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rodineye 发布
算了,编辑掉,有些事再举例也没意思
反正我那些论文都不是从网上下的,那些PDF是错觉,en,
没心情了,看小说去
西沢步@2008-01-22 18:12
引用最初由 rodineye 发布
算了,编辑掉,有些事再举例也没意思
反正我那些论文都不是从网上下的,那些PDF是错觉,en,
没心情了,看小说去
rodineye@2008-01-22 18:29
引用最初由 西沢步 发布
某人今天居然EP得有心情参战:D
你不应该去扯啥是群,啥是环,啥是域么,扯毛哲学
PS:要自己去查文献真是累啊
时间的守护者@2008-01-22 18:53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我知道这一切知识,它们还在图书馆,你自己去查”。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如阁下这等毫无语文知识的人还有脸让别人去查书,我就会觉得特别好笑。
阁下知道什么叫提出观点,什么叫论证结果么?
如果你说得是结果,那么很遗憾,我迄今没发现任何一个观点已经成为结果需要我去“推翻”,你好像什么都没说,如果是观点,那我正在批驳你的观点,就这么简单。
自己不学习,搞不清楚两个词的区别,还在这里没理搅三分,欲盖弥彰,这样的人倒是经常见到。
引用我这是照顾你的想法,不是照顾你的时间哪,哈哈哈哈哈哈
引用“先听进去的话或 先获得的印象 往往在头脑中占有主导地位”。
你好像没有看到这个词组。
先获得的印象,对于月音来说,他原先根本不相信妖怪的存在,获得的对萌香的印象反倒是在前面。我说的没错吧。哪里来的偏见呢(你能对你根本不认为存在的东西有“偏见”么?)?而他先认识了萌香,对萌香的印象要比对别人更深,当其他女生出现,就不那么容易再继续于月音心中留下同等的印象了。你明白了么?这也叫先入为主。不懂就问。
你怎么知道没有确认?恩?
你到底看得懂看不懂中国话,汉语?
引用我再引用一下:
在我的记忆里,貌似还从来没有用戏份来阐述平等的概念,如果我没有产生记忆障碍,将戏份搬出来阐述不平等的恰恰是您,而我的观点一向是“戏份代表不了任何事,也根本不能说明众女平等与否的问题”。并引用诸如黑契 sr作为佐证。不知道你又看什么去了?
奇怪,你重说一遍想干什么?
既然我的观点是“戏份代表不了任何事”,你仍然重复“如果你的‘平等问题’是指戏份”是干什么?看不懂汉语么?
引用你又在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这句话从字面上理解还不够么?你还要什么“说明”,谁暗示你这句话是月音要阻止几个mm取代萌香?月音的意思很明显,他们这个整体不能缺少任何一个曾经存在的人,无论是萌香,还是众女,都一样,即便这次失去的不是萌香而是其他女孩,月音也同样要去竭力营救,月音的话只代表一个意思:“你们和萌香都是我不能失去的人,这次出事的如果是你们中的任何一人,我也会像对待萌香那样对待你,所以现在我也会这样对待萌香”。
本来一个很简单的句子,被您一解读倒真成了其他,我很佩服啊,颠倒黑白眼睛都不眨?
引用这个世界上,“动心”的概念并不是您老定义的,您不要以为自己不承认那是动心,别人就看不出来,掩耳盗铃无论何时也不是件聪明的事情,第一卷69页,月音没动心,“又大又软的说”是哪个健康的傻瓜想的事情?这原来是感动……先生,先去学两年初中语文,如果你不是装傻的话,一定是中学语文没过关。
引用瞧,一遇到别人例证如山,立即顾左右而言他。莫非kiss不是行为,要归到“想爱”这种精神领域中去?原来你要和别人kiss只是在内心默默地想就可以,真了不起!
我已经解释了月音因什么可能而逃离kiss,剩下的事情,您自己琢磨吧。
引用我好像说过了,对比,不一定要看两者在多大程度上的“相关性”,而只要看在该环境下的“可类比性”就可以了。我们并不需要“比比谁的相关联处更多”,而要看是否在同一种环境下,是否具有类似的表征,米国和中国的确不一样,但在米国汽车需要汽油,中国的汽车恐怕不会是媒燃机,同样也要汽油,在汽车都需要汽油这一点上,我们貌似根本不需要去考虑米国和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否不同等等无关的东西。同理,对于吸与十和eva、SHUFFLE!我们也并不需要跟你一样钻牛角尖地一定要纠缠什么关联性,我们只要把相同的地方列举出来,证明这样做是有先例的,也是有可行性的,就足够了。你明白了么?不承认没有用,你左躲右闪想用所谓关联性来否定事物存在,只能是徒劳罢了。
引用啧啧,我一直很冷静,我真的担心以你这样的语文水平能不能看得懂,破狗如何与我何干?我只是在说一个我担心的事情罢了。
您如何看我需要时常通报我么?受宠若惊啊……您还是留着自己欣赏吧。
引用好像一直以来,纠缠所谓小故事不能代表作者意识的人不是我吧?
