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聊天]已经被说烂了, ..
Archerreal@2007-06-2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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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aisakura 发布
不稀奇了,《百家讲坛》还配了SEED的音乐,偶早听麻了……
用了<晓>的钢琴版吧?
那天我还在和朋友说
就算我耳聋了也不可能听不出<晓>的......
Rayeoscar@2007-06-23 16:26
我建议好好去读知识产权法~~~
这个问题以前在天涯讨论过,没事儿去翻翻也行~~
或者找个电视台专门管这方面交涉的人去问吧~~
在主题区又看见这个,确实很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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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在法院工作的漫迷朋友特地去翻阅了相关的著作权法 发现以下法规
地方级以上电视台征用音乐无需询问作者的意愿 但必须在CAST名单中注明出处 且必须是有偿征用 即必须付款
五月風花@2007-06-2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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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门清 发布
blog=广播电台,电视台?
老兄,网络上的音乐试听是需要授权的,比电视台更严格,你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han]
blog上的音乐不管是上传还是盗链,有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吗?
而电视台就好多了,虽然需要缴费....
Rayeoscar@2007-06-23 16:30
最初由 五月風花 发布
LZ太...[]了,发表感想之前好好查一下吧
回帖也越看越无力,一堆人反正听见熟悉的音乐就过敏....
说实在的很好奇,你们愤怒个啥?
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电视台有没有付费我不清楚,不过一堆堆blog上的背景音乐肯定是没有付费的吧
人哪,自己做着懵然不觉,对别人却吹毛求疵,拜托表这么脑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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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脑残的是一边打压别人且认为看动漫是幼儿专利 一边又用别人的东西
把两种不同的态度放在一起 不是脑X么
Rayeoscar@2007-06-23 16:32
笑 我的同学在电视台工作 不过据她所说 她们电视台用的动漫音乐是不交费的 理由嘛 反正新闻节目用这个 大多数人不知道
五月風花@2007-06-2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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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yeoscar 发布
最初由 五月風花 发布
我认为脑残的是一边打压别人且认为看动漫是幼儿专利 一边又用别人的东西
把两种不同的态度放在一起 不是脑X么
的确比较讽刺,不过我不认为他们知道音乐出处,或者知道却根本不在意就是了
话说打压别人和用他们的东西其实又并不矛盾,也只有被打压的一方才会大惊小怪...
相比之下一堆人自己津津有味的盗用着却对电视台愤怒/耻笑,更令人无语
Rayeoscar@2007-06-23 16:41
很遗憾地告诉你 知道的 虽然不敢保证每个电视台除了使用者外其他工作人员都知道 不过我同学工作的那个电视台还是不少人知道的
出于某种河蟹的意图这样做并不奇怪 我只不过鄙视这种态度罢了
我自己曾经在专门负责海外新闻报道的媒体单位工作 知道关于日本的很多报道有明显被扭曲和夸大之处 而关于棒子国的报道则有很多被美化的地方
话说 我的两位上司都在看动漫 其中一个早已成家立业了
安定XX类的攻击自动返回 它们攻击人类的语言都是在说它们自己
Rayeoscar@2007-06-23 16:43
也只有被打压的一方才会大惊小怪...
相比之下一堆人自己津津有味的盗用着却对电视台愤怒/耻笑,更令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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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压的是日本动漫本身 而日本人有大惊小怪么 45度CJ地笑看这话
电视台作为公众传媒宣传机构 和个人行为有可比性么 而且前者对日本动漫的态度众所周知 这种自打耳光的行为才让人无语啊
安定XX类的攻击自动返回 它们攻击人类的语言都是在说它们自己
新堂圣@2007-06-2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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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五月風花 发布
LZ太...[]了,发表感想之前好好查一下吧
回帖也越看越无力,一堆人反正听见熟悉的音乐就过敏....
说实在的很好奇,你们愤怒个啥?
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电视台有没有付费我不清楚,不过一堆堆blog上的背景音乐肯定是没有付费的吧
人哪,自己做着懵然不觉,对别人却吹毛求疵,拜托表这么脑X了
显然你没有理解我们的想法,我在这里要说的不是涉及到法律的问题,而是音乐本身与那些节目完全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
另外,我并不觉得他们用了音乐后会支付报酬,上面已经有人证实了。
五月風花@2007-06-2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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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yeoscar 发布
很遗憾地告诉你 知道的 虽然不敢保证每个电视台除了使用者外其他工作人员都知道 不过我同学工作的那个电视台还是不少人知道的
出于某种河蟹的意图这样做并不奇怪 我只不过鄙视这种态度罢了
我自己曾经在专门负责海外新闻报道的媒体单位工作 知道关于日本的很多报道有明显被扭曲和夸大之处 而关于棒子国的报道则有很多被美化的地方
话说 我的两位上司都在看动漫 其中一个早已成家立业了
安定XX类的攻击自动返回 它们攻击人类的语言都是在说它们自己
前一帖已经说过:“或者知道却根本不在意就是了”
嘛,鄙视这种态度是你的自由,每个爱好动漫者都有鄙视的资格没错
五月風花@2007-06-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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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yeoscar 发布
也只有被打压的一方才会大惊小怪...
相比之下一堆人自己津津有味的盗用着却对电视台愤怒/耻笑,更令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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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压的是日本动漫本身 而日本人有大惊小怪么 45度CJ地笑看这话
电视台作为公众传媒宣传机构 和个人行为有可比性么 而且前者对日本动漫的态度众所周知 这种自打耳光的行为才让人无语啊
安定XX类的攻击自动返回 它们攻击人类的语言都是在说它们自己
那啥...我说的大惊小怪明显是指国内某些动漫爱好者,不会连这都看不出来吧
最后一句话什么意思?不明白
Rayeoscar@2007-06-23 16:47
再说了 国内有多少正版的动漫货引进 因为没有包括我在内的相当数量的人选择了盗版 我所在的城市曾经引进过几次台版正版的动漫资源 我当时都毫不犹豫地买下了 即便我那时还是学生
你的逻辑 和某些X迷说 你没本事抄出这么好的一本书来 就没资格来指责XXX有何区别
45度无语中
安定XX类的攻击自动返回 它们攻击人类的语言都是在说它们自己
Rayeoscar@2007-06-23 16:48
那啥...我说的大惊小怪明显是指国内某些动漫爱好者,不会连这都看不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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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看得出来 我是在纠正你的语病 最后一句是我的签名的超级简写版
五月風花@2007-06-2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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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新堂圣 发布
显然你没有理解我们的想法,我在这里要说的不是涉及到法律的问题,而是音乐本身与那些节目完全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
另外,我并不觉得他们用了音乐后会支付报酬,上面已经有人证实了。
熟悉动漫的人肯定会觉得如此,但大部分观众还是远离ACG界的普通人吧...
对他们来说,音乐素材契合播放内容,就是成功的背景音乐
如果中国人普遍熟悉日本动漫,或许电视台就得好好考虑了
不支付报酬那就是盗用呗
我又不是说盗用得对,只是觉得在这么个盗版成风没有人保持纯洁的国度里
出现那种愤怒的反应莫名了点
Rayeoscar@2007-06-23 16:53
每个爱好动漫者都有鄙视的资格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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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还来这里对那些表示鄙视的人表示你的无语?
这件事上 我们电视台的河蟹做法本来就是不应该的 不管这种现象在现在的中国多么普遍
作为一个曾经的海外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和编辑 看到自己的国家被外界誉为盗版大国 自己的国人被誉为抄人 总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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