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shinji 发布
HiLAG不知道從多久以前就開始在唬爛了
所以聽聽就好 XD
whlex@2005-07-12 21:01
引用最初由 shinji 发布
HiLAG不知道從多久以前就開始在唬爛了
所以聽聽就好 XD
yhnui@2005-07-12 21:23
引用最初由 smilebug 发布
各位兄弟,看看原文“在TCP/IP的通訊協定架構下,皆會給予應用程式編號,也就所謂的通訊埠號碼(port number),ISP業者可針對通訊埠號碼判斷數據服務封包屬於那一種應用程式,若看到屬於P2P軟體的通訊埠號碼,即可降低其頻寬使用優先順序等級。”
看起来ISP是根据ED的端口来区别的,那只要自定义端口号,不就可以了。
请各位指正。
jan_ting@2005-07-13 09:43
引用最初由 whlex 发布
機房旁邊的電腦有100M沒錯啦
偶哥去打工時有試過
whlex@2005-07-13 10:54
引用最初由 jan_ting 发布
我的adsl 離機房500公尺 .....
ZAFT43@2005-07-13 11:48
那就努力召唤超强FTPwhlex@2005-07-13 13:26
引用最初由 ZAFT43 发布
那就努力召唤超强FTP
luluking008@2005-07-13 13:34
到处都是如此阿~jan_ting@2005-07-13 15:43
引用最初由 whlex 发布
還是不夠近的說! :D
b7874639@2005-07-13 19:24
hinet限制p2p的速度不是很早就開始了嗎?林才元@2005-07-13 19:58
引用最初由 smilebug 发布
你的意思是ISP只开放部分端口?
可别人毕竟是ISP,这样的话,肯定要被客户投诉死他们阿。
ocelot@2005-07-13 20:59
一片哀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