小故事开头我从来也没有说过跟后宫和真爱有关,提到这一点,是我在分析作者最初和现在想要走的套路,而这其中牵扯到萌香众人在其中所占价值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的观点是:从原作者以吸与十的最初几章以及吸与十第二部目前的走向来看,想走的是一种中短章节的故事模式,构架的是一个爱情轻喜剧的模式,而打斗情节,很可能是JUMP的编辑为了月刊发行量捉刀的产物,在这样一种环境下,萌香及其其他人的情感个性被削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的武力能为。没错吧?
引用如果原作者想,他完全可以把采集魔界榴莲的故事画成一本书,只要再多加些人物,多拼凑几个暴力场面,没有问题,但作者在本章始终只是把打斗过程置于一种十分次要的地位,而将几个女孩在行动中显露出彼此间的小矛盾,小任性,作为重点描述的对象。这无疑透露出作者的创作方向是什么。而且她们之间最终在一起吃榴莲的情景,也体现出作者并不试图排斥她们之中任何一人的意向(如果真要树立一个真爱标版,大可以让萌香把留恋带回去在宿舍里和月音二人对面独享,何必还要安排一个意外的结尾呢?)。
引用而和我喋喋不休地论述所谓打斗和后宫谁重要的,却好像恰恰是您,您想什么以为我不知道么?貌似不是我提出“萌香才是无可取代”的吧,您之所以这么不厌其烦地来回来去辩论这个话题,难道不是为所谓的价值而战么?莫非又是我误会您大先生的意思了?
引用更有意思的是,您还把我的论断拿出来反诘我,先生,莫要忘记,你原本一直想辩驳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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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就用长篇问题非常大,用小故事是因为这样读者融入比较快,长故事需要铺垫,节奏相对较慢,《吸血鬼》本身第一部名气不大,要迅速吸引读者当然需要使用“引人入胜的小故事”这种吸引手法了。这方法我也用过多次,笑。另外就是,万一第二部业绩太差,小故事集合的形式腰斩起来也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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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也就是说,是你在区分这两者的不同属性,所谓引人入胜的小故事和需要铺垫的大故事,没错吧?也就是说,你把小故事的原因,归结为原作者需要名气,需要读者快融入,那么我就反问,既然如此,在第二部时应该已经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原作者还要特意走回去?没见你有所回答。我于是再问“如果他希望自己的作品以长篇幅吸引人,他早就这样做了,根本用不着继续采用小故事的模式。”你还是没有正面做答,
引用反倒是揪着一个小故事的喜好者问题大做文章,我已经预设了前提“小故事的喜好者”,既然是喜好小故事,对于长故事的兴趣可想而知吧?也许这其中也有喜欢长故事的,但作者本人要考虑风险问题吧?当然,我们不是统计学家,不能替人家去统计到底喜欢哪种模式的人比较多,但不管怎么说,“风格的改变会导致用户层的变迁”,这个道理应该是不难理解的吧。好吧,我确认那句话说得不怎么妥当,我换一种说法,请问“作者为什么要冒着用户层变迁的风险在第二部改变第一部业已形成的风格”,这话应该没什么问题吧?,你也不用躲,迟早要回答这个问题。
引用你还有什么不敢说,真理代言人都冒出来了。世界上还有你不敢说的话?
引用我的证据已经提出很久了,“第二部风格的变迁,对打斗情节的大幅度削弱,对人物情感的深入”,人家不仅是变了,而且是大变而特变。铁证凿凿,不知道何以让阁下做出“没有证据”的判断呢?
我这是推测而不是猜测,推测是根据已经知道的情况进行推理判断,猜测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它完全没有任何根据。我的推测依据是第二部的表现,您还有什么问题么?
引用既然是不太重要的部分,编辑又何必要硬推呢?不太重要的,人家有来硬的价值么?风格被硬推,是因为人家编辑可以直接替你捉刀写剧本。明白了么?剧本和简介人家知道哪个比较重要。ok?
