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有侠之小者,有侠之大者。
侠之小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扶危济贫。可矣。
侠之大者,澄清碧宇,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可矣。
当麻应属侠之小者。
别所诚人@2009-10-26 02:06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有侠之小者,有侠之大者。
侠之小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扶危济贫。可矣。
侠之大者,澄清碧宇,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可矣。
当麻应属侠之小者。
Elu-Suzhet@2009-10-26 02:06
引用最初由 catflow 发布
我同一段话放两遍,你到底看是没看明白:rolleyes:
1.你无法判断
你还真以为是战力加减法啊 :cool:
连给弱者心理上的支持都吝啬的人,啧
2.对对方好不好不是由你脑袋而是由对方的结果说了算
好,你非要强词夺理说【我觉得就是酱紫为他好,他最后死了也不是我的责任呢】的话
你真是侠义 :cool:
3.从头到尾我只看到你衡量自己和对方的战力,计算加减法之后得出自己要掉血,于是放弃救助自动逃离战斗
并给自己起了称号【逃跑如风般的游侠】并成为了传说........:D
玻璃蔷薇@2009-10-26 02:14
引用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个人的正义观和体制并不一定是冲突的,譬如遇到火灾,个人的正义观会促使某个(或某些个)人去救火,而体制内有消防队,同样也是为了防止出现火灾等等,个人的正义观和体制管理,并没有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某些个人正义观和体制管理的目标是同样的,有些是不一样的,无论是一样还是不一样。它们之间并不是说不可调和的。更无所谓必然分道扬镳的道理。分分合合本就是很正常的现象。如墨子之阻楚伐宋,最终无法融入国家政权,但他的思想却不一定为人摒弃,再譬如十三棍僧行侠仗义救秦王,唐太宗因此给予少林寺以豢兵权,终唐一世,无论敬佛还是灭佛,对少林寺的待遇始终不变,这不就是国家政权与侠义之士的合作典范吗?何尝要剿灭之?
个人的正义可能与国家的正义相符,也可能相悖。但并不是说因为个人的侠义有违背国家体制的可能,就一棍子将侠义打死于“国家体制”之下,一定要将它与社会制度对立起来,否定两者存在的共性,好像行侠一定是反体制的,事情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体制虽然广博,但同样有覆盖不到的空间与层面,譬如说经常传言的长途汽车抢劫,体制下的规范机构——警察,联防等机关人员不可能说有那么多的人员来一个个盯车,那么遇到损害乘客利益的现象,一些乘客见义勇为,与匪徒作斗争,这不也是行侠仗义的表现方式么?而体制对于这样的侠义行为无疑是鼓励的。对不对?侠义,并不是说乱来就叫侠,而是说某些人在体制所企及不到,或者体制出现错误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力量对正义进行补充。而不是说按照自己的想法,违背自己的意愿而乱搞乱来就叫侠。前者如鲁达,为救弱女子金翠兰,三拳打死镇关西,这是为行侠仗义;后者如李逵,三打祝家庄把扈家庄也一起端了,这就是地痞流氓啊。对不对?都是按个人的正义来,但性质截然不同。区分不困难吧?
Elu-Suzhet@2009-10-26 02:28
引用最初由 玻璃蔷薇 发布
其实我提出结论的每一个前提观点你都能理解,但是在横向的逻辑联系中出了问题,实际上从你承认的论点必然会推导出我的论点。
我联系给你看吧:
1、侠客的个人化正义因为作为体制正义失效时的有益补充而获得公义性。这就是说,以法律制裁不了某人作为前提,私下制裁才因而具有正义性而被称为侠道。假如法律并未失效,这人本身在体制内能够被制裁,侠者的正义性就没有了。西方人发明的一个形容词语非常之好:黑暗的正义。第一手段是黑暗的,黑暗而仍然具有正义导向的行动,这就是侠行的本质。事实上,假若法制完善地运行,根本就不会有“黑暗的正义”出现的空间。
2、作为体制正义的补充,在定义上它就是反体制的。这是因为,在体制形式失效继续在体制内寻求解决,这就不叫做补充了,没有跃出体制正义的范围。譬如说,当你发现官员贪赃枉法时,体制内的解决是循正当管道向他的上级举报申诉,体制外的解决包括蒙面痛打一顿;半夜将其杀掉;将贪污的不义之财偷盗或抢走。一般定义中,采取体制内方法解决的不是侠客,只有采取体制外解决的才是侠客。所以说,侠客既有对体制运作不良的纠正和补充的一面,也有放肆妄为,快意恩仇的一面。
