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原创怒言]我们凭什么 ..

supereoo@2004-05-06 13:29

问一下cityjim同学,你认为曹某人抄袭剽窃是否已是事实?
(请注意,即使仅以曹某人在网络上连载的那些就足以构成抄袭罪行。)

你反对的fans的什么?过激么?人身攻击么?
那么...是所有fans都这样么?你在这里“大家”,“你们”,“各位”的呐喊是否太小看别人思想文化道德素质修养呢?

你所坚持的信念是什么?告诉大家看待事物要从多角度看?这恐怕有侮辱他人智商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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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morse@2004-05-0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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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ahahazlh 发布
批斗大会还在进行啊~

怎么版主也掺合进来了~

干脆这类主题都锁了算了~

反正一方面感情用事~

一方面固执己见~

C兄应该不会奢望要感化棋魂fans走上正路吧~?


不知道帖主的原意是什么,但这样说最后一句,太过了吧,难道棋魂fans走的路都不是正路吗?这个才算是人身攻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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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ahahazlh 发布


没有法律依据当然也可以进行批斗和人身攻击~所以我说棋魂fans有当年革命小将的风范~

中国法律也许不会判定曹老抄袭,所以现在所有关于是否抄袭的言行都是无谓的~

曹老当然不会承认~


不知道帖主年龄几何,动不动就是文革,革命小将,怀疑帖主真的了解那段历史吗?要是帖主真的是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并认真的推崇那段时期,偶无话可说。要是没有经历过那段历史,仅仅凭的是自己的感觉,那就请楼主住口吧,不要什么事情都是听别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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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ahahazlh 发布


这个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

中国传统思想的熏陶导致大多数国人还是企盼人治~

所以一切的一切都应该先完善法律~

而不是进行人身攻击,批斗~更何况还是缺席的人身攻击~批斗~

只是让一些事外之人受到视觉污染~所以我只是想争取自己权利,求个耳根清静~


不知道你的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还是你自己越权去代表了大多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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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eoo@2004-05-06 13:33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238987
什么是善意相劝,什么是恶意找茬,看看这贴再和自己行为对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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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明显是强词夺理了......

这里说的抄袭不是广义上的抄袭,而是特指文学作品之间的抄袭,这难道不是法律问题吗????

就现在论坛这气氛,和文革在本质上又有什么不同呢?

是法律问题,就不是道德问题了?

再到是举举现在论坛的气氛和文革上是如何本质相同的呢...免得有上岗上线、强词夺理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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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morse@2004-05-06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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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arsiss 发布


PS:谁有字典奉上来注释吧……咱这里没有中文字典……昏


偶手上的《现代汉语词典》对抄袭的定义1:a: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作自己的(恕偶能力有限,确实是没在词典上发现,必须由法律确定抄袭了才能称为抄袭的字句)。
b:指不顾客观情况,沿用别人的经验方法等。
2:(军队)绕道袭击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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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morse@2004-05-0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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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你这明显是强词夺理了......

这里说的抄袭不是广义上的抄袭,而是特指文学作品之间的抄袭,这难道不是法律问题吗????

就现在论坛这气氛,和文革在本质上又有什么不同呢?


又来一个,什么是文革,帖主真的清楚吗?难道其他人和你有不同的意见并进行表达,就是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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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fish@2004-05-0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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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xyzmorse 发布


偶手上的《现代汉语词典》对抄袭的定义1:a: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作自己的(恕偶能力有限,确实是没在词典上发现,必须由法律确定抄袭了才能称为抄袭的字句)。
b:指不顾客观情况,沿用别人的经验方法等。
2:(军队)绕道袭击敌人。


偶也查字典了,可惜没你快(笑,亏你把那个军队的也弄上来)。

又开始吵了啊。其实现在我只想问一句,为什么我们BS一个应·当·被·BS的人都可以说成是文革气氛?我们是无中生有吗?我们现在把他怎样了?拉去游街?还是用皮带抽他?(YY一下倒是有的,笑)上海那里好象也不见有什么过激场面出现。人家钱照赚了,名照出了,他亏了什么地方?论坛里又是谁在批斗谁了?批斗时允许被批斗方反驳的吗?早一皮带抽下去了。说句很不中听的说话,“因为偶们用D版,所以偶们就连BS他的权利也没有”这意见倒比较像文革——剥削了别人发言的权利。还法治和人治?连别人说话的权利都不给了,这就叫法治?你认为这是视觉污染,那你大可以不看,但你不能阻止别人看,你干嘛?
没有法律判决之前就不允许言论谴责他啦?那马某人还是“嫌疑人”的时候各大高校干嘛忙着开什么心理辅导那他来开刷,报纸上又登个什么啊?人家是嫌疑人不是?说我们无谓,那你和无谓人争个什么劲?
算了,不谈政治,我依旧是那句,我虽然反对谩骂,反对问候人家家人,但我保留我BS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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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jim@2004-05-06 14:27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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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morse@2004-05-0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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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请再看一遍我的帖子




又看了你的帖子几次,可能是偶的眼睛有问题看见的还是:


你这明显是强词夺理了......