引用啧啧,真是万金油语言,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被硬推出来的漫画,所有的变化都将可以用有张有弛来形容。果然很王道。
引用这个,我说你肯定不信,不妨我摘一点介绍jump的文字过来,相信你会有一点直观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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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jump》是采取的“社会竞争,民意调查至上”的原则,对任何一部作品的好坏,唯一的指标就是每周的读者投票,若连续三周殿后,则是危险讯号,编辑和漫画家会对作品进行修改,然而若修改仍然不行,则强行截掉,以让位给新的作品。这个制度逼的所有的漫画家和责任编辑绞尽脑汁为抓住读者而制造高潮迭起的剧情。
——摘自《中国动漫产业的现状分析及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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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清楚我所说的内容了吧?你还想知道什么,都可以跟我说。
引用在这个地方还能如您所说有张有弛?先生,您要是供职jump的漫画家一定会死得很惨。
引用穷途末路把海贼王都搬出来了,海贼王的主题是什么?打斗么?错,海贼王真正的主题是航海者的豪迈,是体现一种豪情和霸气的热血漫画,格斗只是用来完成这一目的的手段,无论打斗、搞笑还是感动,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体现人性的豪壮和深远,无论用法怎么变,其风格却是固定的——热血、壮绝。
吸与十要体现的是什么?莫非是月音在妖怪学院傍上大姐头打遍学院无敌手的妖魔版《圣子到》?《天上天下》?还是新版的《幽游白书》?如果你心中吸与十的主题是这些,那么你说得对,风格的确没变,之前的爱情戏,也许是一种错误的巧合植入吧?
如果说你认为吸与十要表现的不是这些,我倒是想问,这些无意味的打斗,是必须的么?放松,你在第一部中间找得到几个放松的地方?我很想知道。
引用我想你大概没有看过《青出于蓝》吧?或者你是否看过《爱的魔法》?
引用爱情喜剧一定不等于后宫?这个算式又是谁教你的,莫非你一个人认为“真爱结局才是爱情喜剧”,就必须要让全天下的人都跟你一样认为?你太狂妄了哦……《SHUFFLE!》貌似也是爱情喜剧,原来是真爱结局哦。
引用胡梦寻思是否要卖萌香统共才出现了几次?大量的情感完全集中在所谓的是否要吸血鬼的血、是否还是人类,是否要解脱谁。两者的量完全不成比例,
引用对于一个以男女情感为主要叙事模式的作品,却搞得好像校园暴力打斗漫一样充斥着热血和汗臭,这就是您所谓“不令人生厌”的模式。
引用所谓出不出卖,根本是故作噱头,一个被定位为“本性并不坏”的女孩,做这等龌龊之事,还有脸去邀得月音的爱么?
引用相比较而言,胡梦知道月音是人类而仍义无反顾地和公安委员会翻脸的剧情,倒还有一些残留的爱情剧味道,而这些,恰恰还是作者安排出来体现月音与他的妖娘后宫间业已稳固的情感关系,哪怕脱离打斗环境,也同样熠熠生辉。这才是本作真正的价值所在。
引用呵呵,拒绝承认吸与十走的是卖萌路线,强行要把它跟什么“不落窠臼”联系起来,这大概就是你整天死乞白赖要强调所谓“真爱”“经典”的原因吧。不要把原作者的心情想得太复杂了,一部妖怪题材的yy作品,还轮不到您给它添上几道真爱正朔的光环,本来并不复杂的作品,好像不把它往学术堆儿里凑凑就不能显示您高明一样,这不过是一部爱情轻喜剧的后宫漫,没那么深的含义,甭装什么13。况且做成后宫结局也并不妨碍它设置矛盾,成就经典,你一个人去拒绝它后宫卖萌吧,别拉上其他人,这帖子里貌似没几个和您一样把这作品看成什么旷古神作非xx结局不行的大贤人。
引用我已经举出了例子,阐述了削减打斗,转为喜剧的现状,如果您有它没有削减打斗部分,没有强化喜剧、情感部分的证据,请您拿出来给我们大家看一看,不要空口白话。
这明显,大家都能看到,只有你叫嚷看不到,那我就没说的了。
引用(大笑)大阁下大概又忘了我要证明什么。貌似您说“因为如果不喜欢画他做不出那样的分镜”,我才列举论据证明“分镜做得好不见得他真正喜欢画”,看清楚了?我并非一定要证明“分镜做的好证明他不喜欢画”,只要驳斥你的“因为他分镜做的好,所以证明他喜欢画”这样一种荒诞的因果论证罢了。
你要不要去看看前头,我说错了没有?
引用哦,原来让您证明您自己的“支持我的人比较多”的论点也成了无理要求,恩,我明白了,这就是说大家都可以随便说“支持我的人比较多”,不需要去确证,不然就是无理要求。
恩,这帖子里支持我的人比支持你的人多一万倍。你可不许让我去找啊!
