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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蛇~@2009-04-29 17:47

才狗是614的一条狗,偷吃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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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幻灰羽@2009-04-29 18:12

2009神级人物第2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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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key@2009-04-29 18:31

希望真正的后宫越来越多,拒绝假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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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刃@2009-04-2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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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白色蜡烛 发布
不知道的话,多问一下也就完了,误会消除也就罢了。

毕竟别人没有义务特意每次都去告诉和他辩论的人自己有哪些固有立场,你和别人辩论时,会特意去跟别人谈一谈“我的xx观是这样的,那样的”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连你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情,不能要求别人就得做到,对吗?


当然会啊,和人辩论时如果你有什么特别的观点,先说清楚不是常识中的常识咩?

连这点基本礼仪没有还辨什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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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刃@2009-04-29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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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别人说的话,某些人加入自己的理解,自然正常。

可如果说某些人把自己理解出的内容也当成别人的意思,然后再鸣鼓而攻,那就比较像唐吉珂德跟风车打仗的滑稽戏了。

某些人比他还虚也开后宫,那又如何,这就跟一个人说犯了错误,受惩罚,他大喊大叫“谁谁谁也犯错误,比我犯的还厉害,凭啥不罚他们”一样,只能让人感到可悲,可笑。你是你,人家是人家,凭什么人家都要和你一样?才狗小时候有帮助人家小女孩找回家的路吗?有跟人家小女生约定在树下会面吗?有下定决心去创造属于梅个人的未来吗?有和女孩子定下终身婚约吗?有吗?

警告您啊,下次如果再让我看到您出口称别人“低能儿”,别怪我不客气……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我还真就看不上你这么点阅读量也敢来扯这个那个。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你的意思难道是说,那些个什么“帮小女孩找到回家的路啦,约定在树下和人会面啦~”就可以冲破你说的这什么经济上的阻碍了么?诶哟,原来如此,你这种人还敢用真实性来说嘴,太可笑了。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你这种小受,我是不攻的,更不会鸣鼓来攻哦,不要幻听了。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网上威胁这种破事,就是斑竹才有资格做做的,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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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刃@2009-04-2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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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aichiY 发布
http://popgo.net/wiki/Stage1st
要知道老雷是谁还是用wiki~

看3.3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恍然大悟。

果然,那什么来着,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头不是没有理由产生的……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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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ril@2009-04-29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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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白色蜡烛 发布
不知道的话,多问一下也就完了,误会消除也就罢了。

毕竟别人没有义务特意每次都去告诉和他辩论的人自己有哪些固有立场,你和别人辩论时,会特意去跟别人谈一谈“我的xx观是这样的,那样的”吗?



最后一贴,把话说清楚好了
毕竟既然有争论就得把观点什么的全说明白了,是吧,一开始不说清楚,不了解的人自然会觉得此人"自己又当裁判又当参赛选手"
你说是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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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刃@2009-04-29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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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enril 发布


最后一贴,把话说清楚好了
毕竟既然有争论就得把观点什么的全说明白了,是吧,一开始不说清楚,不了解的人自然会觉得此人"自己又当裁判又当参赛选手"
你说是伐


朋友你还没明白嘛
楼主是一个很有名的人物,出名的就是他的这种所谓的“辩论方式”。

所以白色蜡烛小姐是告诉你,楼主这样是应该的,是一种自然现象,楼主要是和人类一样懂得辩论礼仪,就不正常了。

说来我一直都想揭露出他的教主真面目来着,原来人家早就已经是了呀……

/me 看人还是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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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羞草@2009-04-29 23:22

这都能战的起来。。

不过就先天条件来说 才狗是不如剑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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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angel@2009-04-30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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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天刃 发布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我还真就看不上你这么点阅读量也敢来扯这个那个。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你的意思难道是说,那些个什么“帮小女孩找到回家的路啦,约定在树下和人会面啦~”就可以冲破你说的这什么经济上的阻碍了么?诶哟,原来如此,你这种人还敢用真实性来说嘴,太可笑了。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你这种小受,我是不攻的,更不会鸣鼓来攻哦,不要幻听了。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网上威胁这种破事,就是斑竹才有资格做做的,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其他问题都不说了,动不动就暴粗口,连最基本的礼仪都做不到的人,再一看注册时间。我恍然大悟。

PS:我顶LZ。爱情自由的基础必须是经济自由。觉得不对的,请去现实中找几个经济不自由又过得很滋润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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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朋友@2009-04-30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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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yangel 发布




其他问题都不说了,动不动就暴粗口,连最基本的礼仪都做不到的人,再一看注册时间。我恍然大悟。

PS:我顶LZ。爱情自由的基础必须是经济自由。觉得不对的,请去现实中找几个经济不自由又过得很滋润的出来。


喷人喷到注册日期了,却全然没发现自己违反了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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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刃@2009-04-30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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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yangel 发布




其他问题都不说了,动不动就暴粗口,连最基本的礼仪都做不到的人,再一看注册时间。我恍然大悟。

PS:我顶LZ。爱情自由的基础必须是经济自由。觉得不对的,请去现实中找几个经济不自由又过得很滋润的出来。


:cool: 什么样的货色,什么样的跟班……要说礼仪,先出言不逊的是他,果然跟班是很擅长选择性无视的。

何况你没看见我那贴的引用么,分明是他求我说的,我要是不说,他就会和我客气……

我这人最怕什么阿猫阿狗和我客气了,所以只有勉为其难地满足他一下,我若要爆粗,怎会爆这么女性化的粗口……我比窦娥还冤呐……

至于仗着自己2004的注册时间就很牛的这姿态么……这世道啊,04年注册就觉着自己有资历对他人的注册时间说三道四了,噗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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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ingwing@2009-04-30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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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蛇~ 发布
才狗是614的一条狗,偷吃都不敢


偷吃都好几次了~~~~~~
16卷不是才和女王KISS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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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雷@2009-04-30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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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天刃 发布


当然会啊,和人辩论时如果你有什么特别的观点,先说清楚不是常识中的常识咩?

连这点基本礼仪没有还辨什么论。


哎呀呀,我怎么没发现先生您什么时候在辩论中把自己的所谓特别观点拿出来展示啊?您可别说您的观点就代表着普天下的众生,和时间那样的真理代言人一般啊。

还基本礼仪,你代表着你们家的基本礼仪啊?真是可引人一笑。

睁着眼睛说瞎话,就你这样的还有资格去评价别人该不该辩论。我终于明白人家白蜡小姐为什么不愿意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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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雷@2009-04-30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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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天刃 发布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我还真就看不上你这么点阅读量也敢来扯这个那个。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你的意思难道是说,那些个什么“帮小女孩找到回家的路啦,约定在树下和人会面啦~”就可以冲破你说的这什么经济上的阻碍了么?诶哟,原来如此,你这种人还敢用真实性来说嘴,太可笑了。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你这种小受,我是不攻的,更不会鸣鼓来攻哦,不要幻听了。
低能儿马甲雷同志,网上威胁这种破事,就是斑竹才有资格做做的,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真是对不起,我是不会和这种缺乏素质的人多费唇舌的。

投诉区再见吧。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51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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