这里说的抄袭不是广义上的抄袭,而是特指文学作品之间的抄袭,这难道不是法律问题吗????

就现在论坛这气氛,和文革在本质上又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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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can@2004-05-06 14:39

说到舆论压力,我倒记起去年珠海嫖娼案曝光后,日本网民在肇事的日本人所在的公司幸辉株式会社的网页上发布帖文,指出“仅凭清一色男员工参加的旅行活动,就可看出除了去买春取乐的目的外,没有任何理由选择珠海,这是幸辉公司逃脱不掉、也掩盖不了的事实”。还有日本网民指这宗丑闻是“日本之耻、大阪和吹田市之耻,也是建筑公司之耻”。更有网民在该公司网页上写道:“事件后没有丝毫的反省,太不像话了。垃圾公司从大阪滚出去!”也有日本人呼吁对这样的公司应给予停止营业的处分。面对社会压力和批评,幸辉公司不得不关闭了其公司的网页。打到他们公司的斥责电话也打爆了,最后这个公司声誉一落千丈,濒临破产。
呵呵,但似乎日本人还没有将留言复制十几遍刷屏,采取污秽字眼强调的做法。(在曹的网站留言版上,少数人就是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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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兔子@2004-05-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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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我也起床了,上课前再来一下.......

不是被舆论影响所决定的就等于天上掉下来的?这么“有意思”的话是谁说的?我说的?能不能找出来看看?中国第一部法典是夏朝的《禹刑》,请教一下那时候会有什么样的“舆论影响”?又怎么可能由舆论影响来决定


首先有一个小小的问题,“1+1=2”肯定不是什么公理,不过是一种情况罢了,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在2进制里根本没有2这个概念(提醒一下而已,这不需要争论吧?)。你所说的这个部分人的“共识”是关键,我就想问一下这个“共识”到底是怎么达成的?凭借主观臆断难道就能够轻易的给法律问题下定论并立刻上纲上线吗?理解正确与否难道就不应该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来判断吗?“抄袭的证据”? 各位激动的FANS能否“稍微”扪心自问一下,有多少是在“根本没有”看过曹XX小说的情况下,只是根据那几百字的介绍就轻易下的这个法律结论呢?


我承认我前面的几个帖子态度的确很恶劣,为此我已经道歉并反省,但是至少在这个帖子里,我“自认为”自己的态度已经是非常谨慎了......你可以看看我这里的每一句话,哪里有什么强制推销的意思呢?

至于你所说的丢脸......我只能说......我是中国人,我是在中国的大街上光明正大的买到了D版,D版得到了很多网络人士的声援和支持,D版就是摆明了是D版......“这就是”,各位网友都自己掂量一下比较好......


实际上我那个省略号不是丢脸的意思,而是可笑的意思.......


你这偷龙转凤的功力还真是......我说舆论要以法律为依据,你就说我的意思是:“没有法院判决为依据的舆论不存在评论的正当性”......我前面说的很明白了,不要说法院还没判,就算判了,舆论照样可以反对,但是这反对的根本依据也必须是法律


那么,我再问你,夏的时候,控制社会的是谁?那时候能形成舆论的是主子还是奴隶?“皇天后土”“民贵君轻”“君权神授”,这些观念传播开来,形成的都是舆论~社会运转,运转产生需求,需求产生舆论,舆论产生动力,制造出法律,这就是舆论决定法律的一般流程,自然,也有权威机构在广大舆论造成趋势之前就制订出法律,而法律一旦产生,就需要社会舆论的一般认同(自然,视乎情况,权威机构可以试着控制,引导,影响舆论,但并非总能如此),若法律为舆论所难容,不是积载难行,就是搞的民怨沸腾,周朝的历王,便是最典型的例子~

1+1也不等于2了,得,俺也不在这里浪费时间~后面那段,“盲从”不严谨,不聪明,但谈不上违法反法,何况,还没人出来证明一大堆人“盲从”的东西是错的~

俺也没说你在这帖的态度恶劣呀,其实态度恶劣也不一定是强制推销(不过横竖是卖不出去),你的推销方式,在我看来,就像是硬要卖给肚子痛的人眼药水,销路是值得担心的~

良心受到谴责了么~俺在俺那区也看到某个同学说“买的是D版下的是D版看的是D版,还要反D版,实在是太虚伪”,虽说由这句话可以推导出“不洗澡是绝对真理”,但你也可以看到,因需求而产生的舆论是怎样看待限制他们而又不解决他们问题的法律的(以及相左舆论)~