恩,原来如此,“几乎没有”
引用瞧,随便这“几乎没有”我就找出两个,要是“没有”还不要我的老命啊(大笑)。
引用哦哟,原来上帝事先跟你商量,哪条路有希望成为经典,哪条路没有。
把花右京算经典到底哪里有问题?我好像听说你上次也被一个同样将它视为经典的人整得不行呢?
我认为花右京是经典,触犯了哪条法律,强迫了谁接受我的观点,又何时把花右京作为唯一的经典通路?妄自尊大,我可不敢受领啊。
引用我何必要判断你写的文章是经典还是垃圾?你写的什么东西都和我无关,如果你把你写的东西拿出去卖钱,到时候做判断,扔鲜花或者臭鸡蛋的人也不是我,你改造的功夫也忒拙劣了。
你的文章,经典或垃圾与否跟我无关,但我有批驳的权利,正如一篇作品,经典或垃圾我一个人说了不算,但是我可以找问题,作分析。你连“定性权”和“批评权”这两点都能混淆,还自鸣得意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真是让人绝倒啊。
我来用小学生的话给你解释一下:
对池田的作品,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个人意见,可以挑毛病,可以说哪个地方他处理的不够好等等这些都是允许的,但我们没有资格去定性“他必须选择什么样的道路才能经典”,也没有资格去规定“什么样标准的才叫经典”,懂了吗?前者只是说我们可以批评,后者则是说我们没有权利给人家定性。经典没有什么标准。也没有任何唯一的答案。摆正自己的位置,再来辩论。
引用啧啧,我怎么看不到啊?你指了哪些证据?我前面这么多例证,都是各个经典所出,按照道理,我才是代表了普适性标准,你算哪一号?
引用啧啧,请问如果没有这一章,那么最后一个单行本能出几页啊?
引用你就继续掩耳盗铃吧,我教导你的一切都当耳边风——一个满篇打斗的漫画摆在面前,自己不会看,居然还要别人论证出来,是不是有点郑人买履的味道呢?幻想出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真爱”主线,睁着眼睛把大量后宫说成“少量”的瞎话。看来是已经没救了。真爱主线在哪里,您“论证”出来吧,我们大家看不到呢……哈哈哈哈哈哈
引用原来是大阁下规定“看《吸血鬼与十字架》的读者不是看打斗的读者”,原来因为读者“不是看打斗的读者”所以确定《吸与十》第一部不是打斗漫,不能证明此规律。我真是太佩服阁下的逻辑了!
谁告诉你“看《吸血鬼与十字架》的读者不是看打斗的读者”?
谁告诉你“吸与十是根据读者属性确定其本身属性”?
谁告诉你“因为你我不是这类读者,所以不能说人家遵循不断强规律”?
这些都是怎么论证出来的,我大惑不解啊!
我希望你能认真听讲:我拿幽游白书作比较的是吸与十的打斗部分。我不希望下次再看到你又搬出所谓的“关联性”胡搅蛮缠。你不承认,不代表类比不成立,这个问题我已经确证,不是你不承认能改变的。幽游白书有没有女主角都没关系,现在的确证是《吸与十》的打斗部分和幽游白书的打斗部分都遵循“boss不断强”这样一条斗漫法则,没有异议了吧?结束
引用时间同学,您千万不要害怕,我这一句可能可不是想去证明什么。对于没有确定的事情,我提一下必须与要加可能,这是我说话的习惯,您要是不满,您要是觉得天下人都必须和你一样自以为是“真理的代言”,那请去找一个和您一样的人辩论。我没这个习惯。
引用这段话,如果要说证据,请你往上看,我根据这些已经有的事实做出推断,您如果不信,大可以无视,不过显然,风格骤变是大家看得见的,第二部恢复常态也是大家看得见的,我给出了我的解释,如果您没有新的更能让人信服的解释,那么……
引用哦,这么说时间大仙发现了所谓不同于格斗俗套的东西?请给我们大家指出来。
引用(笑)既然时间同学这么相信大家和自己站在一边,不妨就开帖问问大家:“《吸与十》第一部给你的印象是不是打斗类型漫画。”不会说我这也是无理要求吧,我们至少要看看有多少人看它是一只鸭子,对么?
引用(笑)还是死守着自己的那点观点,无论如何也不能松口啊!
