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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在现代社会发生的故事·杀生丸同人

桑榆@2003-10-11 15:16

改变了原作一些人物的设定,
主要故事纯粹是无聊时瞎编的,
所以,不用太认真看哦!
不喜欢的话……回贴吧(汗)


Nil Admirari*
命运是神灵手中的玩物,缘分也不过是个小小的游戏。
因为世界很大很大,所以失之东隅,未必收之桑榆。
因为世界很小很小,所以今天陌路相逢,明日生死相许。
因为世界很大也很小,所以请记住:Nil Admirari
——不要为任何事感到惊讶。

Ⅰ昨天下午的野百合
“铃,今晚来酒吧,行吗?”
叫做铃的少女坐在垃圾桶的盖子上,右手不断去碰左手上野菊花做的戒指。她自然不是什么有身份的人,正相反,她是个孤儿,在贫民窟长大。由于身上为了引起路人越发罕见的怜悯之情而故意抹上去的,或是不经意间上身的灰尘,很难看出她到底有多大。不过这种地方的女孩,只要到了一定年纪,就会凭着自己那或多或少的姿色,跨入烟花酒巷的妓院里了。相较捡垃圾或是乞讨混日子,由人供给吃喝总会显得舒服一些。这就是那些视贞洁为生命的大家闺秀或是小家碧玉怎么也无法理解的、鄙视的所谓“堕落”。毕竟在生命面前,一切世间的爱恨情愁、风花雪月,远不如柴米油盐来的实在。
“酒吧里……见面……”
她像是怕自己记错,或是干脆不敢相信一切那样重复着这话。在这里,一个男人要是约女人到街角的酒吧去,再点上一杯劣质的啤酒,那十有八九是求婚。一方面是他们只付得起到那个古老而破旧的小酒吧里坐一坐的费用,另一方面它们贫瘠的头脑就像贫瘠的土地一样种不出别的果实来——缺乏想象力,是他们的通病。
难以想象的是:这样的安排已经让小铃雀跃不已满心欢喜。
只见她站起身,灵活地跳上由废旧家具堆起的小山,少女绽放出野百合花般的笑颜,正如那些大作家们说的:小巷中的野百合,散发着朗朗的馨香。也许是太兴奋了,她早早回家,就是一辆废弃的车。找出另一件衣服:洗得很干净的兰裙子。这是她最大的骄傲,附近的女孩想也不敢想的东西。不过要说不敢想未免有些言不副实,她们从事的工作:捡垃圾或乞讨。好衣服对前者来说过于奢侈,免不了要提心吊胆;如果以后者为生的人穿上,那更别想讨到一分钱!何况在这里,身为女人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潜在的危险。
铃不过是运气好,捡到这件被人扔在垃圾箱里的裙子,又千心万苦地用废布条缝了一个蝴蝶结遮住原来的破洞。它看上去恰好合适铃的身材。废车里当然没有供水系统,铃用下雨时接到的水洗了洗脸,换了衣服。这时才看出她有着黄棕色的皮肤,塌鼻梁,圆圆的脸上有几个雀斑也并不破相,何况洗干净后的女孩本来就有令贵妇人羡慕的青春活力;眼睛是深棕色的,很有神,如果有个追求完美的画家,寻求世上最美的五官,铃的眼睛一定能入围,不会中奖的原因,只有世人:魅力和财富地位呈正比的观念才解释得清。
铃当然不会有打量她的人想得如此复杂,此刻她迈着欢快的舞步,哼着无名的小曲,向念了无数遍的目的地走去,并没有注意到与自己擦肩而过的男子。
“花儿开了,
姑娘笑了,
花儿枯了,
姑娘你呀,
千万不要不要哭……”

Ⅱ昨天傍晚的交易
穿黑衣的男人过了几条街,终于在一栋貌不惊人的写字楼前停下,他小心的环顾四周,压低与全身主色调相称的黑帽子。正如他这套穿戴给人的感觉,神秘与危险。虽然只是初秋,气温是可以允许混穿衣的,但男子所经之处却好象气温骤变,冷风习习。
其实他大可不必为暴露身份而担心。举个例子,在这里,如果死人在几天后被发现——这算很早了——那功劳肯定要归于猫。爱出门玩的家猫们总会叼些在主妇眼里绝对只能用“恐怖”形容的东西回家,比如没有头的麻雀,少尾巴的蜥蜴,各类爬虫……甚至人的残肢!对于最后一项,主妇只好尖叫着打电话报警。当然只是为了免掉自己的嫌疑。也亏得她们总有那么大的嗓门那么好的精力应付这种常有的事。然而若是在街上发现倒地的人,她们绝对会运用惊人的绝技:睁一眼(看路)闭一眼,就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稍有警惕——或说是经验的,还会把家里的房门紧紧的锁好,可怜极富探险精神的猫咪们,只能呆坐家中了。
冷漠,且自私。人性在这里远不如“猫性”可爱。

