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原创怒言]我们凭什么 ..

hahahazlh@2004-05-06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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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xyzmorse 发布


又来一个,什么是文革,帖主真的清楚吗?难道其他人和你有不同的意见并进行表达,就是文革?


拜托~仔细翻翻以前的帖子~

也许漫迷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

可是现在我以及几个非棋魂fans在popgo是弱势群体~遭到如何对待~翻翻过去的帖子吧~

当然比喻稍微有点夸张~这个那个~就像将此次事件归到民族劣根性啊~国耻啊~丢了全中国人的脸啊~无耻啊~卑鄙啊~伪君子啊~差不多啦~

发贴需要~以及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得到了2顶帽子:愤青&心理失衡者~所以还一顶~

大家都要帽子戴~就不怕骄阳似火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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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jim@2004-05-06 17:5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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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azlh@2004-05-06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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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xyzmorse 发布


不知道帖主的原意是什么,但这样说最后一句,太过了吧,难道棋魂fans走的路都不是正路吗?这个才算是人身攻击吧。






不知道帖主年龄几何,动不动就是文革,革命小将,怀疑帖主真的了解那段历史吗?要是帖主真的是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并认真的推崇那段时期,偶无话可说。要是没有经历过那段历史,仅仅凭的是自己的感觉,那就请楼主住口吧,不要什么事情都是听别人说。




不知道你的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还是你自己越权去代表了大多数人?


我哪里越权去代表大多数人了~?我始终只代表我自己~除非哪位想授权给我~

这个我只是说要维护我自己的合法合理 的权利~少数人合法合理的权利也是需要维护的呢~

举个简单但是稍微有点不妥的例子:
一共有4个人,三个穷人,一个富人,富人的财产是合法所得~
但是三个穷人提议杀死富人瓜分富人财产~富人不同意~
遂举行投票~结果可想而知~

再次要求锁了所有此类帖子~
还漫游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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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azlh@2004-05-06 18:07

cityjim

自始至终都要保持冷静啊~否则不就和fans没有区别了~成了网络版骂街~?

你的字体改了大小却没改行距~字有点重叠~再改改~对眼睛不好这样~看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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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jim@2004-05-0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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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azlh@2004-05-06 18:40

既然怒槽满了~就好发超必杀了~

发完超必杀~还没赢~

那么就退避三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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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fish@2004-05-0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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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请问什么是舆论?是先有法律还是先有能够影响法律的舆论?而且影响归影响,我从来就没有否定过,但是你所说的“决定”我无论如何都难以理解......绝大多数法律可不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么简单舆论几句就能决定的了得



我没说盲从的东西就是错的,只是既然从了,就必然是认定他是对的才会从,可是关键问题在于这对错与否到底应该由谁来判断?应该怎么判断?



我从来就没奢望过会有什么销路的.......我的意思是某些人肚子之所以能痛在别人眼里本身就是很可笑的事情了,可是还大叫大嚷,那不是笑话中的笑话吗......


买D版可不等于就不能反D版......所以不太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再强调一遍,我绝对没有反对什么FANS(尽管他们能成为FANS本身就很什么什么的),只是反对某些FANS的某些做法。要求什么道德那就是完全的痴人说梦,我已经觉悟了......所以现在主要谈法律方面


我现在就请你找出“一”句我为他辩护的话,找出来我服气,找不出

来就能不能老实点别在那里睁着眼睛说瞎话??!!



奇怪光贴法律条文能说明什么呢?我贴一堆刑法条理难道就能说这里的人都触犯刑法了?法律上讲的是证据,既然条文有了你就去找相对应的证据好了。


我再重复最后一次,我什么时候不允许谴责了????????????????

