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找事用在楼主这贴上还真是恰当
"花花游龙"最后回复1月25日,2个月后想到来投诉了?不可思议呀~
最近版务区"热火朝天",楼主想分一杯羹可以理解,想趁机为自己正名也可以理解,但是很遗憾的告诉你选错时间了
剩下的楼上诸位都说的差不多了,我就不费唇舌了
那么请问到底是否允许使用SB或类似词汇?
蓝色蝙蝠@2006-03-28 22:04
引用没事找事用在楼主这贴上还真是恰当
"花花游龙"最后回复1月25日,2个月后想到来投诉了?不可思议呀~
最近版务区"热火朝天",楼主想分一杯羹可以理解,想趁机为自己正名也可以理解,但是很遗憾的告诉你选错时间了
剩下的楼上诸位都说的差不多了,我就不费唇舌了
Re: 那么请问到底是否允许使用SB或类似词汇?
落下@2006-03-28 22:09
引用最初由 蓝色蝙蝠 发布
那么请问应该选择什么时间?2个月后还不可以了?2年后只要帖子还在案子还在我觉得都没问题吧。
“到底是否允许使用SB或类似词汇?”这个问题那贴里没有任何一个人给出相应的回答,既然你是管理员,就不要逃避,正面说一下吧~
蓝色蝙蝠@2006-03-28 22:12
哎呀,真是稀客,刚在翻最近的帖子的时候就在想你这坚定的斑竹拥护者怎么会不见了呢……rosemary1016@2006-03-28 22:13
跟你说啥都是废话...........蓝色蝙蝠@2006-03-28 22:15
嘿嘿,管理员又可以引用这句话当推辞正面回答问题的借口啦~霸王哆啦@2006-03-28 22:18
你看谁都像管理员么-v-蓝色蝙蝠@2006-03-28 22:22
我就看Sekundes 挺像的,不知道对不对呢~Sekundes@2006-03-28 22:24
1.你用不着跟我诡辩,明眼人都看得出你这次投诉的动机蓝色蝙蝠@2006-03-28 22:28
我的动机和我的要求题目上写的不是很清楚了吗?哪里需要什么明眼人,只要有小学三年级语文程度就应该能看明白吧?rosemary1016@2006-03-28 22:30
引用最初由 蓝色蝙蝠 发布
我的动机和我的要求题目上写的不是很清楚了吗?哪里需要什么明眼人,只要有小学三年级语文程度就应该能看明白吧?
不过你现在的回答又引起了一个新的问题,是不是只要做出承诺过去的种种行为就可以一笔勾销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蓝色蝙蝠@2006-03-28 22:32
照搬也不是这样的啊,同学,能不能搞清楚最基本的逻辑关系再来凑热闹呢?我没兴趣给你解释,你去找霸王哥哥问吧。谜一样的水母殿@2006-03-28 22:54
引用最初由 蓝色蝙蝠 发布
照搬也不是这样的啊,同学,能不能搞清楚最基本的逻辑关系再来凑热闹呢?我没兴趣给你解释,你去找霸王哥哥问吧。
whlex@2006-03-28 23:00
當某人的id或名字縮寫是sb的時候就可以用蓝色蝙蝠@2006-03-28 23:07
引用最初由 谜一样的水母殿 发布
[/han] 你和3000那贴怎么不继续战下去跑这里来了……
我记得你说过“战是很好很好的,可是不要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的战”,别推翻自己的话嘛,我还把你这段话教给热血青年们呢,要做个好榜样啊
霸王哆啦@2006-03-28 23:14
我会有帮手,我会找帮手,你自己信么\( -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