确认安全后,男人进入了地下室。
早已约好的客人准时来了,对这次会面的重视可见一般,栗色头发的男人露出欣赏的表情。他穿着标致的蓝西服,靠在桌边,身材勉强算中等,略有些瘦,脖子上套着粗绳状的颈链,似乎是黄金制的,可惜上面镶了一圈极不相称的绿萤石,虽说这种水晶一直被看作财运的象征,只是在黄金链上做这种搭配,不免有画蛇添足之感。和高贵的穿戴与身份决然不同的是他用街头混混的方式叼着烟的嘴。从这条裂开的缝里随着烟圈吐出了一个名字,读法很生硬。
“琥珀?”
“是的,奈落先生。”
来者摘下帽子,露出与众不同的银发和黝黑的皮肤,高高的颧骨上一双蓝眼睛恭敬的回视对方。但他并不像奈落先生的手下那样点头哈腰,表现出一个武者良好的气节。
他显然不是本地人,也许是白人与黑人的混血儿。
“一百万的定金。”
命令手下打开黑色的皮箱,奈落又补充道。
“按你的要求换成现款。”
琥珀很自然地接过箱子,没有去做无谓的算术运动,也没有例行公事取样验钞。
“谢谢。”
“不客气。”
两人礼貌地交谈,只是奈落先生的话似乎夹杂着不安的因素。
“……另外的钱,完事后会给你。”
“是的。”
奈落先生皱了皱眉头,对对方的平静感到不满。他添添嘴唇,仿佛可以感受到奔腾的血液,欲涌出的快感刺激到他的神经。但他还是怕被人发觉自己的情感的,所以应付性的吸了口烟,吐出在他眼里象征着完美的烟圈,上次这么成功的办事是什么时候?大概在那家伙来捣乱之前吧。
奈落终于还是笑了出来。
“黄昏的时候……杀生丸他会经过那座大厦……你已经很清楚他的外貌特征了?”
“是的。”何止是特征,对工作的对象,琥珀要有油画家研究人体组成,医生洞悉骨骼奥秘,屠夫熟悉猪肉部分(汗,不要误会~)那种程度的认识才行。
“那好,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再见。”
琥珀提起箱子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等等……”奈落又叫道。
“还有什么吩咐,奈落先生?”琥珀只是回头,没有转过身子。
“如果成功的话,我就是掌握集团的人了,我想我会需要很多人才。”
“但我不认为其中要包括我这种人。”稍作回应,“告辞了。”
望着他的背影,奈落的手下把身子弓得更合奴隶对主人的标准——如果真有标准的话。
“这小子以为他是谁!竟敢对您无理!”
“哈哈。”奈落又笑了,这次是嘲笑,对手下也许也包括自己但决不是对琥珀的嘲笑。
他是谁?
他是世界排名从未下过前一百位的暗杀高手。
他以为他是谁?
带着钱和枪,他可以是一切,只要他想。
“以这家伙的实力,应该不会有问题。”奈落掐灭了烟,“你们只要牢记这点就行了。”
其实手下又怎会不清楚呢?要不是这样,他们也许早在琥珀没离开之前就冲上前搬弄是非了。如今不过是担心奈落先生任用对方而忽略他们,显然是有所顾忌。
“是,奈落·奥……不,犬神大人。”
虽然那还不是自己的姓,但如此称呼让奈落欣然接受。对于有十足的把握、成功近在眼前的事,野心家大概也会放松神经,开怀大笑。
“奈落·犬神?好名字。”那个杀生丸消失之日,就是奈落重新崛起之时。
想起有那么一句老话:笑到最后的人笑的最好。奈落先生略微收敛了些。
引用

relen@2003-10-11 21:49

看是看了。你的文笔很好的说。

不过怎样就结束了么。。。后面还有么?