后面那句,俺可没偷龙转凤,俺老早就问了你所谓的法律依据是针对啥的啥东西~至于后面,舆论可以拥护也可以反对任何东西,法律自然也包括在内,而这次,无论是FANS反对曹同志,还是你反对FANS,前者或许还跟法律有所交集,后者么,其实便是纯粹的道德要求了~

(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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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eoo@2004-05-0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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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为我完全没有看过它的书,而且也没有看到哪位能结合法律和它的书进行理性的分析推断出他这是抄袭


好极了,完全没有看过他的书就来为其辩护...真是一个理性的人呢...

要C同学现在去看他的书并做出分析恐怕是有些难为你了,给你个当时连载时的logo吧,不知道以C同学的分析能力能否看出点什么呢...

也有人不止一次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贴过来呢...不知道阁下那时的眼睛是不是过于疲劳所以没看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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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有说所有的FANS都那样了吗??如果你说有的话,请找出来.

我这个帖子里的信念就是,法律问题必须由法律判断(注意,这不等于法院判决).什么什么之嫌不是你说有就有的.......


你当然是没直说所有的Fans都这样,可惜你用的词是"各位","你们"这类第二人称复数形式而且没有加上状语呢...在假设C同学拥有一定语文能力能正常表述自己观点的前提下,你的意思是什么呢?
(我还不至于认为某人是个连话都说不明白的家伙后还和这人争论问题呢...)

至于什么什么嫌疑,C同学可别误会哦...这是在善意的提醒你呀...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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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说就不是道德问题了???请你再去看看我的发言.....
本质相同就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进行大规模的上纲上线人身攻击.


哎呀哎呀,一边只许以法律判断,而不许舆论谴责。一方面又要归为道德问题,这恐怕是有些自相矛盾呢...

原来这就是文革本质了呢...高尚的C同学看问题果然是纯洁到了几乎不含其它任何杂质的呢...赫赫...

没有法律依据?原来C同学竟无知到不明白抄袭剽窃的行为是有法律规定的呢...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上纲上线?莫非曹某人没有抄袭么?没有剽窃么?没有在给国人丢脸么?

啊...说到上岗上线,喜欢给人上岗上线不正是某些说别人是文革小将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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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fish@2004-05-0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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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不,因为我完全没有看过它的书,而且也没有看到哪位能结合法律和它的书进行理性的分析推断出他这是抄袭

那么,我有说所有的FANS都那样了吗??如果你说有的话,请找出来.

我这个帖子里的信念就是,法律问题必须由法律判断(注意,这不等于法院判决).什么什么之嫌不是你说有就有的.......


我有说就不是道德问题了???请你再去看看我的发言.....
本质相同就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进行大规模的上纲上线人身攻击.


请再看一遍我的帖子


请问我什么时候在哪里说过各位连BS的权利都没有呢?又在什么时候剥夺过谁的发言权了?别人的话凭什么非得算在我的头上呢?


首先这里的话不是单对你说的,先致歉,帖太多了,一个一个回累死了,偶比较懒……
:confused: 那你要用D版的我反省一下自己,我说我反省结果是我依然可以继续BS他,你怎么又不同意了??还和我争论??争论我有没有这个资格??要你说这不算(想)剥夺发言权的话,那偶们也没有剥夺曹先生的发言权啊??也没有剥夺你或者别人的发言权啊??凭什么我们就成了文革小将啊??曹先生就成了受害者??

我也同意法律问题要由法院来判决,判决他应该或者不应该受罚,但事实真相并不一定就和法院的判决一致(否则还有官司可以打吗?)。毕竟中国的法制建设现在还有很多漏洞,这个依据本身就不一定非常神圣,即使法律依据我们找到了(的确是有的啊,你可以去翻我国的著作权法……),法院依旧可以判他无罪的。你的意思是我们该依着法律来说呢?还是依着法院判决来说?这可是不同的啊(尤其是在中国……),我看你的意思,似乎是要依着判决来说?没有判决我们就不能说?否则法律是在那里的我们可以找来看,看了之后就能说了(比喻现在),为啥就一定得等到法院判决都出来了我们才能说呢??

