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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P2P非法下載 最重判2年

whlex@2007-06-15 16:05

提供點對點(P2P)下載服務的網路平台,近年來引發新興著作權爭議。立法院昨天三讀
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增列對平台業者「未經授權、受有利益」的刑罰規定。

昨天三讀修正的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新增若未經同意或授權,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公開
傳輸或重製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的電腦程式、技術
,而受有利益者,也視為侵害著作權,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
十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條文並規定,違法並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應即停止其侵權行為;其不改善,且經主管
機關邀專家學者及相關業者認定侵權行為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可限期一個月內改正,若
不改正可以命令停業或勒令歇業。

不過,若非意圖提供網友違法下載或傳輸他人著作的軟體或技術,例如即時通訊、網路電
話、網路新聞台、拍賣、網上碟、部落格、家族、相簿等,則排除在上述規範之外。

【記者祁安國/台北報導】針對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修正案,國內外都有P2P非法下載被
判刑的案例。國內兩大音樂下載平台KKBOX和ezPeer都嚴肅看待,兩大家都強調目前都不
是採用P2P下載,而是採串流方式下載,並不提供用戶複製和轉寄,修法反而保障合法音
樂下載,兩家業者都樂觀看待此修正案。

國內首宗P2P下載被判有罪的案例,是在二○○四年九月台北地方法院對飛行網(KURO)
,宣判侵權有罪,另對加入KURO的陳姓學生會員,利用其軟體分享下載,也一併判決有罪
成立。這位學生利用KURO軟體從網路下載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歌曲九百餘首,檢方認為已構
成著作財產權的侵害,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緩刑三年,之後KURO「重傷」目前已經改用
ezPeer平台。

在中國大陸有也P2P被判有罪的案例,去年底上海步升公司告北京飛行網,提供的P2P音樂
下載,也被北京法院判飛行網敗訴並賠償二十萬元,這案在中國大陸引起網友極大反彈,
也是中國大陸首例P2P下載被判侵權案。

點對點下載不僅是音樂公司有罪,上傳的網友也不倖免,最有名的的國際案例是香港有位
陳姓網友外號「古惑天皇」,也是使用BT點對點技術上傳三部電影供網友下載,香港法院
也認定他非法侵權並複製給他人分享,判刑三個月,而且法官要求不准擔保,這位網友整
整在監獄服刑期滿,這也創全球第一位上傳非法檔案供網友下載被判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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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麻煩了[/KH]
引用

Aslant@2007-06-15 19:19

让copy right见鬼去吧,我们要的是copy left,强烈抗议copy right阻碍人类文明传播.....XD
引用

lucifer1111@2007-06-15 20:35

就看那个"而受有利益者"怎么解释了~
引用

闇夜@2007-06-15 23:00

。。。台湾的?OTL
引用

goddesschi@2007-06-16 00:14

动画可能还好吧
(自我安慰一下...)
引用

kaka2003@2007-06-16 00:22

山高皇帝远,不怕,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D
引用

lwalker@2007-06-16 09:21

电影有人告,音乐有人告,貌似还没看见动画有人告。
引用

whlex@2007-06-16 10:57

引用
最初由 lucifer1111 发布
就看那个"而受有利益者"怎么解释了~


tw檢察官想整人就有無限擴充解釋


ps:抓mp3還可以扣押螢幕當證物...........
引用

qwq9999@2007-06-16 12:38

引用
最初由 whlex 发布


tw檢察官想整人就有無限擴充解釋


ps:抓mp3還可以扣押螢幕當證物...........


[/KH] [/KH]
引用

beanwang@2007-06-16 14:52

大家别忘了ipfilter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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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贡の翼@2007-06-16 19:21

树大招风,伤天害理的事也不是件件都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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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红豆@2007-06-17 00:26

感觉威慑大于现实操作。可操作性太弱了。对付商业公司还好。对付个人还是太离谱。
引用

monkeyking2002@2007-06-17 10:02

TW的吗 暂时还没对我们有危险
引用

ireis@2007-06-17 18:21

新加坡也有类似的法令,包括动画。。
凡P2P下载或分享者,都会被记警告。。
如再犯,将会被罚款。。罚款数目我不清楚。。
引用

whlex@2007-06-17 19:15

引用
最初由 相思红豆 发布
感觉威慑大于现实操作。可操作性太弱了。对付商业公司还好。对付个人还是太离谱。


學生最容易75
是檢察官的最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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