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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先声明一下

fifman@2004-02-2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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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同人男的分析不错,只不过有些地方明显是鹰派的顽症,所以狼派一定要为大侠正名!

切!你这顽固不化的死脑筋才该懂懂这动人心魄的信任和爱。你便给格斯正正名罢,我不介意在这里掀开第二次鹰狼大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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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之风@2004-02-2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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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不过看了这文,突然觉得再怎样写也是对牛弹琴........这是为什么我开始就不相会这贴.实际上你心中早有了自己的答案.......相当主观的答案..............



我发誓,这次没有.....这次我态度很端正,真是是为解惑而发贴的!
你要是不肯写,那我就当你对格斯是盲目崇拜吧。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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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韭菜@2004-02-2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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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暗之风 发布
我也没想在这里让鹰狼开战,韭菜,立场分明是好事,可是不自量力就很笨了,有时间多和SIN大,霸王讨论下,你这狼当得让我这当羊的都笑....



嗯……我自己几斤几两我很清楚……我现在不过是找自己的错误和不成熟想法,如果不说,就不知道,说了总比不说好,最后什么下场,我都想过……



啊……狼啊,我昨天晚上就知道自己还没能力当狼……: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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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先声明一下

暗之风@2004-02-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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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fifman 发布

切!你这顽固不化的死脑筋才该懂懂这动人心魄的信任和爱。你便给格斯正正名罢,我不介意在这里掀开第二次鹰狼大战的。


可是我很介意..........-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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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之风@2004-02-22 20:05

人呢?正解呢?现在是晚上了吧,SIN~~~~~~召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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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__lust@2004-02-22 20:49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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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之风@2004-02-22 21:39

切~
也好,沉了吧,反正FIF的解释也不错,下次换个话题聊好了。

前面的那些话不是早有人做好了,我是在JOJO网下的,质量也还说得过去,谁想要扔个链接不就结了,26卷一出,谁还做这种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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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__lust@2004-02-22 21:50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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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man@2004-02-22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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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要看的人不少,再说26的两个中文版翻得都不好(我看了),而且看到的人也不多,还是有一做的必要的

你和fif都是真把格里菲斯当救世主来看的,他的观点应当是你所想接受的

表冤枉我……哼哼。26卷中文版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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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__lust@2004-02-22 22:00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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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之风@2004-02-22 22:26

在连载区战的那几贴不是白写的,虽然自己很希望“就让格里弗斯大人成为救世主吧”,不过在对影子的贴研究后终于明白光之鹰并非救世之鹰,这是剑风的大的主题。(FIF在他的那篇换头贴里也有相关论述,我不认为他是在盲目崇拜。倒是对有关格斯的评价,以SIN为首的狼派却一直保持耐人寻味的沉默......)

既然这样,我再怎么为鹰求情也没用,就现在来看,在三浦的导筒下一定会由格斯让格里弗斯对死去的鹰之团有个交待,对身为鹰之小羊的我来说那必不是什么好事。

即使这样,又怎能抹去我对格里弗斯大人虔诚仰望的目光之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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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wyw@2004-02-22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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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fifman 发布
楼上面一帮子不懂风情的淫……人家小妹妹是在撒娇呢。呀呀鲁男子们便要摧残祖国未来的花朵……

ps:那一贴里的人都是QB了,不过有些观点还真是让人汗亚……


摆脱你们看清楚那一帖的主题和回帖日期,那是这2天浮现的大量幽灵帖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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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哆啦@2004-02-22 22:37

罪人赎罪,多简单和纯洁的旋律~反正格里菲斯是死定了,静静的观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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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之风@2004-02-22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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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slwyw 发布


摆脱你们看清楚那一帖的主题和回帖日期,那是这2天浮现的大量幽灵帖其中之一

你是哪庙的和尚?
这里眼明的人多的是,不用你好心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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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wyw@2004-02-22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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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暗之风 发布

你是哪庙的和尚?
这里眼明的人多的是,不用你好心拜托......



多打了个们字结果被小羊抓住辫子…………本来找机会打击一下同人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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