引用我看到的有不断挑战强大敌人的篇幅,有不断出新女生的刺激,有人情,有怨恨、有欢笑、有悲伤、我翻遍了吸与十,这些东西屡见不鲜。但我却始终没看到所谓“傲娇+御姐+女王的里·萌香与月音的感情之路”到底在哪里体现,第一部里几乎所有萌香与月音的感情戏都是表萌香在出面,里萌香却把男主角当成软脚虾,废柴,丝毫不表现出对注入吸血鬼之血的歉意,登场就是灭敌,月音为其挡枪,所换来的也不过是一句“你和她(表萌香)都是大傻瓜”。
我不妨说句实诚点的话,吸与十要是靠着这些东西当卖点,早就被jump撤档了。
引用我倒是不怀疑,世界上肯定有像你这样为了所谓的枝节末端不顾一切的人,不过我相信,到你我老死时,一个商业漫画,最主要的东西仍然是主线和主要分支,也是用来吸引读者的最主要缘由。什么时候你发现了一个漫画不靠主线、主分支而靠您所谓的末端(譬如说出现了两个杂兵,吸引了那好些读者啊!)来吸引最主要的读者群了,一定跟我联系啊。
引用啧啧,面对别人的解释,无言以对,开始耍赖(“有个毛关系”“你认错不就好了”),人家说的有理有据,汝毫无任何抗辩之辞,要别人认错,你有无搞错?
引用还铁打的错误,真是吓死人,你论证什么了就铁打的错误?真把你自己当上帝了?
我就正式告诉你,我说的都是正确的,你说我错误毫无根据。贴图?我非常欢迎,马上贴出来,别忘了贴出图鉴部分。到时候被嘲笑的是谁,你自己想吧。
你不贴,我就贴了,我还真的很想看看你到底有没有看过原作的这一部分。
引用
关键的句子,我用红圈给你圈出来,你可以回答我,完全支配月音身体的是什么东西。讲对了,就自己抽自己嘴巴去吧。含糊的余地,呵呵,的确,这地方没有让你含糊的余地呢。
引用而且,你忘记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黑化月音是尸鬼,尸鬼是什么,你应该去查一查原作中给的妖怪图鉴,它是被邪恶精灵附身的尸体,而在本作中,控制月音身体的是萌香的吸血鬼之血,也就是说,制造出黑化月音的,是萌香,萌香之血是黑化月音躯体的控制体,既然他本身是被萌香血所控制,他又怎么可能去袭击他的受控源母体——萌香呢?这就跟你问一个傀儡怎么不会去打它的主人一样可笑。
引用萌香说的只是理论上的可能,也就是按照实际力量来做对比认真的月音要比自己强大,但这种可能仅限于理论上,并不代表实际如此。
引用对于自己根本反驳不了的,加上个没有逻辑性的帽子就要蒙混过关了。顾左右而言他,开始在字数上做文章,而后自说自话地规定“关联为0”。
且不说到底是否关联为0,哪怕是,我已经说过,举例,并不需要把例子出现事物的整体拿过来一个个对比关联,只要能解释目标论证物就可以了,明白了吗?
引用的确狂妄的近乎峰巅了。您是什么样的人的确和辩论无关,只不过我不想让别人说我在和疯子一般见识,你还自比尼采?您写过哪部哲学专著?尼采最后疯了,这点倒是可以让您借鉴。
如果您是这样一个自恋的疯癫症者,我就不再和您辩论了,要知道,人是不必要把疯话当真的。
引用我开不开帖,您管不着那么宽。事实是凭感觉就信口开河判定“非经典”的不是我。ok?
引用我最后说一遍:举例子不需要看例子出典和例子说明点关联性有多少,而在于是否能把问题说清楚。这就和人们用生态界的优胜劣汰法则来解释商业界的优胜劣汰法则,可以肯定生物界和商界没多少关联性,但体现在优胜劣汰法则这一点上却可以相互作例进行论证。你明白了么?
胡搅蛮缠不能让你摆脱困境,现在我已经证明了“和谐后宫一样可以出经典”这件事本身,你的“和谐后宫不能出经典”的谬论已经被彻底驳翻。如果你没有异议,这一部分可以结束了。
引用对了,你这是说对了,世界上的事情就是“任何可能性都存在”,非此即彼,当然不是不可以,不过却是小学生的逻辑,如果你自认为自己只是小学生的认知程度,我也不勉强你接受其他的观点。但既然你是要跟我辩论大话题,那么就收起你的幼稚观念。怎样?你要么自承“时间我很幼稚,我接受不了你马甲雷的观点”,自行退出。我保证不穷追猛打,你要不退出,一切非此即彼的“好人坏人”逻辑都给我收起来。我不希望再看到。
后宫和真爱哪个适合。你没资格给它定性。你可以阐述你的观点,但你的观点却不一定是正确的。简单么?