3、体制即使承认自己失去实现正义效力的事实,也不会认可别人以反体制的手段进行补充。很简单的道理:从法制角度任何私刑都是非法的,即使承认私刑的执行具有道德性也一样。
你之所以不肯承认侠者不容于国的推断,我估计是把侠客过度美化了。正如我使用的“黑暗的正义”的定义,其实侠客的行为是非常偏执,非常自以为是,非常血腥又残暴的。换到现实生活中,无法就是有点良心的黑社会而已——即使认可某种程度的正义,黑社会还是黑社会。我建议你去看一看《教父》这部电影。在影片前半部教父都在为每一个向他求助的人去伸张正义,按照中国的定义教父就是身为某帮会帮主的一名大侠了(顺便说下,《教父》的许多情节来自于美国黑手党真实的事件)。但是这种正义实现的代价是什么呢?自己思考。
说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还有个小轶闻能提一下:意大利黑手党在二战其间与盟军积极合作,对解放意大利做出了贡献,结果盟军解放意大利之后将许多被墨索里尼逮捕的黑手党首领当做“革命组织成员”释放,使得被法西斯政府严厉打击的黑手党死灰复燃——然后基本就是这批人垄断了欧洲的毒品交易。
kimdy@2009-10-26 10:52
有当麻那种好人属性的主角都烂大街了,白菜价了。memajia@2009-10-26 11:36
不知道漫游的年龄阶层大概情况无糖@2009-10-26 18:53
懒得爬楼間桐愼二@2009-10-26 19:01
说什么说教的拜托你们清醒点,想想清楚这个问题:Hands@2009-10-26 20:02
比起交流,更像是先礼后兵的礼仪,对那些事上条不会作一分的妥协,最后还是免不了短兵相接間桐愼二@2009-10-26 20:08
引用最初由 Hands 发布
比起交流,更像是先礼后兵的礼仪,对那些事上条不会作一分的妥协,最后还是免不了短兵相接
不带任何恶意地说,其实我挺惊讶雷帝和公子竟然这么欣赏上条
Hands@2009-10-27 02:46
引用最初由 間桐愼二 发布
我比较好奇为什么你会有这样的想法?
間桐愼二@2009-10-27 02:52
引用最初由 Hands 发布
我以为比起圣骑士你更欣赏游侠,差不多是这样的感觉
雷帝的话,我惊讶他会看这部设定情节都不很出众又是暧昧后宫的作品
Hands@2009-10-27 08:53
嗯嗯,我想我能懂catflow@2009-10-27 11:33
说得好,暴打就行了:cool:马甲雷@2009-10-27 17:14
引用最初由 玻璃蔷薇 发布
其实我提出结论的每一个前提观点你都能理解,但是在横向的逻辑联系中出了问题,实际上从你承认的论点必然会推导出我的论点。
我联系给你看吧:
1、侠客的个人化正义因为作为体制正义失效时的有益补充而获得公义性。这就是说,以法律制裁不了某人作为前提,私下制裁才因而具有正义性而被称为侠道。假如法律并未失效,这人本身在体制内能够被制裁,侠者的正义性就没有了。西方人发明的一个形容词语非常之好:黑暗的正义。第一手段是黑暗的,黑暗而仍然具有正义导向的行动,这就是侠行的本质。事实上,假若法制完善地运行,根本就不会有“黑暗的正义”出现的空间。
2、作为体制正义的补充,在定义上它就是反体制的。这是因为,在体制形式失效继续在体制内寻求解决,这就不叫做补充了,没有跃出体制正义的范围。譬如说,当你发现官员贪赃枉法时,体制内的解决是循正当管道向他的上级举报申诉,体制外的解决包括蒙面痛打一顿;半夜将其杀掉;将贪污的不义之财偷盗或抢走。一般定义中,采取体制内方法解决的不是侠客,只有采取体制外解决的才是侠客。所以说,侠客既有对体制运作不良的纠正和补充的一面,也有放肆妄为,快意恩仇的一面。
3、体制即使承认自己失去实现正义效力的事实,也不会认可别人以反体制的手段进行补充。很简单的道理:从法制角度任何私刑都是非法的,即使承认私刑的执行具有道德性也一样。
你之所以不肯承认侠者不容于国的推断,我估计是把侠客过度美化了。正如我使用的“黑暗的正义”的定义,其实侠客的行为是非常偏执,非常自以为是,非常血腥又残暴的。换到现实生活中,无法就是有点良心的黑社会而已——即使认可某种程度的正义,黑社会还是黑社会。我建议你去看一看《教父》这部电影。在影片前半部教父都在为每一个向他求助的人去伸张正义,按照中国的定义教父就是身为某帮会帮主的一名大侠了(顺便说下,《教父》的许多情节来自于美国黑手党真实的事件)。但是这种正义实现的代价是什么呢?自己思考。
说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还有个小轶闻能提一下:意大利黑手党在二战其间与盟军积极合作,对解放意大利做出了贡献,结果盟军解放意大利之后将许多被墨索里尼逮捕的黑手党首领当做“革命组织成员”释放,使得被法西斯政府严厉打击的黑手党死灰复燃——然后基本就是这批人垄断了欧洲的毒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