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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骑士@2004-07-15 18:51
咳……咳……
还是那句话“做人,要厚道。” 楼上各位优着点,别伤和气 = =b
关于“整风”的问题,我想还是用西方 乃至东方 一致认同的方法 解决罢—— 投票表决。
正所谓 “民主的力量才是正道嘛!” 咱们就来看看,到底是欢迎 “民主”的多呢,还是欢迎“独裁”的多。 请原谅在下用“独裁”来形容 整风运动, 可是, 整风运动 算是要有一部分领导人和 纲领罢,那么 这少数的“领头羊”所整合出的 所谓“纲领”,可不可以看成是 独裁呢?
呵呵, 原谅在下用词犀利, 各位若真想彻底结束所谓 “整风论”就在 popgo开贴投票喽, 反正结果现在 谁也不知道,所以,我看就由 sherry_gray 同学 做现任代表好了, 您看,意下如何啊??
啊呀呀,忘了提醒sherry_gray 和abcbuzhiming 同学, 漫游里是不容许谈论 “赶稿”这种事的,楼上二位 这样可算“BL(版聊)”哦, 在下好心提醒,希望不会造成 二位的反感, 请见谅 :)
sherry_gray@2004-07-15 19:01
您还是饶了在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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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herry_gray 发布
看来灰最大的错误是用词不当…………………………不该用毛主席那时候的词的………………纯失败………………
现在我想表达的是,希望一些人需要有起码的集体感——当然这也可能是遭人非议的——而不是强迫别人有这种集体感或是通过某种手段达到思想上的统一。
回这三页帖子或是对灰的言论产生种种感想的人都是贤者,我们不需要为无聊的整风再说下去了。
以上。
如此,灰是安于现状,安贫乐道,容易满足的典范……整风之说本身就是灰自己闲着的时候想出的提法,付诸于实践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所以,就这样吧……
不好意思……挑起了这个讨论…………
另外,同样意识到最后几贴有些纯水性质,表示道歉……
wbcan@2004-07-15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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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bcbuzhiming 发布
似乎有人误会了我的想法,算了,到时候写了再说吧,我已经有觉悟我到时候写的文章肯定会引起很大的争议的。
至于你说的那种倡议,那完全是小孩骗人的东西,我论述的东西不在于此,但我认为文艺世界里整风并不是绝对不存在的东西。这一点要辨证点看。
我不打算对低年龄fans说教,实际上我想说的问题完全和年龄无关。还有一件事情,请不要完全的把责任推到现实上去,这就好比把经济完全推给市场来调节一样——现实是强大的,但有其缺陷,不是什么事情都放任自流就是最好。
就是因为现在能够以身作则的同志都逐渐开始停止发言淡出论坛选择呆在一边看。让我感到以身作则的人开始变少,我才觉得担忧
HUO HUO“小孩骗人的东西”是谁教他们的?在成人的舞台上便是干干净净的么?
整风是需要强制手段和树立权威的行动,哪个有能力条件做这种事,哪个便先拥有迫使人的权力,干嘛要去论述它存不存在,远有焚书、文字狱,近有文革。
不说严重的事。批评批判每个人皆有此自由,我亦觉得即使灌输带有欺骗性质的教条(泛指思想品德教育),人心底里接受只是与真实的现实图景对照出来的结论。与其大讲人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不如仅仅陈述个人看法和思路,那样比较能让人接受和引起思考。
呵呵,以身作则不是好为人师嘛
sherry_gray@2004-07-15 19:31
有个问题,“远有焚书、文字狱,近有文革”不属于整风的范畴,至少不是正确的整风。1942年(1941年?)的整风和解放初期的整风都不是这样的。“远有焚书、文字狱,近有文革”都属于“文字狱”,是偏激的错误的否定一切错误的做法。
看来对于“整风”的分歧还有对于“整风”理解的原因啊………………
啊啊啊,都说了不提整风的,打住!
wbcan@2004-07-1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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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herry_gray 发布
有个问题,“远有焚书、文字狱,近有文革”不属于整风的范畴,至少不是正确的整风。1942年(1941年?)的整风和解放初期的整风都不是这样的。“远有焚书、文字狱,近有文革”都属于“文字狱”,是偏激的错误的否定一切错误的做法。
看来对于“整风”的分歧还有对于“整风”理解的原因啊………………
啊啊啊,都说了不提整风的,打住!
您要是指延安整风运动,并且历史根据是中学课本上的说辞,我无法反驳您什么。我只能在此说“整风是需要强制手段和树立权威的行动”这句话同样适用那段历史事件。
算了,不必扯远。
abcbuzhiming@2004-07-15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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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wbcan 发布
HUO HUO“小孩骗人的东西”是谁教他们的?在成人的舞台上便是干干净净的么?
整风是需要强制手段和树立权威的行动,哪个有能力条件做这种事,哪个便先拥有迫使人的权力,干嘛要去论述它存不存在,远有焚书、文字狱,近有文革。
不说严重的事。批评批判每个人皆有此自由,我亦觉得即使灌输带有欺骗性质的教条(泛指思想品德教育),人心底里接受只是与真实的现实图景对照出来的结论。与其大讲人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不如仅仅陈述个人看法和思路,那样比较能让人接受和引起思考。
呵呵,以身作则不是好为人师嘛
??
