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软骨兔 发布
[/han]眼疾了吧你, 谁鞭那个被引话的女王党了。你先回头看清楚有多少人无视这引用再倒地上乐也不迟啊。
另外,便当=死亡是来自于周星弛的名言,换句话说它就是中文里的“便当”,而日本的“弁当”没有死亡的意思。
再另外,除非你本身瞎代入关于“弁当=りょうり”的概念,否则根本不会得出那句“……亲手做便當”的翻译。
我从不习惯引低调话去当乐子。
我现亲自上门找乐子还不行么。
桔梗&戈薇@2008-08-28 11:03
引用最初由 软骨兔 发布
[/han]眼疾了吧你, 谁鞭那个被引话的女王党了。你先回头看清楚有多少人无视这引用再倒地上乐也不迟啊。
另外,便当=死亡是来自于周星弛的名言,换句话说它就是中文里的“便当”,而日本的“弁当”没有死亡的意思。
再另外,除非你本身瞎代入关于“弁当=りょうり”的概念,否则根本不会得出那句“……亲手做便當”的翻译。
我从不习惯引低调话去当乐子。
我现亲自上门找乐子还不行么。
Sayonara@2008-08-28 11:04
……太难看了……懒洋洋的@2008-08-28 11:04
ls再ls的ls有私仇请善用pm吧..........(累死我了)软骨兔@2008-08-28 11:05
引用最初由 lizzymonkey 发布
你要挑衅吗?
都CP党,谁也别笑话谁,找乐子?到这楼里?在自己地方还不够?
引用最初由 桔梗&戈薇 发布
您不就“鞭”了吗?这样还不够我乐的吗?“老莱子”有一两个也就够了
不是吗?[/TX]
还有,我并没有把这个便当=死亡的引申意义延展到这个翻译中。ryouri本来的意思是菜。
只不过在当时翻译的时候,某位在日本留学的达人,建议翻译成“便当”比较好理解,才做这种翻译。
你确定您运用了您的理解能力,好好的看过我说的话了吗?童鞋,歪解不是你这么歪的。
引用最初由 桔梗&戈薇 发布
那“扭曲”这话是谁说的呢?
LS某位人士截图存证了呢。
你自己扇自己耳光了,
疼吗?
我日文就是因为不好,才开帖问人,别人回答我了
还有根有据的,既然好为什么不用。
带入的不是我,是某些有心人事而已。
我还是那句话,望请自重。
lizzymonkey@2008-08-28 11:09
引用最初由 软骨兔 发布
喂喂,你要发呲别拿楼主的帖来开刷啊。人家开的这是绿毛楼,也就是用来讨论绿毛的楼,不是给你个人发表不满的水池。不觉得有愧于楼主么你。
看2号机不顺,看“英雄”不顺,看拿鸡毛的人不顺,看“断章取义者”不顺等等等等,那就去一个个单PM发泄,爱嘲谁就嘲谁去。
我现在不是来这里闹事,不过是想劝阁下别浪费洋洋的苦心。
但你若要继续,那请便。
桔梗&戈薇@2008-08-28 11:11
引用最初由 软骨兔 发布
爱怎么想就怎么想,走人。
加一个新的……
鞭魂[/han] ,兔子鞭的那位人士及被引话的女王党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乃要谈日语的理解么。
那啥,先去专区开个帖,候着兔子先。
至于愿不愿去那就是兔子的事。
引用最初由 软骨兔 发布
喂喂,你要发呲别拿楼主的帖来开刷啊。人家开的这是绿毛楼,也就是用来讨论绿毛的楼,不是给你个人发表不满的水池。不觉得有愧于楼主么你。
看2号机不顺,看“英雄”不顺,看拿鸡毛的人不顺,看“断章取义者”不顺等等等等,那就去一个个单PM发泄,爱嘲谁就嘲谁去。
我现在不是来这里闹事,不过是想劝阁下别浪费洋洋的苦心。
但你若要继续,那请便。
引用最初由 lizzymonkey 发布
那我就告诉你,我刚才看了一遍,你要是觉得你和某个人有问题就企图来找这个楼的乐子你就歇了吧!
我这里不提供场子看你俩角斗。
少让我看到什么找乐子的话,这是我的楼,专门开给RANKA的,别打着什么旗帜都进,要战就职业点,出去开专门贴,吐槽在这里没问题,上来就从问候眼疾开始一派要战的架势,你俩少来!
河森正治@2008-08-28 11:32
引用最初由 桔梗&戈薇 发布
還有MS昨天我提醒過某些人,中國還有《著作權法》這種東西的存在,當然我也不要求您能全部看完,至少看看45條,別什麼東西都往家裏搬。孩子有空的時候多看看書,讀讀報,長長見識,別一天到晚泡在論壇,自以為是的挖自以為有利的所謂“證據”,這樣容易對身心都不好的。
lizzymonkey@2008-08-28 11:38
引用最初由 河森正治 发布
看来看去也就您最懂法了,那么请您叫不懂法的那个lizzymonkey把顶楼的图片全部都撤下来,这已经是非法传播了!我不记得有授权过你们用MF的图片!
桔梗&戈薇@2008-08-28 11:38
引用最初由 河森正治 发布
看来看去也就您最懂法了,那么请您叫不懂法的那个lizzymonkey把顶楼的图片全部都撤下来,这已经是非法传播了!我不记得有授权过你们用MF的图片!
lizzymonkey@2008-08-28 11:43
引用最初由 桔梗&戈薇 发布
好好读读法律吧,可怜的孩子。。。
懒洋洋的@2008-08-28 11:45
贴张漂亮的图转转气氛~~~河森正治@2008-08-28 11:48
引用最初由 桔梗&戈薇 发布
好好读读法律吧,可怜的孩子。。。
桔梗&戈薇@2008-08-28 11:50
引用最初由 lizzymonkey 发布
好了好了,你休息一下吧,说来说去,拧这麻花干嘛。
晚上还要看片。
自己去反省!:mad: :mad:
lizzymonkey@2008-08-28 11:51
引用最初由 河森正治 发布
这么说其他人引你的笑话是盈利的了?既然没盈利就不触犯法律的话,那你之前在哀嚎什么呢?
附带一提,自己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
哎,我还以为这里终于遇上个懂法的人呢,没想到是不懂装懂的2
咔叽@2008-08-28 11:53
忙了一上午。。兴高采烈的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