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你所谓的“事实”便是人情么?这只是一种臆测,和事实相去甚远。
霸王哆啦@2006-03-17 02:08
你用不太着和我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咱们就事论事。真·三栖人@2006-03-17 02:12
引用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你所谓的“事实”便是人情么?这只是一种臆测,和事实相去甚远。
霸王哆啦@2006-03-17 02:18
我说了n遍了,我看漏了,就算你不满意这个说法我还是看漏了。真·三栖人@2006-03-17 02:28
引用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你用不太着和我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咱们就事论事。
你若真要提醒我大可以一个pm过来,用这么暧昧的方式我理解不能,就这么简单。
真·三栖人@2006-03-17 02:34
引用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我说了n遍了,我看漏了,就算你不满意这个说法我还是看漏了。
我也说了,我对别人考验我耐心的行为向来没有兴趣去研究。
霸王哆啦@2006-03-17 03:28
嗯,看嘛,你还是来下结论的。霸王哆啦@2006-03-17 03:31
不过咧,我要是个照顾什么组织的人,怕连无雨那回事情都不会有,不过左右你是脱不开阴谋论的泥淖了,咋想你的自由你的权力你的天职俺犯不着干涉。phantom_14@2006-03-17 12:31
哆啦下次碰到这种情况还是挪动到该去的位置吧,删贴大家心里都不会痛快的,反正这里还有地方可以放嘛,何必那么多口舌之争,把那之前好好的帖子也XX掉了,不是打击大伙积极性嘛-_-marxian@2006-03-17 13:31
真·三栖人,既然违反了规定,就要接受处理。若有疑问,也应是关于自己是否真正违规的讨论,而不应该和别人进行比较。还有,主题讨论区帖子众多,版主若有疏忽也是难免的,请理解一下,不能因此怀疑版主执法偏私。谜一样的水母殿@2006-03-17 15:34
引用最初由 真·三栖人 发布
我顶楼已经写得够清楚了,当事人的解释站不住脚!
那个ED6SC的帖已经很久了!光回复就超过300了!
而且是从我第一个被删的帖未发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我之所以会发FF12的帖子原因也是他了那个帖子存在了那么久也未有斑竹敢动
于是便发了个效仿那帖子形式的FF12的帖子,也就是被删除的第一贴!
第一帖被删除之后,我还没有往人情帐的方面想
于是我第二次发的帖就更接近于ED6CS,如果这次再删那就说明问题了!
我的帖和ED6SC的帖同在第一页!说没看到ED6SC那是假!
其他斑竹去看看那帖子有多少楼!那帖子一直都停在第一页!
我刚才又去看了一下
ED6SC的帖子,到了现在这种情况也只是移动!
而我的发帖子呢? 直接就删除!
真是待遇大不同啊
我收到的系统通知里当事斑竹居然连删除原因都不写!当事人如何解释?
引用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我忘了补充交待,其实我收了逆天委员会的钱,让我留着他们的帖子然后删掉真·三栖人的帖子,整整200块,让我过了个好年。
bestwood@2006-03-17 16:07
挖塞在这里也看到水母了西野司看我帅@2006-03-17 19:43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特别是在互连网上(更特别在论坛里)],把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看的那么重,活的会很累。谜一样的水母殿@2006-03-17 19:56
引用最初由 西野司看我帅 发布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特别是在互连网上(更特别在论坛里)],把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看的那么重,活的会很累。
删就删了,大不了以后不说话了不就完了,潜水就好了。
争这些事不可能有结果,也就练练打字速度罢了。
傀儡人形@2006-03-18 04:00
那帖子只是移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