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魚腸劍 发布
九千岁我要抗议,引用名言也要分场合
幽远@2007-03-19 22:54
引用最初由 魚腸劍 发布
九千岁我要抗议,引用名言也要分场合
引用最初由 jk000 发布
正规公司也是经常干这种勾当的,这种Kuso又不用费力想点子,制作又方便,投入很少经费能起到很大效果,他们当然愿意。至于看客们喜欢不喜欢,能让那唱歌的出名就成。
再者,还是没人告诉我棒子是什么的说。。。。
引用最初由 taichiY 发布
还没被SE起诉么?
bismarck@2007-03-19 23:01
贝多芬听了会很囧的cyberalogo@2007-03-19 23:04
引用最初由 bismarck 发布
贝多芬听了会很囧的
熊猫阿黑@2007-03-19 23:16
当初永邦抄了鸟之诗的主旋律国内动静似乎更大。。?魚腸劍@2007-03-19 23:32
棒子有棒子的acg饭出头,轮不到咱们出手,看笑话就成了jk000@2007-03-19 23:56
引用最初由 cyberalogo 发布
就是因为他已经听不到了所以才用的......
告吧告吧,闹成国际事件,说不定还能让FFAC的系列产品提高点销路。
cyberalogo@2007-03-20 00:33
引用最初由 jk000 发布
老贝死那么多年了,作品没版权,想用就用。
打官司也基本属于搞笑,国际官司打起来繁琐,这样更能给那女的提高知名度,最后就算打赢了也赔不了几毛钱,到头来还是Kuso方占大片宜。
这世道就是这样啦[摊手]什么礼仪廉耻孝什么温良恭俭让,见到名利就给我靠边站。韩国娱乐圈这几年越来越轻浮了,但凡轻浮的东西,终究会沉下去的。
同理也适用于我国的那些炒家们。
leisurecrab@2007-03-23 15:22
引用最初由 cyberalogo 发布
告总比不告的好,于SE是依法维权,于我们就多一个平日的谈资,何乐而不为。其实说这个MV是KUSO的也就FFAC的Fans或者动漫迷。其他比较不熟悉的受众还不就当成一个比较有看头的广告来欣赏么。是否感到不平或愤懑,区别只在对FFAC有没有爱。
有句话说得好,叫“各领风骚三五天”,炒了,红了,富了,然后就该忘了。受众对某一个焦点的新鲜感往往只会持续极短的时间,当我们对其不再感兴趣之时,也就是其归于沉寂的时候了。
话又说回来,这个MV选择的KUSO对象还是很有针对性的。看它能在中国地区也引起一定范围的争议(不管基于什么目的),显然已经达到了最重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