而且现在我们也只是逞逞口舌之快,磨磨嘴皮子而已,我们也没罚他怎么怎么着,哪里触犯了法律的尊严啊(法律只规定不可以随便打人,有规定不可以BS人的吗?要你说这是毁谤,可事实俱在啊)??另外他有没有剽窃这首先是一个“事实”,你想看这个“事实”你可以自己去看,网上有人给出了连接啊。你自己不看,不能确定他有没有剽窃那是对的,但别人看了,并认为他有剽窃那也没错啊。你大可以自己去分析一下嘛。何必要别人证明给你看??说不定你可以证明出他没有剽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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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can@2004-05-06 15:17

唉,cityjim,你把争输赢之心稍稍放下,站在FANS的角度想想,换一种说法比较好。
如果社会舆论能及时阻止曹的错误行为就皆大欢喜,但实际情况是动漫迷这个群体在中国是无法有那种影响力的,何况我们还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
既然我们的目的是纠正曹,言语上的发泄无用,扯到国家民族感情也只是激发肾上腺素而已,即使我们对法律的作用抱有怀疑,但那仍不失解决问题的一条正途。如果能把法律依据搬到台面上来,则更可能争取到主流舆论之中的支持意见。比如,把这个事交给有漫画代理权的天津美术出版社,毕竟他们是直接利益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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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azlh@2004-05-0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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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assby 发布
已经很久没到主题区来了,最近都困在音乐区和下载区,结果今天一来就发现一片叫骂声~~偶又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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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件事,首先偶很不开心,偶个人觉得这不仅仅是对棋魂的侮辱,也是对中国人的侮辱!偶根不理解的是,当事人为什么还能这样堂而皇之地声称为原作,招摇过市,偶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还会有出版社会支持这样无耻的行为!偶不想骂任何一个人,但偶实在觉得很丢脸,有这样的人存在,这样的人就在偶们身边,偶觉得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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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hahahazlh san的一些话
你在这方面回的贴子偶多多少少看了一些
各人的观点和立场不同,偶没什么话说,你不喜欢棋魂也是个人喜好的问题,没什么好妄加评论的,但你超乎冷静的态度和近乎嘲讽的口吻,令偶忍不住想说几句。
作为一个棋魂的FANS,发现自己喜欢的作品被强奸,心中不快这是人之常情,就像当年EVA被弄得四肢不全的感觉相当,但这次更有胜者,完全的抄袭行为,不是吗?不仅仅是名字,重要的是内容也是,关键是当事人在明知实情的情况下还大言不惭地说出“49话之后没有抄”这样的话!就算不是棋魂的FANS,仅仅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个有点道德常识的人,难道不会对这样的行为感到不耻吗?或许偶言语过激了一点,用词也未必恰当,但这也不过是事实罢了。抄了就是抄了,对这样的人难道偶们还要站在他身边为他叫好吗?虽然事情发展至今已无法改变什么,但绝不会表示支持,至少偶是这样。
还有就是你提到的有关正盗版的问题,偶承认偶的确是下动画看,也很少买正版碟,但这并不意味着偶支持盗版,但已目前的经济实力,偶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偶也知道偶的做法不对,如果经济许可偶也会尽量买正版,但偶至少不会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说是自己的,也不会无耻到用别人的东西为自己的脸上贴金!

偶要说的就是这些。


过奖过奖~
其实我也不算是太冷静~若真的冷静,也就不会回帖了~只会打开电脑,看书的看书,玩游戏的玩游戏,编程的编程,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只是会稍微克制一下自己的言行~
其实这也是我对棋魂fans的要求~,你可以愤怒~但是表达愤怒方式要恰当~合理~
至于说嘲讽的语气~这个总不能用愤怒的语气吧~本来就是蛮搞笑的一件事情~
何况有人建议我学习曹老~所以我决定先积累锻炼一下文笔~将来出本<<金河英雄传说>>,望大家到时候多多捧场~多提意见~最好做到人手一本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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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azlh@2004-05-0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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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xyzmorse 发布


不知道帖主的原意是什么,但这样说最后一句,太过了吧,难道棋魂fans走的路都不是正路吗?这个才算是人身攻击吧。






不知道帖主年龄几何,动不动就是文革,革命小将,怀疑帖主真的了解那段历史吗?要是帖主真的是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并认真的推崇那段时期,偶无话可说。要是没有经历过那段历史,仅仅凭的是自己的感觉,那就请楼主住口吧,不要什么事情都是听别人说。




不知道你的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还是你自己越权去代表了大多数人?


推崇文革时期~?
是笔误吧~?
上帝啊~
不过认为现在历史教科书对于文革时期一笔带过的做法~
让那段历史白白浪费了~本是可以大书特书的~

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了解那段历史,胜于了解其他任何一段历史,个人认为~
毕竟很多我们的父辈~就是当年的革命小将~
自认为对于这段历史的了解程度在同龄人中算是中上~

还有因为不是官文~很多该打引号的地方没有打~这个就看大家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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