支持支持你!
引用

小拉叉@2003-10-12 00:04

楼主可以分为几部来写,
也请注意一下排版哦!~~偶的眼睛...........

恩~~文,还是很不错的哦~~
楼主是新人呵~~~欢迎来,请在文章的题目前+[原创]
引用

双子戈薇@2003-10-12 12:28

问个问题,看了楼主前面的介绍。本人理解为楼主是把别人的文文拿来,然后改了几个设定。再然后在这里发,是吗?
如果是请在标题前加转贴。
如果是楼主个人创作的话,请在标题前加原创!将置顶两天。
另外,欢迎楼主来到这里。也欢迎楼主多多发原创文!!!
PS:排版的问题需要改正。这一版密密麻麻的排下来,字又多。会让人放弃看下去的。
另外也是为了保护好大家的眼睛。呵呵~
引用

小拉叉@2003-10-12 13:04

引用
最初由 双子戈薇 发布
问个问题,看了楼主前面的介绍。本人理解为楼主是把别人的文文拿来,然后改了几个设定。再然后在这里发,是吗?
如果是请在标题前加转贴。
如果是楼主个人创作的话,请在标题前加原创!将置顶两天。
另外,欢迎楼主来到这里。也欢迎楼主多多发原创文!!!
PS:排版的问题需要改正。这一版密密麻麻的排下来,字又多。会让人放弃看下去的。
另外也是为了保护好大家的眼睛。呵呵~


双子说的问题,和偶一样~~~~~~~~~
汗////不愧是死党啊,想都想到一起了呵!! ^^
恩~~~楼主还没有来吗/?
快点编辑哦..偶不是斑竹,所以帮不了楼主..............

那个,楼主真的可以分几次来发,挣的MONEY也更多啊~(众人:汗...贪钱的家伙!)
引用

继续发,按楼上大人意见将原文分段发~

桑榆@2003-10-12 15:49

Ⅲ昨天上午的相遇
铃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在神乐大厦门前“工作”。她跪在街上,却并不像其他的乞丐那样颤抖地举着破碗,或是顶住目标穷追不舍。乞丐等于不劳而获者,等于城市的寄生虫。这是人们一贯的说法,一来是为不做施舍找到借口,二来不觉中把自己算在劳动者的位置上,通过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而那些被贬低、欺侮的人呢?他们不会气愤,更不会怨恨,他们的怒气和怨气会凭借折磨自己群体中较为弱小者发泄出去。如果高贵的老爷太太对追寻他们的这群人吐出一个字:贱!他们反而会兴高采烈的收下 它,以及伴随而来的,由在嘲笑声中远去的人扔下的几块钱。但倘若一个衣着不整的酒鬼敢这么吼一声或是稍有不敬,很可能是群聚斗殴的开始。不要说这里的乞丐没有自尊,他们当然有,只不过那东西就像它的主人一样欺软怕硬。
铃不同。
铃当然不同。她喜欢唱歌,虽然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谈不上卖艺,可她总想摆脱乞丐的阴影,于是她唱歌,希望回报给她钱的人。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劳动,但铃从没想过停止歌唱,也是小女孩的天性使然。
由于没听过完整的曲子,她就只有自己编词,把看到的,想到的随口唱出来:
“路边的野百合,
悄悄绽放,
为谁落?
为谁开?”
永远不会被星探发掘,原因是铃并没有多少天分。音乐毕竟不是凭一腔热忱就能表现出来的东西。平民之家的女子也许会幻想被某人发现,被某人赏识,被某些人崇拜,成为歌星影星万众瞩目的对象,所以她们去唱歌、考贵族音乐学院都是“投资”,大胆的她们从不考虑自己的天赋、事情的后果,执著地守着“机遇造就成功”做美梦,直到残酷的社会把她们拉回现实。
但对于铃这样的女孩,恐怕在梦里也不敢想这种事。

