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高桥留美子专区』>高桥作品原创空间>[酷图]【拜坛 原创的 ..

☆简☆@2005-08-23 19:13

引用
最初由 摩呼洛迦 发布


闭着眼睛回帖子也可以么???


闭上眼,点“回复主题”,果然顺利回贴成功了!^^ 不知道组成这个贴子的“分子”有几亿亿个,不过小号现在就来了一个。别担心宝贝,你不会寂寞的。美图应该大家分享。
引用

云籁@2005-08-23 20:11

引用
最初由 蛇蛇 发布
2005-07-25 11:36:59 大丸子
我的忍耐有限度
2005-07-25 11:37:19 大丸子
有些论坛是可以黑的有些网络是可以找的

===============================================

开胃小菜:)


看这格式.......
gigi啊,你啥时上百度贴吧混去给人抓拍了?
你的签名咋回事啊,墨色山樱跟蛇蛇什么关系来的?
怎么一个拜坛图贴这么多人挺啊.
引用

inufan@2005-08-23 20:54

畫得好好啊!
好漂亮!!><
引用

Qinuyasha@2005-08-24 01:43

这种帖子...
漫游的斑竹和警察还真是越来越厚道了...
闪过..
引用

*小凡*@2005-08-24 13:50

我说,我是不是该来劝劝架?
这个漫游里吵这个实在不是很妥当的事情
不过我想我可能资历太浅,要是不听我还是溜吧
引用

猫猫粉丝@2005-08-24 13:55

还不错呢!请教一下,什么叫OOXX?
引用

糖糖猫@2005-08-24 14:45

引用
最初由 SilentSnow 发布
怎么说这也是好友大丸子的帖子,Z在这里关注一下有何不妥?
倒是某些分子的长期驻留导致了某种不稳定局面的持续吧?

不是好友,是父子关系。你可以往回看一下Z的帖子。父亲护短是可以原谅的,
人之常情咩!
这里一向很安宁的,不过是某些新来的分子破坏了这里的安定团结罢了。
引用

大丸子@2005-08-24 16:52

嗯,在沙滩回过了,这里再复制一下撒~~

第一帖:
1。我建议你看看后面的长宁区普陀区,网上有很多上海市区地图,如果你找不到,我可以自费寄一张给你。

2。我地址是: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中信泰福大厦,请你到中国电信公司查下这个ip的具体方位,我再透露个秘密给你,我们的二段ip就不一样哦,我也给你个机会,再猜猜?

3。你当我像你那么聪明啊?要黑论坛,还堂而皇之用公司电脑??我告诉你们我在静安区你们就整了个静安区ip,真叫对症下药啊?

4。做假也要动动脑子,死皮赖脸地赖到我身上也可以,啊对了,我的qq名字不是大丸子哦,记得把这个大丸子改改,别漏马脚。

2005-07-25 11:36:59 大丸子
我的忍耐有限度
2005-07-25 11:37:19 大丸子
有些论坛是可以黑的有些网络是可以找的

---------------------------------------------我是代表隔了很久的分割线----------------------------------------

第二帖
刚刚开好会回来,就整了这么多回复啊····热闹热闹·····

嗯,既然未来的法官大人都那么说了,那么橘子小姐,证据确凿,请赶快报案!快!免得我畏罪潜逃了~~

那个,因为我在静安区,所以为了方便各位举报我,特地附上法本地院地址电话,如果还需要其他资料,如本人身份证什么的,嗯,我也可以提供撒~~

记好了哦。

静安区法院地址:康定路1097号
举报电话:62716504
总机电话:62718212
邮政编码:200042

还有这个
南西街道派出所:上海市南京西路499号
联系人:程继明
电话:63280123转33972

举报总机:110
引用

人见天@2005-08-24 18:12

凌乱的秀发哦!!!很不错的画功呢!!第一张的铃有点"垣野內成美"的感觉…第四张杀殿…表情很像奈落…好帅~
引用

蛇蛇@2005-08-24 18:27

笑,有些人动作快的很,古话怎么说来着——那个什么人先告状来着?
我要是不跟上一贴真是对不住自己的良心了……

以下是lizzymonkey的发言:

听说这里在进行法律讲座,我特地来瞧瞧。

看来大家还知道民事纠纷要各自举证。那么,请问,您楼上这位率先把别人论坛的帖子拿来签名又叫个怎么回事?您申请转贴了吗?

您说您没攻击,怪了,反杀铃的也有个一小撮,怎么就把您华丽的IP给捕捉到了呢?蛇不是橘子,她不是当事人,她也不代表什么,您冲她发火也是没用的。您耐心等等,举证还要个时间呢。自己不成,要威胁上告的话,那不是还能申请或者聘请技术帮助吗……没做过的话,急着撇清啥?

而那QQ记录,我不禁要笑,难道竟然不知道可以在自己的名单上把一些人改名字吗?网名随时在变,这项便民功能居然被说成是生造的了。不要急,那电脑里的记录可不会说谎。连自己说的话都要吞,不知道能不能说明点类似的问题,

另:先前那些华丽比喻,也请您记住,那叫诽谤,至于诽谤,到了一定程度,可就不是民法能解决的了。

========================================================

注:那些“华丽的比喻”可以参见我、猴子(lizzymonkey)以及糖糖猫的签名。
引用

orange@2005-08-25 07:54

画得很不错啊,支持楼主
引用

嫣之花雨@2005-08-25 09:26

引用
最初由 *小凡* 发布
我说,我是不是该来劝劝架?
这个漫游里吵这个实在不是很妥当的事情
不过我想我可能资历太浅,要是不听我还是溜吧


诶……无意之间看到了您的签名……

不知道这位大人跟 小罗塞、小可、路基仔(突然发现小可好多的名字啊 = =|||)索不索好朋友啊……?

小可她最近可好?怎么老不见她上线?
引用

*小凡*@2005-08-25 09:45

回楼上的大人
小可确实好多名字,汗|||||||
小可现在上班中,所以很难得上网
欢迎来小可的荣耀国(不厚道的做下广告)
那是小可的大本营,日记里留言里问候她
她定会给您回信的
引用

*小凡*@2005-08-25 09:49

啊,我刚才看到,原来是悠悠大人
小可时常提起悠悠姐,想必就是大人
幸会幸会
引用

嫣之花雨@2005-08-25 11:38

引用
最初由 *小凡* 发布
啊,我刚才看到,原来是悠悠大人
小可时常提起悠悠姐,想必就是大人
幸会幸会


呵呵……我也常听小可提起月姐,小凡姐……她有一篇文还写到你了呢……

想必就是大人了吧……呵呵……

有空儿我们倒是可以交流交流的哦~~ ^_^

咳……还听得上一次小可在线上跟我说她们公司要把她调到哪里哪里……然后就少见她上线了……真是让人挂心啊……
引用

«45678»共8页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