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转贴]南方体育 -- 曹 ..
蓝缇斯@2004-05-17 19:50
希望这个漫画到时候也出版- -#借鉴曹志林事件的创意
colonelblair@2004-05-1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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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amsun 发布
不灌水了,有在IGS下棋的朋友,欢迎白天来IGS交流围棋,哈哈。
我的ID:tamsun,18K的小地雷一个 :D
:( :( :(
。。。
地雷啊。。。
我在IGS的號 經常沒上又被砍了~~ 又回NR了。。。
colonelblair@2004-05-17 19:52
引用
最初由 蓝缇斯 发布
希望这个漫画到时候也出版- -#借鉴曹志林事件的创意
:D 为他还有上海体育台而做的:D
ownfish@2004-05-17 19:57
中国新一代的青少年居然为了日本文化在中国大搞政治言论!!!
——倒亏曹某说得出来(汗)……
simliang@2004-05-17 19:57
这本书..真的烂了点...还不如我这几年没写过东西的人...顶多是我初中的水平.
supereoo@2004-05-17 20:00
老贼当有此日!
小白你个懒虫@2004-05-17 20:02
详细情况哪~建议转到每个大的动漫论坛
火星韭菜@2004-05-17 20:05
顶!好!该!
uraki@2004-05-17 20:08
曹XX的原话是“57章后就和漫画没关系了”吧?
那不等于前57章就全抄
而且里面人物的关系也一一想对应,这就不是借签的问题了
uraki@2004-05-17 20:44
《棋魂》小说已经被退回出版社
2004年05月17日 13:25:43
淮海中路628号,上海香港三联书店,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街道上的熙攘,也能看到店铺内的安静与厚重。书店的格局并不大,可是暖色的布置与灯光一下刹住了变异中上海的迅疾步伐。没人想得到,在这样一个宣扬文明与知识的地方,最近发生了那样一番争执,5月3日下午,曹志林在这里为他的小说《棋魂》签
名售书,闻讯而来的动漫迷带来了愤怒的声音,双方就《棋魂》一书是否为剽窃抄袭的作品,进行了争执。事件很快就在互联网上蔓延,对当日现场的细节更有详尽的描述:
●签名开始。此时排队的人数在10人左右,年龄全部为40岁以上,有数人手持多本《棋魂》。
三联书店派出众多工作人员与漫迷们开展骂战,还要抢下漫迷手中的相机。
周围虽然有十几个看来是为了《棋魂》而来的人,但大多也就在拍照,还是那几个女生大声说了几句类似“抄别人的书还有脸出来!”的话,但立刻遭到书店人员的劝阻,然后就吵起来了……
●“我同学一个邻居,喜欢《棋魂》喜欢得要死。那天知道曹版《棋魂》成书后,就决定去签名会。去的时候,背着的包上挂满《棋魂》的吊卡和徽章,MP3里放着《棋魂》的主题歌,包里放着《棋魂》的漫画。买了本书后没问他要签名,倒是很有礼貌地问,‘曹先生,这本书是你原创的吗?’曹志林先一愣,说,‘是的。’然后她就把那套漫画拿出来说,‘那么我推荐你看这部漫画。如果说这是先生您原创的,那小健又算是怎么回事呢?’说完,她就把漫画扔在那里,转身就走!”
●曹志林:我没有抄袭,只是借鉴了他的故事框架,第一卷的相同是可能的,但是后49卷就不同了。
动漫迷:切,那不一样!偷和偷得少还不一样。
曹志林:在这里谈,影响书店工作,要是想交流,可以到我工作的地方来。
……
从这些描述可以看到,曹志林签名售书现场的确很有争议,为了解事件的过程,记者在搜集大量资料后,于11日下午走进了三联书店。在向书店的工作人员询问之前,记者先查看了几乎所有的书架,并没有看到有曹志林的《棋魂》这本书,之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才在收款台后面的台子上看到了摞在一起的蓝色封面的《棋魂》,在它们前面还有另外一叠书挡着,如果不是刻意询问,很难找到。这11本书就那么安静地躺着,形单影只,无人问津。接着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起当日签售的情况,从工作人员的回答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网络上有关当日的描写,在基本框架上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有关细节没法确认。”
工作人员说:“当天确实来了不少年轻人,基本上都是学生模样,但是他们的行为并不激烈,大多只不过是用质疑的口气向曹志林质问,双方没有发生冲突,而要求曹志林签名的人也的确以中年人为主,这一点应该是很奇怪的,因为似乎这本书的受众读者群应该是以年轻人为主,但是当天来得更多的是中年人。”
根据工作人员的回忆,当天的签售由于动漫迷的出现,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应该没有超过半个小时吧,可能也就卖出了40多本”。
“那5月3日之后,这本书的销售情况又怎么样呢?”
“不好,没有卖出几本,从签售之后,我们就没有上架出售这本书,而且现在店里只剩下这几本了,其他的都已经退回到出版社了。”
接着记者就网络上出现的细节,向工作人员询问。“当天有没有工作人员同动漫迷发生冲突?”
“不会有的啦,我们只是一开始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去维持秩序而已,而且他们太吵闹的话,也的确影响到了其他的读者。”
“那有没有看到一个小姑娘,把一本《光之棋》扔给曹志林?”
“这个没有看到,印象之中那些动漫迷主要都是在大声质问曹志林吧,也有很多人在拍照,但是双方都挺克制的,没有更激烈的行为了。”
“是不是有人多次到签名台要求签名?”
“这个就没有什么印象了。”接着工作人员和记者谈起了《光之棋》,原来之前三联书店也卖过《光之棋》的漫画,当时是香港出版社的版本,可是由于价格原因,销售情况并不太好。在三联书店搞特价的时候,每本《光之棋》的价格曾经降到了20多块,从那时的销售情况看,还是不少人爱看的。
至于曹志林的这本书是不是“剽窃”,工作人员说没有看过,不好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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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D,早该这么做了
bn99zxc@2004-05-17 21:09
成名了,成名了。不管怎么说曹贼成名了,他的目的达到了。
long2015@2004-05-17 22:07
经这一闹估计他少活十年
gunship@2004-05-17 23:08
第一反映,中国居然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而且不是什么民工,文盲之流,是堂堂的围棋六段,报社主任。
第二反映,幸好中国的记者还有些有良心的。现在认错可能丢的人还会少些。
玫瑰@2004-05-17 23:16
如果能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故事,进而去买津美出版的正版漫画来看的话倒也是好事一件。
版权二字现在在国内没什么份量,除了因感情因素而愤怒的漫迷外其它人未必有什么反应。但事实是必须让更多人知道的。
akirahj@2004-05-17 23:33
上海律师:曹版《棋魂》已构成剽窃
http://www.southcn.com/cartoon/make/dmzt/200405170626.htm
果然啊果然啊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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