引用知识贫乏,自然就不能理解别人举例的用意。当然也就更加固执地要寻求所谓关联性,因为但凡孩子,联想能力需要培养,要一步步教会他如何从一个事物发展到另一个事物,总体去看问题,小学不是也学要“联系”么。对于一个智力没有发展到理性思考的孩子来说,解释车的概念就要从玩具车,绘画车开始,让孩子先从这些地方了解车的形态,关联,之后再让他体验真车,而对于一个智力正常、受过教育的成年人,你只要说个车牌型号,他能立即联想到车,不需要再跟他一步步讲关联性。你属于哪一种人?如果是孩子,我会理解你的。
引用还是没话找话,顾左右而言他(大笑),粗糙?你太夸大其词了,根本是驴唇不对马嘴。哈哈哈哈
引用形而上学只是说明机械地去认识某种事物或者机械地去论证什么东西,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这个概念,但我只说形而上学,指的是你只会用孤立、静止、片面、表面的观点去看待事物并作比较,和它出自哪个学术概念有任何关系么?它是哲学概念又如何?我很不明白你想说明什么。
你比较这四点,只能依附所谓的关联性,这才说明你思维机械、僵化,只能以所谓的关联作感性对比,而不能做类比的理性对比。
引用(笑)如果说你承认这一点,那么即便你一定要说后宫不适合吸与十也无妨,我只要让你通晓“在a漫画能处理的很好的剧情,到了b漫画不一定合适”这一点,你既然已经承认,那么同样的,“在某些经典中很合适的真爱,到了《吸血鬼与十字架》中并不合适,而且把目光放远一点不难发现,在真爱漫画遍地的日本,《吸血鬼与十字架》走真爱路线更是泯泯众人。”对么?日本的后宫漫其实大多数结尾都是要在真爱和没有结局中选择一个结局的,真正的纯后宫结尾的作品实际上并不很多,除了我以往给你讲的那些外,能找出几个同样后宫结局的作品并不是那么容易,择定真爱的倒是不少,而且很多很滥,所以后宫结局在当下的日本,要做成功可是很独特的胜利。
引用啧啧,到了最后已经撕掉伪装开始胡说八道了么?《吸与十》不是后宫漫,这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强言论,我先前跟你说的格斗和后宫并非非此即彼关系又白说了。你说我是不是特别亏本,摊上个根本不看回帖内容的教育目标。《吸与十》是后宫漫,按照它其中重点渲染的题材也可以被称为格斗漫,格斗漫和后宫漫不冲突,你打算让我用多少种语言来表达这个意思?你到底看得懂看不懂中国话?《3X3之眼》与《吸与十》有关联?两者乃一人所绘?三只眼是吸血鬼?世界观相通?你懂什么叫关联?别露怯了。
哎呀,不知道又是哪大仙人根据3X3之眼这么画经典,判断吸与十也需要这么发展才经典这样的最强音。我想不是我,那是在这个帖子里的谁呢?
引用对于吸与十和eva、SHUFFLE!我们也并不需要跟你一样钻牛角尖地一定要纠缠什么关联性,我们只要把相同的地方列举出来,证明这样做是有先例的,也是有可行性的,就足够了。你明白了么?不承认没有用,你左躲右闪想用所谓关联性来否定事物存在,只能是徒劳罢了。
引用我已经说过不下数十遍,你始终油盐不进,这回你自己去看《梦物语》吧,两者的比较我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看不懂,对不起,那是你白。至于你的“想”,胡思乱想而已。
引用啧啧,真是让我出离于暴笑之外了,这里所有的层次和逻辑都是我在教你教出来的,而你,除了张冠李戴,小学生似的“关联比较”外,还有什么?我不说,让大家来找一找,看看我们这位大学者到底有什么值得自吹的资本啊。您大学者哪里高就?科学院还是研究所,就您这点知识积累的底子……不行了,我肚子要笑疼了。
引用哈哈哈,没词了,只能以无关代替“你还不配”了……有理由何必另外开帖?本贴讲不明白么?
引用这次辩论的主题你定的?我凭什么要按照你给的主题来?给我个理由先。里萌香脸红也很琐碎,也是大俗套,我可以给你指出许多大姐头或者女王脸红的俗套,你没资格自封什么激烈矛盾的中心,在我看来它们游离于中心外十万八千里远。就这样。独有,呵呵呵,爱的魔法、魔法老师……女王御姐脸红的何止百千?真是引人发笑。
我觉得你已经烧糊涂了,去凉快凉快对身体好。
引用还是请你先洗把脸,少说梦话了。
引用月音的真心?哪里?谁看见了?想保护她?月音还自量力么?萌香落败只是说明该boss已经不是一件道具能搞定的,月音不过是拼尽自己得全力给萌香一个得手的机会而已,在第一部当时的环境下,萌香和月音身为凑打斗剧情工具的现状并没有丝毫改变,这些所谓的保护欲就算有也无法脱离打斗的环境,你到底听什么呢?你到底懂不懂?
