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kazel 发布
你這句話裡不是已經出現了兩個字嗎.....
风听雨@2010-11-07 07:10
下面这个句子中,什么部分需要改动以达到更通顺的效果:orangejuice@2010-11-07 07:22
“我悲哀地看着这份帖子,看得我为我们的语文教育潸然泪下”Ct.Astray@2010-11-07 09:19
这帖子战斗力真强,真给力tss_stern@2010-11-07 11:15
80年代前期出生人士表示小学时老师专门讲过的得地的用法,不能随便混用的犀利@2010-11-07 11:18
LZ你真让我潸然泪下。lizzymonkey@2010-11-07 11:30
我从来没混用过的、地、得,如果混用会觉得浑身不舒服。果子夹心@2010-11-07 11:31
我还一直以为把的地得混用的人是为了卖萌完全无知的菜鸟@2010-11-07 11:40
引用最初由 kazel 发布
你這句話裡不是已經出現了兩個字嗎.....
游戏无用@2010-11-07 11:47
隔天一看这帖子都上升到什么高度了?有必要吗?icare@2010-11-07 11:48
“的”和“地”某些时候可以通用,但是,“得”的用法还是很固定的吧?akaristar@2010-11-07 11:57
引用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隔天一看这帖子都上升到什么高度了?有必要吗?
只要文字表述无误,看得懂就行了,何必纠结语法?
luerhyh@2010-11-07 12:31
引用最初由 akaristar 发布
顶这个
语言的发展应当以便捷易懂为首要目标,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准确更方便才对
继承文化是次要的目的
例如这个帖子里,包括楼主的帖子,有几个人在一句话的结尾加句号的?
一般都是一行一句话,行尾无符号
这是符合语文规范的吗?但是大家都这么写,所以将来这就有可能会成为被承认的语文规范
又如何呢?不是很方便的吗?
orangejuice@2010-11-07 12:37
引用最初由 luerhyh 发布
你这是在偷换概念
现在讨论的是混用问题而非省略问题,是语法问题而非规范问题
请区分好这两者
而且按你的说法
"语言的发展应当以便捷易懂为首要目标,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准确更方便"
那就更不能混用的地得这三字,尤其是的与地
因为这两字是用来区分后面所接词是动词还是名词
举个例子
勤劳地干事
勤劳的干事
如果的与地通用的话,你还能准确地区分这两句话中"干事"的具体意思吗?
f3uki@2010-11-07 12:46
楼主习梵文,知凡名词皆有三数八格二十四种变化,遂叹中文浅薄难耐,自愧弗如马甲雷@2010-11-07 13:05
引用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隔天一看这帖子都上升到什么高度了?有必要吗?
只要文字表述无误,看得懂就行了,何必纠结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