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别抬杠,自己看原文
ZATE@2010-09-05 11:08
任地狱的口袋妖怪有个小精灵(拿汤勺的角色)一样被告默示录@2010-09-05 11:13
引用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别抬杠,自己看原文
游戏无用@2010-09-05 11:22
引用最初由 默示录 发布
请贴原文
引用最初由 Rayeoscar 发布
主帖不评价,毕竟两部作品我都没看过。
然则看到诸多法盲和道德下限帝出现这个帖子里,我有一种五年前熟悉的四迷群体从百度的郭敬明吧流窜到破沟的感觉……
抄袭就抄袭吧,抄的好我一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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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迷最常说的论调之一。心安理得地使用非法的二手货和赃物者 ,小学的思想品德教育显然有残缺。
抄袭本身没错,这是进化的捷径,只要不是通篇抄完了还不承认抄了,比非要画出中国特色的不论不类作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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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雷指数在四迷中亦堪称典范了。原来抄袭没有错,错的是法院和法律。
原创再怎么渣,那至少是作者自己的东西,偷来的东西再怎么好,那也是偷来的,无耻的二手货。这种基本的是非观念都不清楚的家伙,生理年龄再大,精神认知方面也始终保持未成年状态(嘛,其实有不少LOLI正太也是知法守法的)。
抄到自己手里能运用改进就是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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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指的应该是借鉴和学习,这和抄袭是不一样的,谢谢。
如果我将来也画漫画 水平问题 也许也会“抄”很多 呃 不过借鉴了哪些一点点列出的话也太…
不过有人来问到我也不会否认 如果作者也是如此 我觉得可以稍微谅解 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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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是违法的,借鉴不违法。如果真抄袭了,就算承认抄袭也无法谅解。
水平有限不能构成抄袭正当的理由,认为抄袭合理的“创作者”,无非就是为了名利而走违法的捷径。
青耕@2010-09-05 11:22
引用最初由 真·蒹葭公子 发布
悲伤X流成河……
当然蘑菇大概不看那个杂志,也不会知道这个外国人“借鉴”了他的东西……[/han]
啊,我买过幻城怎么办?:p
引用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别抬杠,自己看原文
我宣扬过吗?在第一页,我只是表示抄袭与否我不关心,我关心的是好不好看,却引来了恶意的人身攻击,这算什么?
游戏无用@2010-09-05 11:45
引用最初由 青耕 发布
谁叫你说出来的?;)
这事儿理亏的是你这边诶,如果想安心看的话那么不理别人自己看不就好了嘛。什么?你说时间炮轰雏蜂抄袭所以你要还击?但你的表态对鉴定雏蜂一漫是否抄袭毫无作用呀,你不服你就对比证明不算抄袭啊。又不在乎抄袭,又不能否定时间的观点的话,那就别管了。要么雏蜂清者自清,要么继续被爆料抄袭,要么不了了之,总有人会去争的。:p
青耕@2010-09-05 11:56
引用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理亏?我怎么就理亏了?读者没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作者去谴责抄袭者吧。
我并不想否定时间的观点,毕竟抄袭这东西怎么界定,我无从知晓,只是觉得她完全没必要发这帖子,对铳梦一点好处也没有,反而帮雏蜂做了宣传,亲者痛仇者快这样的事情,傻子才做你说是吗?
rms117@2010-09-05 12:00
抄袭分镜这种问题很严重默示录@2010-09-05 12:09
引用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非法的二手货和赃物应该是一个概念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 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他既然用赃物来比喻抄袭作品,那购买阅读抄袭作品的读者,不就等同于收购赃物吗?还不违法?
ZATE@2010-09-05 12:11
引用最初由 青耕 发布
“抄袭就抄袭吧,抄的好我一样看”
在假设确实抄袭的前提下,声明“就算抄袭,只要好看就一样会看”。这是对抄袭行为的一种纵容。读者没有责任或义务去谴责抄袭者,但纵容抄袭是不对的,读者的态度与法律无关,与道德有关,所以理亏的人是你啊。
至于“反而帮雏蜂做了宣传”……这个嘛,是正面还是负面宣传可不好说呀,也有人会因为知道这类信息而拒绝去看和购买这样的漫画。时间认为有抄袭,进而揭发,这行为是没有错的。不过,举的例子离能定性还差了一段距离,又想爆抄袭,又懒得去找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这样的揭发还是不够给力,倒是成功地钓起一帮鱼,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D
superkidx@2010-09-05 12:15
主要是LZ截图太少了默示录@2010-09-05 12:17
引用最初由 superkidx 发布
主要是LZ截图太少了
游戏无用@2010-09-05 12:26
引用最初由 青耕 发布
“抄袭就抄袭吧,抄的好我一样看”
在假设确实抄袭的前提下,声明“就算抄袭,只要好看就一样会看”。这是对抄袭行为的一种纵容。读者没有责任或义务去谴责抄袭者,但纵容抄袭是不对的,读者的态度与法律无关,与道德有关,所以理亏的人是你啊。
至于“反而帮雏蜂做了宣传”……这个嘛,是正面还是负面宣传可不好说呀,也有人会因为知道这类信息而拒绝去看和购买这样的漫画。时间认为有抄袭,进而揭发,这行为是没有错的。不过,举的例子离能定性还差了一段距离,又想爆抄袭,又懒得去找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这样的揭发还是不够给力,倒是成功地钓起一帮鱼,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D
ZATE@2010-09-05 12:32
我反对抄袭,但是我又没办法界定抄袭和借鉴的标准。reko34@2010-09-05 12:41
引用最初由 Rayeoscar 发布
主帖不评价,毕竟两部作品我都没看过。
抄袭本身没错,这是进化的捷径,只要不是通篇抄完了还不承认抄了,比非要画出中国特色的不论不类作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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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雷指数在四迷中亦堪称典范了。原来抄袭没有错,错的是法院和法律。
原创再怎么渣,那至少是作者自己的东西,偷来的东西再怎么好,那也是偷来的,无耻的二手货。这种基本的是非观念都不清楚的家伙,生理年龄再大,精神认知方面也始终保持未成年状态(嘛,其实有不少LOLI正太也是知法守法的)。
青耕@2010-09-05 12:45
引用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用词不当哦,我何来纵容?有权利和义务监管出版物的相关部门不去监管,出事后不去处理,这叫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