引用你把话还给我?还不上,谁规定的?这部漫画的走向规定的,我教过你方法:把打斗情节分离,看看他们彼此间还能剩下什么东西?你自己不会,那是你蠢,就不关我的事情了。
又自鸣得意地开始“惬意”,要说做白日梦也是一种境界
自说自话吧,自我麻醉有时也是一种超脱,我现在没有在问你矛盾以什么为更激烈表现,而是在问你抽离了战斗,还剩下多少东西,她的价值体现何在,如果你不能回答这个问题。那么你也就无法反驳我的“打斗工具论”,因为里萌香并没有被你证实体现出打斗以外的任何价值,本论结束。
引用还是论题不清,听好了,我现在要教导你的问题是:到底哪里体现出里萌香非战斗工具的价值。没有问你到底她哪里可爱。如果你不能答复,也就等于你认同了我的“里萌香在第一部中除了杀妖工具外无任何价值”的论点,此辩论结束。
引用不错,你居然把我的两段话都拿出来了。很好,既然如此,我们就更容易说明了。
引用既然拿出了两段话,我们就来看看:我一开始说的很清楚,萌香的优势在于更早出场,这你不会否认吧?
于是针对这句话,你我开始争论。
在这一点上,我的态度是明确的,在剧情上,萌香之所以让月音更有好感,是因为她更早登场,但这一点是不具备无可替代性的。也不足以让他根据这一点给其他女孩发卡。
而你否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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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即使萌香的优势只有“早认识月音”也好,我必须要说,除了她以外,任何一人都没有占据“首先认识月音”的资格。
这,难道不是感情上的无可取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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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枉你吧?既然你现在自称“根本没有关系”,当初为何又要牵扯所谓感情无可替代和先出场的关系呢?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没有滤清关系的,恰恰是你自己而不是我。我所说的这两段话,很明显是说“如果说里萌香在第一部中有什么不可或缺的原因,那么只是因为打斗情节的需要,这一点并不说明是月音在情感上需要她,而是在安全性上需要她,而如果说是针对先出场问题的不可或缺,只有可能是最初印象令月音动心”。
ok,我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吧,你看明白了么?
引用扯美食家和穷人并不能让你的话更有道理,穷人一餐可能只有一个菜,美食家面前要摆着数十道甚至上百道菜肴。一个道理。有说服力么?
引用纠缠同步增长问题,同样还是那么不智啊(大笑),从章节中各女情节的篇幅分布对比,以及情感描述,这些东西都是显而易见的。原著中除了打斗章节外,并没有特别着重描绘哪一段情是不能动摇的。胡梦与萌香各自的出走给予男主角的焦虑也是相近的。如果你还有疑义,清指出你的反据(除了打斗章节外),证实情感有偏差。举不出,这个辩题自行结束。
引用哎呀?这么说我不也是这个论坛的主人么?那我也要欢迎你时常到这里来做客了?你既然跟我一样都是有发言权没管理权的用户,我是不是做客关你什么事?
引用我说的,那又怎样?这些除了戏份章节外,大多是模仿您大人的口吻,怎么?不舒服吧?那就对了。和您的这些言论相比,我这些话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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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情节根本没有任何一锤定音的能力。
《吸血鬼》最大的亮点只有一个!傲娇+御姐+女王的里·萌香。因此,《吸血鬼》毫无疑问应当走真爱路线,而且应当把重点放在里·萌香身上,她才是这漫画唯一的灵魂。
受不了哦,我再重复下,我首先是说如果平等是指“戏份”“结局”“月音的选择”任何一项,你都输了。因此在这种明显大败的情况下,我只能认为你说的平等是“在月音心中的地位”。而“月音只想过要KISS萌香”这一点把最后一种可能性也否定了,所以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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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那“我替真理代言”的绝世横论,这里也不提了。否则这嘴仗功力……
而戏份问题我已经专门举例阐述,这里也不细谈了。
又开始自鸣得意的惬意了?惬意吧,多有趣啊。
引用还要我再说废话么?关联性问题根本就是你在胡扯。从来没听说举例之前先要查所谓关联性的。你给定的规矩?
