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请教]关于《金田一少 ..

和果子@2005-06-01 21:32

1:忘记了……看漫画素近10年前的事了- -b

2:因为你看的素《金田一少年杀人事件簿》而非《明智警视杀人事件簿》

3:无解~(五木大叔:“偶爱收养几个收养几个!你管不着!”)这个作者应该不可能忘记,毕竟五木还算素主要的几个关系人之一(他还有一堆助手不素吗?都忘了??= =b)

4:那么多案件全素左藤和助手们瞎编出来的,肯定有遗漏不奇怪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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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12345@2005-06-01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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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尤尤 发布
正好有人提到金田一,问一下“黑死蝶”里面那个远野,应该确认是悲恋湖里的杀人凶手吧。就算不是也大有可疑,金田一在最后放过他纯属徇私,我认为XD


选哪个?



这就是我喜欢金田一的一个原因,法律是死的。其实,很多名家笔下的侦探人物都有过这种行为,比方福尔摩斯,波洛等等,正因为如此,在这点上,CONAN里的新一就有点让我不爽,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少年气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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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远@2005-06-0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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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ONAN12345 发布



这就是我喜欢金田一的一个原因,法律是死的。其实,很多名家笔下的侦探人物都有过这种行为,比方福尔摩斯,波洛等等,正因为如此,在这点上,CONAN里的新一就有点让我不爽,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少年气盛^_^


柯南也是放过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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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gjlf@2005-06-01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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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幽远 发布


柯南也是放过人的呢.....


但好像大都是沒出人命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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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_q@2005-06-01 23:06

关于远野英志,我觉得应该从法律的根本来理解。法律的存在意义是为了防止罪犯及其他人继续犯罪,远野已经失忆,做为罪犯来说他如果不恢复记忆应该不会继续犯罪,毕竟他的犯罪是理性犯罪。作为公众,了解到悲恋湖的杀人犯已经自杀,那么这一事件就可以结束了,除非有人在媒体上爆料说罪犯仍然生还,法律才会去管。

另外说一下,在《金田一少年事件簿》里失去记忆而且没有被惩罚的不只远野而已,还有“魔神遗迹杀人事件”里的凶手弥生女士。

最近看某个小说中谈到法律,对我很有启发。里面说现有的法律是按人的主观定出来的,量刑多少,如何处罚都是人估摸着定的,不科学。他提出法律的处罚应该使用成本核算,比如随地倒垃圾(那个作者就举这个例子的)。看起来挺轻的一件事,但是计算出环卫局每年雇佣工人的工资(当然是一部分啦,毕竟树叶落下来可不能找树要钱去),专抓乱倒垃圾的人的工资,还有乱倒垃圾的人被抓的几率(10个抓到那么一、两个吧),平摊到被抓的人身上,呵呵,好大一笔钱。这样即震慑了罪犯,老百姓又能很清楚地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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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fogxt@2005-06-02 07:36

楼上的,生命和感情如何用成本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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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_q@2005-06-02 10:13

楼上的有点理想主义了,生命和爱情从来都是有价的。出车祸撞死人也不过赔个几万,按你生命无价,那司机不是要枪毙?还有感情,什么叫“精神损失费”,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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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12345@2005-06-0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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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幽远 发布


柯南也是放过人的呢.....


哪个案子放过人?没印象,应该也不是什么杀人之类的大事把??

福尔摩斯,波洛他们可是直接就把杀人犯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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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icillin@2005-06-02 16:30

日本有出过一本关于“金田一少年杀人事件簿的差错”的书,建议楼主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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