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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关于团购、转让、买卖的分类和规定

lodoss@2004-12-17 20:08

一:
本区任何挂团购名义者,即表示为全部金额来往非盈利化,组织者需:
1.留下自己的真实联系地址以及姓名
2.只有已经公开发帖,才允许私下联系其它团购者
3.列明团购所需的各种明细费用,以及价格、汇率、邮寄时间、速度等不确定因素
参与者在确定以上3点后,参加团购即为自愿参与。如有组织者赚取中间差额而挂团购名义,一经任何当事人发现,所有金额需3天内全数无偿退回(包括其余参与者汇钱、划账的费用),团购物品由所有参与者就地处理

————所有发帖者,即为无条件同意此条规定,违反者请自负民事和相关法律责任,本区不再重申和解释,也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二:
关于个人转让的定义,为
1.个人少量“收”或者“藏”的物品
2.除升值的原版外,价钱不应该过高(特别是水货)
转让帖请放在专用的转让帖中(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295801) ,对于转让物品有兴趣的话,请自行PM转让者,非转让者不得回帖






三:
关于盈利形式的代购业务等商业行为,每卖一次东西之前必需经过版主的申请通过(发贴前PM申请,请务必留意自己),得到批准后才能发帖,没有申请的一律回收,之前所有已经通过申请的发帖者,这次全部重新需要登记,如果发帖帖子顶上来而没有申请的话,会PM通知注意,3天内没有回复即回收
另:同一人在页面发过多出售帖(例如发新帖后再把旧帖顶上来),将会强制合并,恕不另行通知
引用

jack34b@2004-12-17 21:05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引用

deepwater@2004-12-17 22:51

有了规矩好办事,支持L大!
引用

cydcdy@2004-12-17 23:03

明白了~~
引用

PTorder@2004-12-17 23:13

请问对求购贴有没有要求?
引用

lodoss@2004-12-17 23:18

暂无
引用

luterry@2004-12-18 08:53

那买的人怎么知道代购的人申请没啊??

CastingU的团购算正式的么!???
引用

bico_cn@2004-12-18 10:43

昨天刚发的贴子啊```

以后发出的团购能发贴不就代表申请过了吗?``
引用

StevenFK@2004-12-18 12:07

虽然这三件事我从不参与不过还是支持一下,活活
引用

lodoss@2004-12-18 13:05

引用
最初由 luterry 发布
那买的人怎么知道代购的人申请没啊??

CastingU的团购算正式的么!???


没申请的,自然会被回收,如果有人证明是盈利的不算
引用

pinga@2004-12-18 21:18

嗯,支持~~等星期一有空再慢慢研究这版规...(为什么看贴也要择日啊)

另,第一条里~觉得团购组织者应该把身份证的扫描本给版主验证(这个当然不用公开在论坛里),这样才让人更加放心啊.
引用

komatsu@2005-06-12 18:50

现在申请买卖可以吗?
引用

小仓@2005-07-06 23:11

申请买卖许可 已消息您
引用

major@2005-07-06 23:30

有规有矩,支持~!
引用

bico_cn@2005-07-06 23:35

楼上的楼上和再楼上你们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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