我的原话清清楚楚:"但是我不反对,各位在对他的书以及原漫画已经有了详细的认识之后,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对他的做法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BS。"这是我在此贴第4页的发言
你要是不认识中国字请查字典,这里不是教你语文的地方。

真是奇怪了,我1VS N的时候,一刷屏就多出10来个针对我的观点,我反回去80%遗漏了20%,一大群人就得意洋洋的说,看,cityjim就知道故意回避不利证据,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而现在你们N VS 1,我的每一句话都要被N双挑剔的眼睛所审视,所以我的原话我的观点也是毫无歧义就在那里摆着,你不但视而不见,反而恣意的给我扣和我观点截然相反的大帽子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 supereoo 到底想怎么样?请你明明白白的告诉我。


只见条文没看小说我怎么敢又有什么资格轻易下结论?我什么时候有说他没有抄袭没有剽窃???丢脸?真正丢脸的是什么大家都知道.......

TO ownfish:再去看帖子.......

TO wbcan:问题就是,我就算站在FANS的角度想,也无法理解那些过分的行为到底是为什么.......
至于就靠几个论坛的批斗去纠正人......估计是没戏......



呀呀呀,所以就叫你“自己”去看漫画小说和法律条文,然后自己结论么。上面已经有人给出了连接,难道还要别人真个贴在这里让你看不成?为什么我这样说呢?其实是这样的,在偶们这些FANS眼中看来可能难免带上了一点感情色彩,得出来的结论难免会被人说带了有色眼镜,所以你自己去看就最好了。什么都不看就在这发议论,也不太好是不?既然你要&&&&律上判断,那请你自己去判断一下吧。至于你说偶们有没有骂他剽窃的资格,那个,其实只要不弄上法庭没碍着他生活,我就是说他是个女的也没问题啊,法律也不限制么。莫非一个人说个事也得法律来允许不成?舆论要什么都得等法院判决了才能说话,那媒体都可以闭嘴了……

我早就看了前面的帖了,可惜理解能力不足,在我看来你前面的帖里并没有有可以回答我的疑问的话出现。我是在问你,重复一次:

我也同意法律问题要由法院来判决,判决他应该或者不应该受罚,但事实真相并不一定就和法院的判决一致(否则还有官司可以打吗?)。毕竟中国的法制建设现在还有很多漏洞,这个依据本身就不一定非常神圣,即使法律依据我们找到了(的确是有的啊,你可以去翻我国的著作权法……),法院依旧可以判他无罪的你的意思是我们该依着法律来说呢?还是依着法院判决来说?这可是不同的啊(尤其是在中国……),我看你的意思,似乎是要依着判决来说?没有判决我们就不能说?否则法律是在那里的我们可以找来看,看了之后就能说了(比喻现在),为啥就一定得等到法院判决都出来了我们才能说呢??

难道就只有法院才有判断力,我们就没有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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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jim@2004-05-06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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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eai_since1989@2004-05-06 19:00

我们国家的创造力都跑到那里去了...

这句说的好。。。居然去抄袭外国人的。。还是这么热门的一个。。。

会被外国人看不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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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can@2004-05-06 19:10

大人们,各方的道理都说明白了,谁也说服不了谁,不用再争了吧……汗

其实这贴中最具文革言论味道的是这句
“文化这种东西是为政治服务的……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文化,始终都是为了国家而存在的~”
——荒谬-_,-

我最看不顺眼的一句
“抄袭虽然不对,可是现在是国内动漫还是初始阶段,没必要要求那么严格,只要赚到钱发展经济就行了,就象温州靠假冒伪劣起家,现在有了钱还有谁看不起.”
——造假害了多少人,而且大部分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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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jim@2004-05-06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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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eoo@2004-05-0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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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请你找出“一”句我为他辩护的话,找出来我服气,找不出

来就能不能老实点别在那里睁着眼睛说瞎话??!!

哎呀哎呀,那你这么多贴以来在干嘛?
难道只是纯洁的要求大家“不要过激呀。”
这样的话...我们可真是不近人情呢...233...

Fans说曹某人有抄袭剽窃,BS他时,你便跳出来要别人扪心自问有没有用过D版,为不为D版害臊...
好,帖子爆后于此贴你又是怎么说的...
“一个人到底能代表什么呢......而且这种东西不靠法律来判断就立刻上纲上线难道就不是悲哀吗......”
呀呀,不能代表什么么?
说曹某人时真能轻描淡写呢...然后话锋一转就批判fans们悲哀(是说Fans没有法律意识么?),又说Fans上岗上线,我倒要问问了,Fans们怎么上岗上线了?

