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Drizzt 发布
黄娟少妇!
neophoenix@2004-09-18 12:26
践踏他人感情的文章...虽然针对得很有道理,但充斥着一股嘲弄,卖弄的市侩气...不堪收藏...可惜可惜...Drizzt@2004-09-18 14:53
黄娟少妇!neophoenix@2004-09-18 22:19
楼上兄台是不是搞错咯,如果真是只用贬低的手法来些低级趣味博大众一笑,那我又岂会可惜,可惜这位仁兄从第一开始就锋芒毕露,整个帖子明显就成了篇批文,我本人并非圣Fan,褒贬之文我都看,也觉得论点针对得很有道理,原可以用王道文风写一篇堂堂之文,可现在满纸的讽嘲之味,用词刁钻阴毒,非服人之文,乃寻衅生事之章,或者作者原想写篇搞笑...写到后来难以压抑对圣斗士的恶念就写岔了也未可知...^^bRy@N@2004-09-18 22:21
真是超长啊泡面囡囡@2004-09-19 03:51
笑。Harmatia@2004-09-19 06:03
我是《圣》的死忠,但是看到楼主的帖还是觉得很爆笑,hehehee_haha@2004-09-19 13:12
引用最初由 Drizzt 发布
黄娟少妇!
引用最初由 泡面囡囡 发布
另:个人意见,恶语相加于他人文章,终究不是一件太礼貌的事。看法不同或有之,批评若过刻薄,便见攻击意味了。
引用最初由 Harmatia 发布
所谓爱,不是说一个东西是完美的,而是明明知道它有多不完美但还是死心塌地啊 ^^
lxsilver@2004-09-19 16:41
敬仰,叩首泡面囡囡@2004-09-19 16:48
引用最初由 e_haha 发布
大人指教,小人虚心接受,因为本月特殊,或是太心浮气躁了一点,加之最近无论谋生还是爱好,咄咄逼人的活计都干太多了,一时转不过风格,敬请原谅!
neophoenix@2004-09-19 21:23
你既可评他人之作,我自可评你之文,有过分吗^^dongyez@2004-09-19 23:04
不管别人说什么bestword@2004-09-20 08:41
不过是一篇文章而已,同意的,举起手来喊声“对”,不同意,骂两句……最好还是别骂……写一篇针锋相对的挺圣文来烧香嘛yogada@2004-09-20 09:06
引用最初由 bestword 发布
写一篇针锋相对的挺圣文来烧香嘛
e_haha@2004-09-20 11:03
引用最初由 neophoenix 发布
你既可评他人之作,我自可评你之文,有过分吗^^
你回泡泡囡囡之文还算你知趣,她虽无责你之意,你心中想来也自知语言偏激,这样的话我帖也没白发,楼上两位的高见我也受教^^
christmasboy@2004-09-20 18:57
实在是一部垃圾作品,只有小朋友可以看看打斗场面而已,毫无内涵,情节,逻辑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