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gongjl 发布
法律当然能制裁罪犯,但是三天不给水喝、连续站三天是为了制裁美砂吗?
既然你也承认L的行为不人道,不让喝水可以算虐待,那就不要整天扮成正义代言人的样子的指责月的行为,看到有人批驳L又忙不迭的跑出来,月和L两人是半斤对八两
Raymon@2004-07-31 13:57
引用最初由 gongjl 发布
法律当然能制裁罪犯,但是三天不给水喝、连续站三天是为了制裁美砂吗?
既然你也承认L的行为不人道,不让喝水可以算虐待,那就不要整天扮成正义代言人的样子的指责月的行为,看到有人批驳L又忙不迭的跑出来,月和L两人是半斤对八两
gongjl@2004-07-31 14:08
抱歉,我不是同人女,我支持的是美砂Raymon@2004-07-31 14:12
不是就行,我也老早就厌倦了与那些同人女之间无聊的“正义”之争了gongjl@2004-07-31 14:26
少年漫画里的女配角,又被这样塑造,悲剧是注定的god007@2004-07-31 14:27
引用最初由 Raymon 发布
我什么时候说过犯人就该杀的?我什么说过杀掉罪犯就是正义的?别以为“消灭”只能理解为杀戮!别把我跟月那自以为是的家伙相提并论。
玩文字游戏么?人身自由不是人权?生存权利不是人权?如果作为民主派的话,你可不及格呀。没看到我前面所说的,“罪犯者(包括疑犯)”吗?执法者拘留疑犯侵犯人身自由,执法者调查与监视疑犯侵犯隐私权,那怎么去维护法纪?罪犯就算犯罪也不会被绳之于法的啦?因为警察不能犯法来调查与拘捕他们嘛,难不成全都要法庭缺席审判判定疑犯罪名成立才能调查与拘捕疑犯?如果法律不能制裁罪犯,这个世界岂不成“无法无天”了?
又兜回来了?精神病可能对周围的人造成伤害,海砂难道不会?警察面对的是一个看到样子就能杀人的杀人狂耶,那种措施怎么不合情合理了?
我老早说过L的行为不人道,这点我从没有否定过。至于是不是虐待又牵扯到定义的问题了,不让喝水可以算虐待,当年美军在关塔那摩几张让基地分子戴头套的照片也被当成是虐囚犯的证据被登在报纸上呢。
paulph@2004-07-31 14:40
引用最初由 god007 发布
1.您的消灭怎样理解?恕我愚钝无法理解.
2.我看玩文字游戏的是您吧,人身自由是人权没错,生存权力也是人权,我作为民主派的确是不及格,那你是不是认为只要能剥夺其中几条就算全盘剥夺了?按你的意思只要是疑犯就可以3天不给水喝逼他招,那我咋没见中国警察这么干过呢?难不成全中国就您一个有见识,有觉悟,民主派及格的吧?
3.我可没说法律不能制裁罪犯,有人偷东西,警察不能开枪打他吧?杀了再多人被抓后警察也不能不给他水喝东西吃吧.疑犯被逮捕48小时内没有确切证据要被释放您不是不知道吧?一切都要等法院的判决,法院根据法律裁定他有罪,他要被剥夺xx权力后,犯人的xx权力才被剥夺,而不是警察的一句话就能剥夺的.现在misa没上法院也就是没有定罪,没定罪L就私自进行虐待拷问,请问这样算不算无法无天?
4.misa是会对周围人造成极大危害,那是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被蒙眼,捆绑,束缚的情况下,再不给水喝是合情合理?
5.3天不给水喝不管你放到哪里都毫无疑问算是虐待.
6.我也8是同人x....只是因为对dn的这种发展以及L的做法感到极度的不满,但是该说的还是要说,你的观点让我感到极度的震惊,头一次有人把虐待看成合情合理.
god007@2004-07-31 14:46
引用最初由 paulph 发布
人家早说过那是不人道的了,怎么会是很情合理的呢?如果你对L的作法极度不满到这种程度,倒挺难想象你能忍着看DN看到现在。最后,如果你不是那种说:“如果我有死亡笔记我也会那样做”的人,那我就PF一下你。
paulph@2004-07-31 14:48
引用最初由 god007 发布
请仔细看清楚再来发帖,这种纯粹凭主观来猜测我个人的问题我认为没什么必要.
iliiad@2004-07-31 14:48
引用最初由 gongjl 发布
法律当然能制裁罪犯,但是三天不给水喝、连续站三天是为了制裁美砂吗?
既然你也承认L的行为不人道,不让喝水可以算虐待,那就不要整天扮成正义代言人的样子的指责月的行为,看到有人批驳L又忙不迭的跑出来,月和L两人是半斤对八两
iliiad@2004-07-31 14:58
引用最初由 god007 发布
6.我也8是同人x....只是因为对dn的这种发展以及L的做法感到极度的不满,但是该说的还是要说,你的观点让我感到极度的震惊,头一次有人把虐待看成合情合理.
god007@2004-07-31 14:58
引用最初由 paulph 发布
仔细看了,看不出来,也不知道我怎么主观法,有话直说
paulph@2004-07-31 15:02
引用最初由 god007 发布
您都这么直接了,我说什么也没用,反正您现在是一根筋的认定我是误解,曲解别人,我既不想反驳你,也没必要反驳你,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随您怎么看,我就当没您这号人.
Raymon@2004-07-31 15:03
引用最初由 god007 发布
1.您的消灭怎样理解?恕我愚钝无法理解.
2.我看玩文字游戏的是您吧,人身自由是人权没错,生存权力也是人权,我作为民主派的确是不及格,那你是不是认为只要能剥夺其中几条就算全盘剥夺了?按你的意思只要是疑犯就可以3天不给水喝逼他招,那我咋没见中国警察这么干过呢?难不成全中国就您一个有见识,有觉悟,民主派及格的吧?
3.我可没说法律不能制裁罪犯,有人偷东西,警察不能开枪打他吧?杀了再多人被抓后警察也不能不给他水喝东西吃吧.疑犯被逮捕48小时内没有确切证据要被释放您不是不知道吧?一切都要等法院的判决,法院根据法律裁定他有罪,他要被剥夺xx权力后,犯人的xx权力才被剥夺,而不是警察的一句话就能剥夺的.现在misa没上法院也就是没有定罪,没定罪L就私自进行虐待拷问,请问这样算不算无法无天?
4.misa是会对周围人造成极大危害,那是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被蒙眼,捆绑,束缚的情况下,再不给水喝是合情合理?
5.3天不给水喝不管你放到哪里都毫无疑问算是虐待.
6.我也8是同人x....只是因为对dn的这种发展以及L的做法感到极度的不满,但是该说的还是要说,你的观点让我感到极度的震惊,头一次有人把虐待看成合情合理.
god007@2004-07-31 15:05
引用最初由 iliiad 发布
不合法,不人道,不道德,但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很多,俺举的例子已经说过了,在一艘满载的救生船上你把想上来的人踢下去,这不合法不道德不人道,不仅是虐待甚至可以算是凶杀,但是这合情合理。在阿尔卑斯山上发生飞机事故幸存者没有食物的时候为了活下去等待救援就吃死人的尸体,这也是不合法不人道不道德,但也是合情合理。在自己的生命受到了极大威胁的时候为了保命而做的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paulph@2004-07-31 15:07
hmmmm……有点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