引用还学术界……我已经对阁下您的自恋深感佩服了,这个帖子里,举例子最频繁的是我,而找出各种理由(诸如关联性、诸如相似点等等)无视别人的例子,死猪不怕开水烫一般铁嘴钢牙不认错的是哪个,恩,大家来判别吧。
引用实话说,对于某人脸皮之厚,明明是自己被别人教训还老要充大辈,充“学者”,颠倒黑白把别人教导你的东西说成你教导别人的行为,我已经无话可说。
引用用不着搜,就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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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替真理代言
受不了哦,我再重复下,我首先是说如果平等是指“戏份”“结局”“月音的选择”任何一项,你都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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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简单,阁下居然还知道一点语文知识。看来小学语文还是努过力的。
不过显然还是二把刀,这个地方,真正没有论据没有论证就开始信口雌黄胡说八道什么“无疑”“应该”“大多数人支持我”“我替真理代言”的人只有一个,是谁呢。大家来猜猜看?
时间的守护者@2008-01-22 19:02
引用最初由 rodineye 发布
下文献容易,辨别什么文献有价值才难
鱼肠剑@2008-01-22 19:13
引用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至于互联网上相关链接这种缺乏信度和效度谁都能发表言论的东西,笑,你见过任何一篇正式论文上有么?查百度这种途径不是我没有想到,而是我根本不会这么想,懂么?
时间的守护者@2008-01-22 19:23
标出处,不标没用的……鱼肠剑@2008-01-22 19:24
华工理科今不如昔,不好意思标出处时间的守护者@2008-01-22 19:29
引用最初由 鱼肠剑 发布
华工理科今不如昔,不好意思标出处
rodineye@2008-01-22 20:13
引用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不难,引用次数,作者,文献里的参考文献以及发表刊物,这些都是标准。
说起来还有一条,是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判断,就好像选择漫画一样。既然阁下自称外行,我想还是慎用。
时间的守护者@2008-01-22 20:23
引用最初由 rodineye 发布
谈论外行是要看针对什么领域的,谈到文献选择问题,在我的专业上阁下还没有资格来教育我,更别提那些空泛的标准。
rodineye@2008-01-22 21:41
引用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不是很实际么?每一个都可以查到而且量化。好歹我也推荐了你两本西方哲学入门读物,那么阁下也来谈谈文献该怎么选择吧?
九重凛@2008-01-22 21:45
好好的后宫片子怎么战斗到哲学领域去了?时间的守护者@2008-01-22 21:48
引用最初由 rodineye 发布
实际?你所提的每一条是都可以做标准,当然,因为每一个读paper的人都知道,但同时都是空泛的。
每一个都可以查到而且量化?你说的很轻巧啊,我随便给你一个方向,要你给我这个方向上绝大部分A类和B类国际会议,EI检索和EI源的杂志和期刊,你慢慢去查吧。
查文献这东西,是需要经验积累的,甚至需要传授的
以杂志和期刊为例,相同主题的文章,可能出现在多个同样等级的杂志或期刊上,因为它们范围有重叠,这时候就要看杂志的“口味”了,哪个杂志更侧重哪个范围。而这些都需要传授或积累。如果查就可以轻易查到,就不会出现某些同学的论文因为方向和杂志侧重点不合而被退回的事情了。
而这些标准,如果在彼此冲突时,以何者为优先,则更需要经验的判断了。
还有如果你研究的是新兴方向的最新成果时,这些标准都不起作用了该怎么办?你如何通过快速阅读来判断一篇文章是否有价值?这可不是新手直接上阵就能做到的。
而“靠自己的力量去判断”,真是再正确不过的废话。做什么事情不用“靠自己的力量去判断”?那么我告诉你,在我的专业上,我相信我自己的力量,轮不到你来讲什么慎用。就好像我也不会对你的专业文献查询提啥建议一样。
西沢步@2008-01-22 21:50
那些什么引用次数,什么作者再怎么标准也只是参考而已,这些和学科还有研究领域的热门程度都有关系时间的守护者@2008-01-22 21:58
引用最初由 西沢步 发布
那些什么引用次数,什么作者再怎么标准也只是参考而已,这些和学科还有研究领域的热门程度都有关系
文献的价值说俗了就是里面有多少和自己的研究课题有关的可以直接拿来用的
看那些标准就能知道这些了么
靠自己的力量去判断说得轻松,判断的前提是什么,根据那些“标准”判断?
判断需要大量的阅读同类文章,需要立足于文章的内容,需要立足于对文章的理解,当然有时候也需要读者的直觉,薛定谔之前有谁发现了德布罗意那篇只有一页纸的博士论文的价值,靠自己的力量去判断就是最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