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漫游水世界』>脑残的结婚司法来了~~~
Re: Re: Re: 脑残的结婚司法来了~~~
MACROSS FOREVER@2010-11-1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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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nna467 发布
首先,所谓的男方首付,女方还贷的前提是他们已经结婚
这样有2个可能,1 增加共同还贷人,房产证上就会多一个名字
2 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在男方的账户下面扣除房贷,但是婚后这个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所以等于女方也有出力。
唯一麻烦的是,如果男方是用工资还款,女方在生活上负担较重的话,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说明女方的费用与房产直接相关。
如果,男方首付,但是他们没有婚姻关系,可能女方从自己收入里拿出钱冲到男方的账户里还钱,这样的情况也是可能的。比如女方是自由职业者或者私营业主,他们没有给自己开工资,当然就不会有公积金或者商贷的可能。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就要女的保存所有的存取记录,而且要很有规律的才能取证,问题是一般家庭女性的收入都是用来花销的,谁会每次去钱都留下证据而且只取还贷的钱呢。。。
其实说想说的是 如果有男方首付女方同意还贷那么善解人意的女方的话
男方还有脸不把女方名字加上的话 这个男的简直就不是东西
这种婚还是不要结了 处于保护女方考虑
说实话 我自己标准的话 也不用你女方单独还
只要我首付女方能以后可以和我共同还款的话
绝对就写双方名字
Re: Re: Re: Re: 脑残的结婚司法来了~~~
anna467@2010-11-17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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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ACROSS FOREVER 发布
其实说想说的是 如果有男方首付女方同意还贷那么善解人意的女方的话
男方还有脸不把女方名字加上的话 这个男的简直就不是东西
这种婚还是不要结了 处于保护女方考虑
说实话 我自己标准的话 也不用你女方单独还
只要我首付女方能以后可以和我共同还款的话
绝对就写双方名字
我遇到过另外一个极端的例子,男方女方一起首付,但是男方开公司没有贷款资格,女方的名义买的房子,女方贷的款,后来结婚了,房产上加了男方的名字,但是由于男方开公司,不支薪,所以家用和还贷都是女方负责,也不给家用。
女的倍感压力,但是没有办法,好在她自己赚钱也能把家维持起来,但感觉这个LG经济上完全不给力。
MF如果每个男人都跟你一样开明就好了,不过有很多人看房子涨了,就不愿意让女方参活一脚,生怕给你占了便宜。比如2年前100W的房子,借了80W,现在房子涨到了250W,贷款还有50W,女方愿意帮他一起还50W,人家觉得不合算,不要你还。
其实现在很多女孩子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都希望能够有一个安全的依靠,所以最好就是双方一起买房子,一起装修,这样才能够磨合感情。
风车骑士@2010-11-17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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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wanna 发布
[/han] 比起在这干战,先找到结婚对象再说吧~
知道为什么想观战的原因了吧(啥
anna467@2010-11-17 14:02
另外一个例子,我一个女性朋友去年买了1套房子,现在还贷中,人家给她介绍,都说她有房子,以后可以不用买了。然后交往的男人看到她的房子,嫌这个小啊,那个地段不好啊。搞的她很无趣
Shippoy@2010-11-17 14:04
完全懒得还贷款的路过。。。
找路的人@2010-11-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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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hippoy 发布
完全懒得还贷款的路过。。。
全款一次付清的有钱人呀:)
ulian@2010-11-1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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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nna467 发布
另外一个例子,我一个女性朋友去年买了1套房子,现在还贷中,人家给她介绍,都说她有房子,以后可以不用买了。然后交往的男人看到她的房子,嫌这个小啊,那个地段不好啊。搞的她很无趣
你的例子太极端了
简单来说
这次的司法解释草案只能说明这些问题已经太严重了
而且就规定本身来说,很合理
Shippoy@2010-11-1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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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找路的人 发布
全款一次付清的有钱人呀:)
还贷款苦死- 3-
找路的人@2010-11-1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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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hippoy 发布
还贷款苦死- 3-
也对,我以后就全款买个帐篷好了,不按揭了:D
Shippoy@2010-11-1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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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找路的人 发布
也对,我以后就全款买个帐篷好了,不按揭了:D
房子还是要的吧,不然孩子的户口报哪- -
hhabc0060@2010-11-1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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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ulian 发布
你的例子太极端了
简单来说
这次的司法解释草案只能说明这些问题已经太严重了
而且就规定本身来说,很合理
我觉得这个草案更像是指引大家结婚前分好财产以免出现万一断不清家务事
ulian@2010-11-1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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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habc0060 发布
我觉得这个草案更像是指引大家结婚前分好财产以免出现万一断不清家务事
恰恰相反
这东西是告诉大家不用刻意去分什么财产
真出了问题一样给你分清楚
anna467@2010-11-1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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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habc0060 发布
我觉得这个草案更像是指引大家结婚前分好财产以免出现万一断不清家务事
草案是为了告诉你们,中国男女平等。
如果在日本都是全职太太,按照这个法律的说法,他们离婚都要被扫地出门了。
ulian@2010-11-1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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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nna467 发布
草案是为了告诉你们,中国男女平等。
如果在日本都是全职太太,按照这个法律的说法,他们离婚都要被扫地出门了。
所以日本的离婚案中,女性能获得的那绝对是中国女人眼红的存在啊......
于是,这有意义么?
各国国情完全不同
修 罗@2010-11-1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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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nna467 发布
看到这个新闻非常难过。
我一个朋友遇到了这个情况,房子是婚前男方买的,然后以他的名义贷款和还贷,婚后女方支出生活费和日常开支,等到孩子7岁多了,男方要求离婚。孩子判给母亲,每月给600块钱,房产归男方。
问题是,这么多年他们一起生活,虽然还贷的是男方,女方等于拿钱出来共同承担了,生活质量下降的后果。然后这些年房产涨了N倍,女人辛辛苦苦操持家里,生养孩子,只要男人变心。孩子和母亲就要去喝西北风。天理何在?
所以这个其实是政府在鼓励买房吧,如果不是婚后买房,女方基本上都是要仰人鼻息了
是的,这也是我所想的。
我发出这贴后,很多正义之人在大肆发表言论,看的我都觉得烦。
女人就算结婚了也要为自已以后做打算了,因为离婚随时也有可能会发生,没有任何人能保证结婚后就一定是美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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