而后又要求用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给你了找你又要人家找证据,证据给你了自己不会用脑子却要求别人分析给你看。
(不知阁下的分析能力是不是请假去了呢...)

分析给你看啦:
曹某人的《棋魂》与日本漫画《光之棋》情节雷同,特点类似,内容相近,两者的相似程度极高,又鉴于曹某有合理接触原著之途径,个人认为抄袭属实。
(容我以小人渡君子之腹,接下来你是想说我没资格判断呢...还是想说只有法律判决的才算?)

赫赫...你确实没有直接说:我要为曹某辩护。
(这孩子以为这里的人傻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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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重复最后一次,我什么时候不允许谴责了????????????????

我的原话清清楚楚:"但是我不反对,各位在对他的书以及原漫画已经有了详细的认识之后,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对他的做法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BS。"这是我在此贴第4页的发言
你要是不认识中国字请查字典,这里不是教你语文的地方。

实在是惊讶啊,C同学居然也知道有字典呢...赫赫...
(这里难道是C同学对别人进行素质教育的地方么?)
确实有这么说过呢,可惜阁下前后不一,所以我按你更新一些的发言呢...
“法律问题必须由法律判断(注意,这不等于法院判决).”
虽然不等于法院判决,不过鉴于目前的Fans应该是没有人认为自己是能代表法律进行判断,所以这句话难道没有质疑“Fans谴责曹某人抄袭事件”合理性的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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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怪了,我1VS N的时候,一刷屏就多出10来个针对我的观点,我反回去80%遗漏了20%,一大群人就得意洋洋的说,看,cityjim就知道故意回避不利证据,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而现在你们N VS 1,我的每一句话都要被N双挑剔的眼睛所审视,所以我的原话我的观点也是毫无歧义就在那里摆着,你不但视而不见,反而恣意的给我扣和我观点截然相反的大帽子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 supereoo 到底想怎么样?请你明明白白的告诉我。


233...C同学你难道有反驳80%么?
未免也太抬高自己了吧。赫赫...

截然相反的大帽子?哎呀哎呀,我的哪句话引起了C同学如此的误会啊,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呢...不妨指出来,若确实有扣帽子的句子当立刻道歉的。
(若是C同学的话,恐怕就是“找啊!找出我哪里扣你截然相反的大帽子的话啊!”)

无关的话:1vsN是不是很有型呀,是不是很让人感到陶醉呀?这话多说个几遍恐怕我也要落泪了...C同学是多么勇敢无畏,刚正不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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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条文没看小说我怎么敢又有什么资格轻易下结论?我什么时候有说他没有抄袭没有剽窃???丢脸?真正丢脸的是什么大家都知道.......


夷?下结论的是已经看到小说的我们,关C同学什么事?
你没有判断他有没有抄袭的能力就不许我们判断了?就和文革没有本质区别了?
我就奇怪了...下个结论还要阁下批准不成?
(或者...某人忘记了是自己说的Fans目前的行为和文革没有本质区别了...)
啊,说到丢脸啊,从你这话看来你认为曹某人的行为不算丢脸喽...
(你的什么话?就是这句“真正丢脸的是什么大家都知道.......”所以神风少年是不必再叫我找啦...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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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morse@2004-05-0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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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ahahazlh 发布


我哪里越权去代表大多数人了~?我始终只代表我自己~除非哪位想授权给我~

这个我只是说要维护我自己的合法合理 的权利~少数人合法合理的权利也是需要维护的呢~

举个简单但是稍微有点不妥的例子:
一共有4个人,三个穷人,一个富人,富人的财产是合法所得~
但是三个穷人提议杀死富人瓜分富人财产~富人不同意~
遂举行投票~结果可想而知~

再次要求锁了所有此类帖子~
还漫游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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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ahahazlh 发布