“瞧那个小乞丐,唱得难听死了!”身着艳丽红装的女人一边跺脚一边对男
伴抱怨。虽说天气还不错,但她的打扮未免显得太暴露了。
“尊敬的神乐小姐,我认为与其对付尖叫的大小姐,还不如面对街边女孩
的小曲让人愉快。”
“你……讨厌!说话一点逻辑都不懂,还信口欺负女性!”
“逻辑?好吧,我有两个问题,请有‘逻辑'的小姐回答……”
“我讨厌罗嗦!”
“第一,你要不要跟我去见犬神?这是你父亲的命令。”男人抽出被女子搂住的胳膊,接着说,“第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与第一个问题一样吗?”想了一会儿,小姐毕竟受过高等教育,面对这种问题**,只有主动挽住嘲笑自己时也不失优雅的男伴,不情愿地继续原来的路。她是神乐老板养尊处优的千金,从前要找男伴绝对是手到擒来,小菜一碟。显赫的家世,小姐也是花容月貌,虽说免不了有些任性,但巴结者可是层出不穷。
谁不想做神乐老板的女婿?谁不想和神乐一家结为亲家?
偏偏只有杀生丸。
偏偏越是难追的人,越能引起神乐大小姐的兴趣。
“哼,杀生丸少爷,您等着瞧吧!”言语中含有佩服,爱慕之情。其实她早就明白身旁的人是怎样的情场高手,让每个女人为他心动却又望而生畏,要不是她缠着来这里做客的杀生丸,求他一同去拜会犬神老人,恐怕至今为止连杀生丸的衣衫还没碰过。不是她有意欺负她根本看不上眼的乞丐,而是杀生丸持续的沉默让这位大小姐很尴尬,所以随意抓了个话题。
坐进轿车里的银发男子,没有注意到小乞丐感激地望着这里。
“白金桥边的野花呃,
你可不能对他说,
我已被摘下,
我已被摘下,
谁来救救我?
为你的微笑歌唱……”
每个女孩小的时候,都愿把自己想象做公主,她们总是抱着这样的期望,但愿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王子。可王子是谁呢?是那个把你从沉睡中唤醒的人?还是接受你的荆棘衣的野天鹅,或是因你的吻解除魔咒的青蛙?没人能够确定。但她们又一致认为,王子,决不是那个将睡在自己枕边,要叫做老公或丈夫或另一半的那个家伙。这时的铃,并没有想到这一点。

Ⅳ昨天中午的冲突
头发花白的小老头,坐在高而华丽的椅子上。就像是跑满高级轿车的路面上,突然闪入眼帘的老式马车;或者电子城的墙壁上,残留着的壁炉。老古董一样不知从何时起就存在,与环境格格不入,并且让所有见过它的人禁不住要掐指算算它离死亡或永远消失还有多远。
但又有几人能想到,二十年前,就是他创立了大名鼎鼎的犬神集团,如今从玻璃制品到核电站的全套设施都生产的企业,是他从小公司一步步建立起来的。
无论有着多么辉煌的历史,他还是老了,与其留在最高权力者的位子上耗尽最后一点生命力,还不如选个接班人然后退居二线。没有子嗣的老人选择了侄子,也就是奈落先生。虽说家境富裕,又天生一副花花公子的嘴脸,但奈落先生毕竟有较好的教养,读完了高学位也是不争的事实。本来就是板上定钉的事,所以做名副其实的继承人对奈落来说,或早或晚都没什么关系。
就在老人几乎决定奈落的继承人身份时,忽然又来了一个人,他自称是犬神家的远房亲戚,听说老人身体不佳,前来探望。如果只是个上门要钱的公子哥也就罢了,偏偏他坚持要在公司里谋个职位——这便是奈落先生不幸的开始。杀生丸,有的竟是惊人的能力,他的到来,让这个与它的主人一起在麻木中走向衰老、灭亡的集团如注了兴奋剂般活跃起来:一连兼并两家公司,加入近千名优秀的员工,公司的规模与威望更不知扩大了多少倍……更让奈落先生气愤的是,杀生丸除了卓越的才能外,还拥有惊人的美貌:白金色的卷发,闪烁着璀璨的光芒,淡色的眼睛,挺立的鼻子;未加修饰确时时显现出迷人曲线的嘴唇,发出的命令更如同伟大的传世名曲,迷人、好听却容不得不去执行,更容不得冒犯。他很快变成了集团的中心人物,也是交际圈里的焦点、核心。
“我听说杀生丸先生是董事长亲定的继承人耶!”
“不是奈落先生吗?”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啊!”公司里常会有人这样议论,从背地里的话题逐渐变为小规模会议上的热点。没什么目的,也绝对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讨论是任何企业员工的嗜好,这种程度的舆论只有增添当事人的压迫感。这个总能制造矛盾的陋习让很多管理者感到棘手,原因是各种禁止的方法都会侵害员工的言论自由。
奈落到是办过类似匿名论坛的活动,虽说取得一定的效果,起初解决了员工发言讨论的问题,但出言诽谤、制造假新闻者反而增加了,让他头痛不已。

