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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哆啦@2006-03-17 02:08

你用不太着和我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咱们就事论事。
你若真要提醒我大可以一个pm过来,用这么暧昧的方式我理解不能,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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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三栖人@2006-03-17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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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你所谓的“事实”便是人情么?这只是一种臆测,和事实相去甚远。


那你说说一个回复那么多,楼层那么高,标题SC如此透露内容又存在时间如此长的帖子,你不删他却删我的(他帖子经常有人回,一直处在较上面位置)
你让我怎么认为?换了你你怎么认为?
第二帖特意模仿ED6SC标题格式有一半是给你看的,看看你是2个都删还是2个都留,最后你只删了我的,换了你是我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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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哆啦@2006-03-17 02:18

我说了n遍了,我看漏了,就算你不满意这个说法我还是看漏了。
我也说了,我对别人考验我耐心的行为向来没有兴趣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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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三栖人@2006-03-17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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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你用不太着和我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咱们就事论事。
你若真要提醒我大可以一个pm过来,用这么暧昧的方式我理解不能,就这么简单。


这么说你一点责任都没了?这么说全是我的错了?
要说我错就错在你删我第一帖时就过来这边就好了
我就是因为当时相信你不是卖人情才又有的第二帖
但是你的所作所为让人无法觉得你不是在卖人情
也许我应该再发几个,等你全删好了我们回头一看
ED6SC那帖还处于讨论区顶端
其实讨论区违规的帖子多的是,很多还都是“大集团”的人发的
根据讨论区的现状,说你卖人情不如说是一碗水端不平
认识的组织这次就“放过一马”,不认识的“删!”
你说是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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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三栖人@2006-03-17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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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我说了n遍了,我看漏了,就算你不满意这个说法我还是看漏了。
我也说了,我对别人考验我耐心的行为向来没有兴趣去研究。


好无敌的解释

你如果一口咬定是看漏了那我也没辙

算了,我也挺没趣的,跟斑竹作对,明知道没结果的

哎~各位朋友引以为鉴吧~从头看到尾之后这件事是怎么回事大家心理明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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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哆啦@2006-03-17 03:28

嗯,看嘛,你还是来下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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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哆啦@2006-03-17 03:31

不过咧,我要是个照顾什么组织的人,怕连无雨那回事情都不会有,不过左右你是脱不开阴谋论的泥淖了,咋想你的自由你的权力你的天职俺犯不着干涉。
不过话撂在前头,再有同样的帖子见一个map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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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_14@2006-03-17 12:31

哆啦下次碰到这种情况还是挪动到该去的位置吧,删贴大家心里都不会痛快的,反正这里还有地方可以放嘛,何必那么多口舌之争,把那之前好好的帖子也XX掉了,不是打击大伙积极性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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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ian@2006-03-17 13:31

真·三栖人,既然违反了规定,就要接受处理。若有疑问,也应是关于自己是否真正违规的讨论,而不应该和别人进行比较。还有,主题讨论区帖子众多,版主若有疏忽也是难免的,请理解一下,不能因此怀疑版主执法偏私。
楼上phantom_14大人的办法,虽是个折衷的处理,虽然息事宁人,不过不能体现规定的严肃性及违规的处罚,没有一定的处罚,很多网友会轻视规定,进而违反规定,以长期眼光来看,弊大于利。
霸王哆啦大人的铁面执法,虽然引起了小的争议,长远来看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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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一样的水母殿@2006-03-1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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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真·三栖人 发布


我顶楼已经写得够清楚了,当事人的解释站不住脚!
那个ED6SC的帖已经很久了!光回复就超过300了!
而且是从我第一个被删的帖未发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我之所以会发FF12的帖子原因也是他了那个帖子存在了那么久也未有斑竹敢动
于是便发了个效仿那帖子形式的FF12的帖子,也就是被删除的第一贴!
第一帖被删除之后,我还没有往人情帐的方面想
于是我第二次发的帖就更接近于ED6CS,如果这次再删那就说明问题了!
我的帖和ED6SC的帖同在第一页!说没看到ED6SC那是假!
其他斑竹去看看那帖子有多少楼!那帖子一直都停在第一页!

我刚才又去看了一下
ED6SC的帖子,到了现在这种情况也只是移动!
而我的发帖子呢? 直接就删除!
真是待遇大不同啊
我收到的系统通知里当事斑竹居然连删除原因都不写!当事人如何解释?

1、版规规定的不允许发的帖子,违反规定就会被删。至于为什么其他帖子没有被删,那是斑竹的操作失误,就如8王说的“看漏了”,然而看漏了一个帖子不代表其他的帖子就可以发,比如我在车上看到一个小偷在扒别人钱包然后没被抓,我同样的去扒别人钱包被抓了,我指责公安你们为什么不抓前一个小偷而抓我,公安说“我没看见”,于是你说公安的解释站不住脚,所以要求把你无罪释放,这是很荒谬的事情……

2、……当事人的解释让你不满意就是站不住脚么?

3、被删了一次你还发了第二次,精神可嘉……[/han] [/han] 来加入逆天委员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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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我忘了补充交待,其实我收了逆天委员会的钱,让我留着他们的帖子然后删掉真·三栖人的帖子,整整200块,让我过了个好年。

你、你、你……

我不跟你玩了……[/han][/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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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wood@2006-03-17 16:07

挖塞在这里也看到水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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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野司看我帅@2006-03-17 19:43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特别是在互连网上(更特别在论坛里)],把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看的那么重,活的会很累。

删就删了,大不了以后不说话了不就完了,潜水就好了。

争这些事不可能有结果,也就练练打字速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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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一样的水母殿@2006-03-1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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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西野司看我帅 发布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特别是在互连网上(更特别在论坛里)],把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看的那么重,活的会很累。

删就删了,大不了以后不说话了不就完了,潜水就好了。

争这些事不可能有结果,也就练练打字速度罢了。

就算是版主也会有工作失误的时候,提出建议自然是对论坛,对版块的一种爱的表现形式,这点不应该随便加以否定。而楼主的确是自己违规,但在这上面也能看出楼主对主题区还是很有感情的,不然不会那么生气。虽然说没有绝对的公平,但至少可以做到相对公平,有些事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小事,对自己来说或许就是原则性问题,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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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人形@2006-03-18 04:00

那帖子只是移动吧....
不符合主题区发帖规定的,当然得移动了...

PS:记得不要随便在这里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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