拜托~仔细翻翻以前的帖子~

也许漫迷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

可是现在我以及几个非棋魂fans在popgo是弱势群体~遭到如何对待~翻翻过去的帖子吧~

当然比喻稍微有点夸张~这个那个~就像将此次事件归到民族劣根性啊~国耻啊~丢了全中国人的脸啊~无耻啊~卑鄙啊~伪君子啊~差不多啦~

发贴需要~以及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得到了2顶帽子:愤青&心理失衡者~所以还一顶~

大家都要帽子戴~就不怕骄阳似火了啊~



你如果只代表你自己,那这句话“中国传统思想的熏陶导致大多数国人还是企盼人治~”中的“大多数”是什么意思,如果按照你说的你只代表你自己的话,难道你一个人就代表了中国的大多数?

还有偶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举这样的例子,如果真的是想维护少数人的利益偶无话可说,可如果你是想指责民主,对不起,版规规定了不能讨论下去。

你一再的拉出文革,革命小将,偶不知道你是如何了解那段历史的,如果仅仅是凭“发贴需要~以及来而不往非礼也”,那偶就对你的冷静表示怀疑了,你自己说过,你认为“愤青”是褒义词,可至少“革命小将”在偶的认识当中不是褒义词,至于“心理失衡者”偶想说这个词的人确实可能心急了点,可这个词盖的面积要也比你说的词面积小得多吧。

你一再的要求斑竹锁帖子,甚至拉上了还漫游清净的理由,难道你忘了中国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你都可以说“C兄应该不会奢望要感化棋魂fans走上正路吧~?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什么,偶想不用明说了吧),那其他人说说“民族劣根性啊~国耻啊~丢了全中国人的脸啊~无耻啊~卑鄙啊~伪君子啊~”又有什么不可以,更何况你在以前帖子里回的话?


ps:在第一页,偶就说过不想讨论这个话题,现在居然参加进来,看来偶的定力真不还不够,但偶坚信,这个帖子是偶关于这个事件的最后一个帖子。当然,如果想笑偶,认为偶是逃避的就尽管笑吧,这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偶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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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fish@2004-05-06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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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说实话,棋魂的漫画我已经忘的差不多了,重新再看一没时间二没精力。至于那小说,更是离我有10万8千里之远。所以让我亲自去找证据无论主观客观都不太现实。于是我就把希望寄托在那无数热血的棋魂FANS身上,希望看到一篇能够就着法律条文来分析小说漫画之间关系的强文,可惜至今还没有见到(当然我会继续等)。
你说他是女的当然有问题......因为他的户口之类的法律证件上肯定写的是男的所以在法律上就是男的......不要乱举例子


再去看我的帖子......


我的意思难道不是很明确吗?再强调一遍,但是我不反对,各位在对他的书以及原漫画已经有了详细的认识之后,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对他的做法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BS。"这是第4页的原话。

补充,我前面说的很明白了,不要说法院还没判,就算判了,舆论照样可以反对,但是这反对的根本依据也必须是法律这是第5页上的原话。

最后请问你是从哪里看出我有什么“为啥就一定得等到法院判决都出来了我们才能说呢?”的意思呢?请告诉我。谢谢


事先确认一下你这是在问谁呢?问我?我有说各位没有判断力了??或者你是从我的哪句话里推出这个结论的?



乱举例子就是坏事,唉……认栽……
说过了,FANS们写的文你未必入眼,因为肯定带了感情色彩,自己去思考不更好吗?我自己可不敢擅自替别人思考……
那就奇怪了,我已经说过两边我都看过而且法律我也知道所以我觉得他是抄袭剽窃于是我就BS他(而且我相信这样的人在骂他的FANS中不会太少哦),既然你觉得这样可以了,那又何必和我争论些什么啊”??如果你不讨论这个资格问题了(即既然用D版,就没资格去BS他这个道德问题),那你又何必再说什么??实在不懂了,就是这样我才觉得你要我们等“法院判决”出来了再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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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5@2004-05-06 19:56

汗.....还在争啊.....

有什么用呢?吵架伤身的.....
而且我们在这里争,人家曹老先生的钱又不会少挣一分,名气照样很响.....

总之,还是希望以后有更多的原创作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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