“是我,奈落。”电子显示屏出现站在门口的奈落先生的身影。
“进来。”老人发出含糊的一声。
奈落先生穿着墨绿色的西服,手中拿着外套,上身是马甲和白色衬衣——全套都由艾氏集团的下属公司生产,从被选为继承人的那天起,他就一直穿这种衣服工作。“细心是成功的必备条件。”这曾经是奈落的座右铭,也曾一度吸引交际圈里一大部分女性敬佩的目光,但这些早已被杀生丸那既风趣又不失严谨,优雅而且活跃的谈吐代替,小姐们的秋波,也无一例外的改投向了杀生丸。
“不是正式的会议,奈落,来杯白兰地吧?”老人摇摇手,秘书随即送上酒杯。
“三个杯子?”提问得有些唐突。
“唔,我也约了杀生丸。”回答者保持平静。
“我老了,你们都这么说,我知道,所以我想简单讲讲继承人的事,过几天还会请律师来。”听到这里,奈落把酒杯握紧了。
大约是察觉到奈落的紧张,老人抬起头,注视对方那不自然的脸。
“杀生丸来这儿的时间比你短,但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老人一副悠哉的模样,喝了一口杯子里暗红色的液体。“我当然也知道你的业绩,年轻人嘛,喜欢争强好胜。我相信我侄儿不会让我失望……”
“那您的意思?”奈落狠不得一把掐住老人的脖子,逼他赶快宣布人选。
“我的意思?哈哈。我还能有什么意思?杀生丸干的比你我都强,员工对他的反映也不错,董事会更是好评连连呐!我还能有什么意思?有这么好的继承人,我只有高兴啦!”看老人兴致勃勃的样子,似乎已经预料到光明的未来。
“咔嚓!”杯子不堪忍受握住它的人强大的压力,粉身碎骨好象陪葬品一般。装在它里面的,散发着极具魅力之清香这个假面具的液体,实际上有充足的实力让人类疯狂,但倘若这个人本身就是戴着假面的伪装者,又会如何?奈落先生为此提供了答案。
猛地将撒上酒的外套甩在地上,奈落没有注意到老人拧紧的眉头,他不顾一切地冲了出去。
“这不是奈落先生吗?”迎面撞上最不想见到的人。
“原来是新的犬神少爷呀!”剩下的话没有出口:等着瞧吧!幸好我早有准备。你的末日就要到了!

“杀生丸?很好,你来了。”老人微笑。
“哈哈,犬神爷爷,您在这儿哩!”听着如此幼稚的话从性感的女客嘴里冒出来,知情者知道这是神乐小姐从小的习惯,不知情者难免会怀疑她的智商。“刚才我们撞上一个疯子!哼!”
“不用理他。”赞许地看着杀生丸捡起掉在地上的衣服,老人说:“我要谈谈继承人的事。”

