难度要大一些……但是不要指望国人自我的道德约束能力就是了(刚从万国博览会回来,各种下限哎…)

LZ的图按许多楼的意见来说就是证据还不太够,因为大家对抄袭的界定都多少有差异。个人也希望能看到更多抄袭证明,毕竟公安查犯罪嫌疑人也要提出作案动机,人证物证等多方证据的,手上牌越多说服力越强啦

话说抄袭真不是个好东西。借鉴是学了以后融会贯通,抄袭却是原封不动搬来用,看似省时省力但实际上扼杀了灵魂的创造力——说到底还真是羡慕领国的法律和自律意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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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堂瑛里華@2010-09-05 06:05

感谢推漫 一口气看完感觉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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