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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美国不禁枪的真正原因
ylkxxxx@2006-12-25 00:16
枪支在美国的普遍程度,从以下一例中可窥全豹:当《枪支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100万支。而且最近20年美国校园不断发生恶性枪击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枪支管理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国人一定会想为什么美国允许公民拥有枪支。
据我一个去过美国的大学老师讲,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它闪烁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芒: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没枪怎么推翻暴政?没枪当年美国人拿什么来跟英国军队斗? 虽然今天美国已经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于对暴政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 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召开之际,宪法第二修正案做为一项制约国会与总统联邦权利的平衡力量予以提交,并于1791年,与另外9条宪法修正案一起获得批准,组成了美国权利法案的前10条。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日后的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行文颇为讲究,它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修正案可以起到的作用,仅限于确认这一事实。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权利法案》的第三条,即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问题是,美国人对于这样的《宪法》条文的执行,是着着实实“令行禁止”的,他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的。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
在此我插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俄国的犹太裔美国人在得知以色列正在建立所有的被迫害致死的犹太人的详细档案时感到奇怪:这些牺牲者怎么会无力反抗?后来他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没收枪支,以致犹太人最后只能束手待宰。他由此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他家里有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曾经有一个美国女孩听到中国6、70年代中有抄家的事情,她几乎不相信谁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因为在美国,短短的几条《宪法修正案》绝非一纸空文,它是由整个司法制度在保障,有无数案例在支撑的。简单地说,凡是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律根据《宪法》是支持开枪一方的,但是为了避免误伤,必须事前发出警告,如果在受到警告之后继续侵犯,主人有权开枪,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没听说美国发生过强制拆迁强占土地的案件。
例如,如果一个美国的农民土地被掠夺了,他们告状无门,这时候房地产开发商来拆他们的房子,他们至少还可以拿起枪支与开发商打一仗,维护最后的正义。美国权利法案保证了美国人民,尤其是穷人的权利,使他们不至于落到某些国家的农民和城市贫民的悲惨境地。
那么,对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美国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
kouhoutei@2006-12-25 08:05
那美国人民用枪推翻过哪一个暴政呢?
jack34b@2006-12-25 08:34
這個某某三人行裏聼過某子東教授說過~~~
红绿蓝@2006-12-25 11:09
世界都很乱!!没法
ooeyue@2006-12-25 11:34
美国的民主蕴含某种理想主义的自由
它在由爱默生等先知所传达时无疑是纯粹而神圣的,确实推进了人类意识的演进
而当它被形式化地传承和演变,必然又会变得僵化缺乏生气,时而滋长无序
真正的自由是心灵上的自由,而不只是外在形式的释放,桎梏在于以心传心的古老教条、个体或群体的模式和习性、具宗教情怀的道德戒律,诸如此类。就算把所有人类像自由的绵羊一样放逐于天地,他们还是会忠实地带着自己的枷锁和牵绊
当一个人不擅闯民宅,却毫无对住者的尊重之意;满口人权,却又对对方满腔憎恶时,所谓民主也就成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了,到某个阶段人可能选择一些偏激的方法来反抗“迂腐的民主”
有限制和压迫的地方一定有反抗,而且通常也与是否持有手持武器无关
mfa_AH@2006-12-27 21:10
引用
最初由 kouhoutei 发布
那美国人民用枪推翻过哪一个暴政呢?
希特勒?还有哪个需要?
kouhoutei@2007-01-01 00:06
引用
希特勒?还有哪个需要?
完全两码事!
F·U·羅格納@2007-01-23 14:42
理想主义者想当然的言论。德国的犹太人手里有枪就不会被纳粹屠杀了?
说到底这只是一种形式正义。和国家这头巨兽比起来,一个公民不管有没有枪,都是渺小的
AD209@2007-01-23 23:01
拉倒吧,民间禁枪呼声高的很,但就是通不过法案.一把喷子算200刀好了,美国3亿人,一亿持枪那就是200亿刀,还不带子弹,禁了枪这钱问火星人要?那些参议众议背后的军火商吃干饭的?
obviw@2007-01-25 17:33
當年不是連酒都禁了麼。。憲法可以靠修正案來修改的
AD209@2007-01-25 23:32
酒和枪不同,酒卖不了国内还可以卖国外.枪就不行,总不能满世界兜售民用枪支吧,有多少国家象美国这样全民佩枪的
霸王哆啦@2007-01-26 11:44
美国农民可以持枪和开发商干,开发商就能用喀秋莎把农民的房子给平了,美国人人有枪但降低不了犯罪率也制不住毒贩。
龙复@2007-01-26 17:23
至少不会出现共X党某些若得天怒人怨得官员还活得潇洒自在,当某人实在是太招人怨恨就会遇到暗枪子
kouhoutei@2007-01-27 08:31
引用
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美国农民可以持枪和开发商干,开发商就能用喀秋莎把农民的房子给平了,美国人人有枪但降低不了犯罪率也制不住毒贩。
怎么说得象拉美那样?[/han]
bhx61159@2007-03-12 12:45
个人还是支持这条法案的,就好像英国立宪时,哪个首相说过的,农民的房子,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但是国王的士兵不能进一样,这才是民主主义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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