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xyzmorse 发布
又来一个,什么是文革,帖主真的清楚吗?难道其他人和你有不同的意见并进行表达,就是文革?
hahahazlh@2004-05-06 17:56
引用最初由 xyzmorse 发布
又来一个,什么是文革,帖主真的清楚吗?难道其他人和你有不同的意见并进行表达,就是文革?
cityjim@2004-05-06 17:5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hahahazlh@2004-05-06 18:05
引用最初由 xyzmorse 发布
不知道帖主的原意是什么,但这样说最后一句,太过了吧,难道棋魂fans走的路都不是正路吗?这个才算是人身攻击吧。
不知道帖主年龄几何,动不动就是文革,革命小将,怀疑帖主真的了解那段历史吗?要是帖主真的是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并认真的推崇那段时期,偶无话可说。要是没有经历过那段历史,仅仅凭的是自己的感觉,那就请楼主住口吧,不要什么事情都是听别人说。
不知道你的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还是你自己越权去代表了大多数人?
hahahazlh@2004-05-06 18:07
cityjimcityjim@2004-05-06 18:11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hahahazlh@2004-05-06 18:40
既然怒槽满了~就好发超必杀了~ownfish@2004-05-06 18:40
引用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请问什么是舆论?是先有法律还是先有能够影响法律的舆论?而且影响归影响,我从来就没有否定过,但是你所说的“决定”我无论如何都难以理解......绝大多数法律可不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么简单舆论几句就能决定的了得
我没说盲从的东西就是错的,只是既然从了,就必然是认定他是对的才会从,可是关键问题在于这对错与否到底应该由谁来判断?应该怎么判断?
我从来就没奢望过会有什么销路的.......我的意思是某些人肚子之所以能痛在别人眼里本身就是很可笑的事情了,可是还大叫大嚷,那不是笑话中的笑话吗......
买D版可不等于就不能反D版......所以不太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再强调一遍,我绝对没有反对什么FANS(尽管他们能成为FANS本身就很什么什么的),只是反对某些FANS的某些做法。要求什么道德那就是完全的痴人说梦,我已经觉悟了......所以现在主要谈法律方面
我现在就请你找出“一”句我为他辩护的话,找出来我服气,找不出
来就能不能老实点别在那里睁着眼睛说瞎话??!!
奇怪光贴法律条文能说明什么呢?我贴一堆刑法条理难道就能说这里的人都触犯刑法了?法律上讲的是证据,既然条文有了你就去找相对应的证据好了。
我再重复最后一次,我什么时候不允许谴责了????????????????
我的原话清清楚楚:"但是我不反对,各位在对他的书以及原漫画已经有了详细的认识之后,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对他的做法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BS。"这是我在此贴第4页的发言
你要是不认识中国字请查字典,这里不是教你语文的地方。
真是奇怪了,我1VS N的时候,一刷屏就多出10来个针对我的观点,我反回去80%遗漏了20%,一大群人就得意洋洋的说,看,cityjim就知道故意回避不利证据,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而现在你们N VS 1,我的每一句话都要被N双挑剔的眼睛所审视,所以我的原话我的观点也是毫无歧义就在那里摆着,你不但视而不见,反而恣意的给我扣和我观点截然相反的大帽子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 supereoo 到底想怎么样?请你明明白白的告诉我。
只见条文没看小说我怎么敢又有什么资格轻易下结论?我什么时候有说他没有抄袭没有剽窃???丢脸?真正丢脸的是什么大家都知道.......
TO ownfish:再去看帖子.......
TO wbcan:问题就是,我就算站在FANS的角度想,也无法理解那些过分的行为到底是为什么.......
至于就靠几个论坛的批斗去纠正人......估计是没戏......
cityjim@2004-05-06 18:56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jueai_since1989@2004-05-06 19:00
我们国家的创造力都跑到那里去了...wbcan@2004-05-06 19:10
大人们,各方的道理都说明白了,谁也说服不了谁,不用再争了吧……汗cityjim@2004-05-06 19:25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supereoo@2004-05-0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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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请你找出“一”句我为他辩护的话,找出来我服气,找不出
来就能不能老实点别在那里睁着眼睛说瞎话??!!
引用
我再重复最后一次,我什么时候不允许谴责了????????????????
我的原话清清楚楚:"但是我不反对,各位在对他的书以及原漫画已经有了详细的认识之后,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对他的做法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BS。"这是我在此贴第4页的发言
你要是不认识中国字请查字典,这里不是教你语文的地方。
引用
真是奇怪了,我1VS N的时候,一刷屏就多出10来个针对我的观点,我反回去80%遗漏了20%,一大群人就得意洋洋的说,看,cityjim就知道故意回避不利证据,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而现在你们N VS 1,我的每一句话都要被N双挑剔的眼睛所审视,所以我的原话我的观点也是毫无歧义就在那里摆着,你不但视而不见,反而恣意的给我扣和我观点截然相反的大帽子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 supereoo 到底想怎么样?请你明明白白的告诉我。
引用
只见条文没看小说我怎么敢又有什么资格轻易下结论?我什么时候有说他没有抄袭没有剽窃???丢脸?真正丢脸的是什么大家都知道.......
xyzmorse@2004-05-06 19:37
引用最初由 hahahazlh 发布
我哪里越权去代表大多数人了~?我始终只代表我自己~除非哪位想授权给我~
这个我只是说要维护我自己的合法合理 的权利~少数人合法合理的权利也是需要维护的呢~
举个简单但是稍微有点不妥的例子:
一共有4个人,三个穷人,一个富人,富人的财产是合法所得~
但是三个穷人提议杀死富人瓜分富人财产~富人不同意~
遂举行投票~结果可想而知~
再次要求锁了所有此类帖子~
还漫游清静~
引用最初由 hahahazlh 发布
拜托~仔细翻翻以前的帖子~
也许漫迷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
可是现在我以及几个非棋魂fans在popgo是弱势群体~遭到如何对待~翻翻过去的帖子吧~
当然比喻稍微有点夸张~这个那个~就像将此次事件归到民族劣根性啊~国耻啊~丢了全中国人的脸啊~无耻啊~卑鄙啊~伪君子啊~差不多啦~
发贴需要~以及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得到了2顶帽子:愤青&心理失衡者~所以还一顶~
大家都要帽子戴~就不怕骄阳似火了啊~
ownfish@2004-05-06 19:45
引用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说实话,棋魂的漫画我已经忘的差不多了,重新再看一没时间二没精力。至于那小说,更是离我有10万8千里之远。所以让我亲自去找证据无论主观客观都不太现实。于是我就把希望寄托在那无数热血的棋魂FANS身上,希望看到一篇能够就着法律条文来分析小说漫画之间关系的强文,可惜至今还没有见到(当然我会继续等)。
你说他是女的当然有问题......因为他的户口之类的法律证件上肯定写的是男的所以在法律上就是男的......不要乱举例子
再去看我的帖子......
我的意思难道不是很明确吗?再强调一遍,但是我不反对,各位在对他的书以及原漫画已经有了详细的认识之后,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对他的做法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BS。"这是第4页的原话。
补充,我前面说的很明白了,不要说法院还没判,就算判了,舆论照样可以反对,但是这反对的根本依据也必须是法律这是第5页上的原话。
最后请问你是从哪里看出我有什么“为啥就一定得等到法院判决都出来了我们才能说呢?”的意思呢?请告诉我。谢谢
事先确认一下你这是在问谁呢?问我?我有说各位没有判断力了??或者你是从我的哪句话里推出这个结论的?
04515@2004-05-06 19:56
汗.....还在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