看来想偷懒少写几个字都不行........我说的那就是“大人用来骗小孩的东西”
我从头到尾就没提过整风一个字,我只是想说现在fans的群体中有一些东西不大正常,放任自流有可能导致危害,所以我决定对此写一篇文章进行批判,至于能写成什么样子我还没底,我只有一个腹稿,我也在思考我对这些“不大好的言行”的思考是正确的还是我个人的无聊和多余。至于人能不能接受那是别人的事情,至少有一点,我写了这篇文章后至少能让看过文章在遇见一些事情的时候能想起来曾经有篇文章对这种行为作了论述,至少他会思考一下自己该接受这种行为还是再冷静一下。就是这样。提整风我可没胆量。
顺便说一下,象我这种半桶水的人最怕的就是你们这样的考据狂人了......
sherry_gray@2004-07-15 20:03
同,所以整风这种提法完全是在下闲着想出来的,本质随不敢妄自说和abcbuzhiming相同,但均希望一些1X的人能有所自省,能斟酌办事。
整风提法不要再用,就说我们是“抒发自己的感想并希望与人产生共鸣”好了。
fifman@2004-07-15 20:09
回到主题吧……
其实自娱自乐很简单,沉浸其中就行。孤独的是你满足地从身心浸泡得饱饱的状态下脱出时一欲分享这种感觉的心情。至于所谓的批评,倒不是受不住,听不了。所以才有了网络,所以才有了论坛。
yl1019@2004-07-16 03:29
看漫画不算反社会吧
对于所谓的漫画害人的论调在下接受得很多了,生活真的是很讽刺啊。
bibbygp03@2004-07-16 08:54
整风不整风倒也罢,既然有人说到了《伊甸之东》,那其中亚当最后的话你还记得吗?
“蒂姆谢尔”
意思是 可以 。
万事皆变化,而我不变,有时候人必须做一个罩子把自己保护起来,也或许要努力捅破别的罩子。一切皆有可能,关键是你怎么看了。
目前刚毕业,在苏州找工作,难啊……可能有那么一阵子看不了什么东西了。
danver@2004-07-16 09:07
蒂姆舍尔
在新国际版的圣经中,该隐对神说,我杀了我的兄弟,人们必杀我
神说,罪必伏在你面前,你必降服它,用的是“You must”
East of Eden里的老李和那帮老学究是真正照着中国人的形象来写的
而蒂姆舍尔的意义在此也是真实的
“你能够”
虽非必然,虽然可能艰辛,但是只要愿意去做的话,便有实现的可能
……我要去学英语
紫霄@2004-07-16 19:46
还是回到第1页来回吧,回复看得我差点忘了文章是讲什么的~
楼主的生活现状让我有些吃惊,人是不同的,有与众不同的爱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爱看小孩子的东西怎么了(当然其实小孩子未必看得懂),没见多少老外,胡子一大把了还是狂热的追星族。都说爱情让人执著,真正的爱好其实是一样的,是绝对难以左右的~
“担心会无意之中被同事们瞅见,那感觉怕是就像一位网友形容过的:就仿佛在大庭广众被扒光了衣服吊起来示众一样,滋味相当不好受,我也没有勇气去成为同事眼中的怪人,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还看动画片什么的……说来也真有点可笑复可悲,自己明明喜欢某个东西,却总没法子去全情投入其中,总得藏着腋着的”
我不明白,被看到了真的会有那么大的尴尬吗,本人的年龄比你大了几岁,我的圈子里没有人不知道我喜欢看“小画书”,喜欢他们的孩子们热衷的“动画片”,喜欢在工作之余在网上看“小人图片”。没有人把我当作怪人,就像我有时候会损人“围棋谱那么枯燥的东西,竟然还有人爱看!”但我心里决不会对对方有任何的贬低,因为那是别人的爱好,与我无忧,反过来也一样~
其实现在有多少人会真的在乎身边的同事的喜好呢,与己无关,过眼云烟。别人没怎么把你当回事,你自己就先诚惶诚恐了,当然会很辛苦了~
再就是,现在的另类、怪人还是很让人难以接受的形容吗,我倒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是“另类”,都成了“同类”才恐怖的~
当然,如果不想放弃工作,现在再说什么“全情投入”,恐怕太不现实了,那怕你是为了赚钱买碟为了有时间投入网络漫游,才要工作的,也要把它做好!这样就才更不会有人看低你,看低你的爱好!
自娱自乐,说到底:娱乐,正事之外的;自己,无关他人的。
与其去在乎、改变别人的看法,不如光明正大的自娱自乐。
yl1019@2004-07-16 20:00
不同意楼上的说法。
所谓的另类应该说也包含着不被社会所认同,这的确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形容。同类也不是指每个人都刻板的相同,而是说认同相对而言基本的价值观和社会观。
blueshadows@2004-07-16 22:56
接受相同价值观,世界观的洗脑(不是指课本,而是社会主流,我相信如果有人被课本洗脑那绝对也是一种异类)失败的人,与其他人互相看不惯,也不被理解,像这种异类大都被遗忘在阴影之中。
紫霄@2004-07-1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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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yl1019 发布
不同意楼上的说法。
所谓的另类应该说也包含着不被社会所认同,这的确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形容。同类也不是指每个人都刻板的相同,而是说认同相对而言基本的价值观和社会观。
这可能还是一个定位的问题~~
所谓的喜欢动漫、游戏真的要上升到“基本的价值观和社会观”的高度吗?
既然是你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你的同好交流讨论获得满足不就好了,没有必要强迫全社会的认同吧。(电影、流行音乐的普及面够广了吧,也不是每个社会都认同的,还不是照样热热闹闹。动漫的地位早就今非昔比了,见识的越来越多,了解的人越来越多,以后应当只会更好的~)
还有,单凭你喜欢动漫,社会就要抛弃你吗?它能代表你的全部吗?就算你自己如此定位,这个社会恐怕都还没有如此苛刻呀~何必自己把自己想的如此可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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