Ⅴ今天早上的回忆
找一栋合适的建筑物对于琥珀这种高手来说绝对是轻而易举,这个酒店角度不错,过一条街的话,还能找到一个小酒吧。虽然刚刚拿到一百万的赏金,可琥珀清楚的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从事这种工作,所以这笔相当于养老金的钱绝对不能箱以前那样挥霍掉。
想到这里,琥珀打开昨晚刚买的啤酒。
“呸!什么味!”
他一边抱怨,一边想着用什么词来形容这种味道,突然记起在酒吧里遇上的求婚场面——选这种破地方,那男的头脑一定有问题,有女人会喜欢他真是奇迹……
琥珀想起这句话,不由得呆住了。
多么熟悉的话!小时候,常常伴随着自己!
不知有多少次,他倒在母亲的怀里哭泣。“不要这种爸爸,不要!”这时母亲只有亲亲他的脸,把他搂的更紧些。“琥珀是妈妈的宝物,妈妈的世界。”母亲总会这么说,脸上带着些许被称为“笑容”的东西,街上广告明星的彩照比母亲的模样漂亮,却甩不掉虚假、做作,远没有母亲真实。
经常有人对母亲这么说:白种的女人怎么会爱上黑鬼?反反复复听到这种话,连他也想问,为什么给我找这种父亲?在白人眼里我是低等生物,在黑人眼中我是自高自大的异族人,我永远是别人找麻烦的对象,怀疑的眼光为什么总是会落在我身上?
母亲啊母亲!
忘不了手臂间的最后一缕温馨,是怎样的滑落到地上;忘不了耳畔那喘息着的亲人最后的留言:“琥珀,离开这里,做个好人……”更忘不了周围人们那种如见魔鬼般憎恶的眼神。“滚出去!”他们重复着,神色像是对撒旦,实际是对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
带开棕色皮箱,琥珀爱怜地擦枪。枪,是母亲被当作疫病传播源头迫死,父亲逃离下落不明后他唯一的朋友。从小就崇拜英雄,希望有一天能够实现母亲遗愿的他,在很久以前放弃了理想。
“你想要活下去?拿好这把枪,你就一定能活着。”“师傅”说的无疑是事实。
“做个好人……”母亲的声音渐渐远去。
“我要……活下去……活下去……”
背道而驰,他做了杀手。
赚到再多的钱,也不过是要花掉。于是最后,钱变成了负担。尽管以前他曾多么盼望变得强大,他终于厌倦了这种反复无常的危险的生活。真正的杀手,不会象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因为杀了如亲人一般的对象、引起回忆的故人而放弃杀人;也不象电视剧中主角千篇一律的结局:发疯、出家、自杀,那样了结。琥珀只是累了,想要找个地方隐居。(电视剧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续集的征兆。)
再一次感受到身体强烈的休息的欲望,头脑这样安慰手脚:“就最后一个。”
琥珀下定决心。

Ⅵ明天不是故事的终止
虽然接受了求婚,铃仍旧来到神乐大厦,不知是什么促她来的,未婚夫许诺带她去乡下过幸福的日子,可她还是坚持来这里。
为什么?只为了向那个为自己辩解的陌生人道谢。
真的?如果只有这么单纯,又何必要对未婚夫隐瞒?又何必如此焦急,心跳加速?
鬼使神差,终究无法改变命运?
“请一定要出现呀!”

“时间不多了!”
约定的时间到来,琥珀早已装好枪,上了子弹。从未有过的紧张俘获了他。
就象老师总对最后一批学生、最后一堂课印象深刻,每朝每代最后一个皇帝总是臭名昭著一样,最后一人对杀手来说意义重大。
最后一人,从此再也不干了,再也不干了。

时间不多了!
铃没有歌唱,未婚夫已出现在视野里,他再找她。

时间不多了!
“快出现吧,最后一个。”琥珀默念着。

迷信的人是很怕提起最后二字的,他们会说:“这是最后的,那以后怎么办?
或者没有以后了?”可惜铃和琥珀并不知道这点。

终于来了,白金色的光芒。
这么夺目的人未婚夫一定也会注意到。
瞄准目标。
让我跟他说一句话吧!
3,2,……
就最后一句!
1……
铃猛地向他跑去。
发射!

遇上王子的人,只要有可能是邻国的公主,就也有可能是卑微的牧羊女。既然连童话都有这么一种规矩,那么当血液离开身体,溅到华贵的西服上时,小铃究竟是受到了幸运之神的垂青了呢,还是被她所抛弃了?
“她怎么样了?”
“伤到头部,已经丧失视觉,语言能力也受到相当大的损害。”
“……是吗?”
“需要提醒您的是,把她强制放在您家里是非法的,杀生丸·犬神先生。”
“不,她是我的……妻子。”
“是吗?”
“对,就这样,把她安排在我这里就行了。”

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太阳照旧会升起。
当阳光透过高大的落地窗,照到杀生丸少爷手中的早报上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他丝毫的不快,就像报上只有某个大小姐失踪的新闻、某人潜逃的消息,却没有警方缉拿凶手的告示,还有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一样。
“杀生丸先生,我愿意作夫人的贴身仆人。”
“噢?你是怎么知道的?我不记得有向外人提起。”
“我……”
“算了,你叫什么?”
“琥珀。”
上到二楼,可称的上金碧辉煌的门边挂着拉斐尔画的圣母哺子图,这场景是那么的安详。然而透过门缝看到那个半躺半卧在包着金绿色毛毯的轮椅上,穿着精致的粉色蕾丝裙,头上系了玫瑰色发带的女孩与其周遍一切所组成的图画,又远盛古人了。这将是赎罪者灵魂的休憩之所。

传奇的产生不一定需要神、精灵、天使、魔鬼……只要有人就足够了。传奇的人物不一定懂得法术、宝藏、灵力……只要有一颗跳动的心就足够了。所以是睡美人和白雪公主还是青蛙和野天鹅,没有巫女的诅咒、精灵的预言、矮人的帮助,也可以得到幸福;有心,有所想、有所行动,就会有爱狠情仇,当然也会创造传奇。
所以无论身边发生什么事,都无须感到惊讶。

[The end]

*拉丁文
**这个问题,如果对第一个说“不”,那么对第二个问题来说,无论回答“是”
或“不”都不合逻辑。不妨试试看。


各位看后不舒服的朋友,桑榆在此说句抱歉!
我也说不惯杀生丸先生啦!不过叫公子什么的似乎与这篇文的时代背景不合。
不过,让琥珀成为黑白种人的混血儿也实在太对不起珊瑚了~
期待有人看噢!:p




编辑后感
抱歉,各位看完后眼睛痛的朋友
我第一次在这里发同人文啦~还不太懂
后悔未能分几次发完……不过看来是没戏了?
引用

Gourry@2003-10-12 16:34

粉~~好看的说~~

楼主好厉害~~~
引用

phia@2003-10-12 19:14

真的很好看,会让我迫不及待地看完全文,幸好楼主把全文一起放出来了~~
开始以为是篇换汤不换药,情节差强人意的文章,结果完全不是!!!!
文笔流畅文思老道,人物刻画深刻鲜活,心理活动描写得也相当到位,作者带点讽刺揶揄的口吻冷观世界,完全像部短篇小说的酣畅淋漓,让人读过后会大呼过瘾的~~最后升华的结尾----一个有点甜甜的,让人回味的,完全可以接受的结尾,给文章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真的不错的文文啊,还有点感动呢~~
现在脑中还浮现着那只野百合,那个会唱歌的铃~~
只是这里的奈落内心似乎肤浅脆弱,出场倒是光艳照人,后来的,嗨不值得一提了~~另外,向玲求婚的是琥珀吗?为什么当玲发现他时,他没看见玲呢?作为一个杀手,眼力不应该比别人更强吗?为什么玲“一定”要向杀生丸跑去呢?为什么杀生丸就这样爱上了?。。。。。。
是我的理解有问题吗?算了~或许就如楼主所说,Nil Admirari ,那我就把这句话当作所有问题的解释吧~~
最后还是感谢楼主的好文~~
引用

催眠曲@2003-10-12 20:14

楼主文笔很好啊,不如创作属于自己的小说,有好的收成也说不定哦!
引用

Garfield123@2003-10-13 09:27

美文,
楼主太强了,
收下了
引用

fe321@2003-10-13 10:48

强文,期待续集
引用

浅紫合欢@2003-10-13 17:20

非常之喜欢! 大人超强! 期待更多作品! 尤其是这样不拘泥于原著的作品。这样《犬》的同人文才能有更开阔的思路,更精彩的内容!
引用

雨桐的叉叉@2003-10-13 17:31

既然大家都这样说~~~~~~~
应该是很强吧~~~~~~偶现在没时间看~~~~~
先占一个位置~~到时再慢慢欣赏~~~~~
引用

小拉叉@2003-10-13 19:17

引用
最初由 雨桐的叉叉 发布
既然大家都这样说~~~~~~~
应该是很强吧~~~~~~偶现在没时间看~~~~~
先占一个位置~~到时再慢慢欣赏~~~~~


汗...........JJ果然................................
占位..
那个,楼主可能理解错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可以把这个帖子的排版修改一下...

下次发的时候可以分成几个帖子来发。
比如说<在现代社会发生的故事...(1)>
下次发的时候就<.........(2) >

还可以发一个主题后.可以先发个2/1...
然后回帖.回帖的时候就继续...........这下应该明白了吧???
引用

梦风铃@2003-10-13 20:18

不错不错,小梦看得心都凉了,很有现代的社会风气,经典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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