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iliiad 发布
因为L并不想冤枉好人……
楼主跟沉默权干上了……如果一个人安了一个定时炸弹后被捕,警察知道他安了定时炸弹,但不知道他安在那里,难道也不能逼供?
当然这种断水断粮的逼供显然太白痴……L这一话变成猪脑了……随便派个CIA过去半天不到就能让misa把月给招出来了 :rolleyes:
deepwater@2004-07-31 22:08
本来就是一场游戏啊,L这家伙也是蛮搞的啊……珍珠1980@2004-07-31 22:10
其实在中国刑讯逼供很普遍,据说公安局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先暴打一顿然后再讯问,效果比不打好很多。(我在法院实习时听他们说的,听他们的口气谁也没认为这是多么严重的事。)komi@2004-07-31 22:10
估计没有哪个国家的警察是不虐待嫌犯的,或者有时候暴力会比较容易达到效果,海砂是抓获基拉的最大最重要线索,虽然不人道可是她不合作也只能逼供了Raymon@2004-07-31 22:13
引用最初由 iliiad 发布
因为L并不想冤枉好人……
楼主跟沉默权干上了……如果一个人安了一个定时炸弹后被捕,警察知道他安了定时炸弹,但不知道他安在那里,难道也不能逼供?
当然这种断水断粮的逼供显然太白痴……L这一话变成猪脑了……随便派个CIA过去半天不到就能让misa把月给招出来了 :rolleyes:
iliiad@2004-07-31 22:17
引用最初由 wdd 发布
这个………………对于这句话我十分的不理解啊………………什么叫L不想冤枉好人??当其他的警察问:“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了?如果MISA不认识杀手怎么办?”L自己也回答到,即使真的是冤枉了MISA也是没办法的事,这就是L所谓的“不想冤枉好人”???????这绝对属于理解错误啊………………L不仅不担心自己有没有冤枉了好人,而且就算真的冤枉了,他恐怕也是抱无所谓的态度啊………………要不然也不会抓住月的百分之五的嫌疑不放了…………他是毫不在意有没有冤枉人的啊!这一点请一定要搞清楚再说话啊!~:D
Big_Fool@2004-07-31 22:38
严密的捆绑是必要的,毕竟她是超能力者。wdd@2004-07-31 22:54
引用最初由 iliiad 发布
冤枉了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说明了L并不想冤枉好人……misa很可能会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真正的杀手灭口,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只好不管有没有冤枉了 :D
徜徉@2004-07-31 22:56
沉默权,这个暂且不谈了……iliiad@2004-07-31 23:08
引用最初由 wdd 发布
但是L没有这么做,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MISA是杀手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只能证明他的运气很好,直觉很准而已(我已经尽量让自己的语言言简意骇了…………但还是很长啊………………汗…………不想看的话就跳过吧…………)
:( :(
wdd@2004-07-31 23:11
引用最初由 iliiad 发布
抓住月5%的嫌疑不防,是因为没有其他人有嫌疑。说实话,按照“排除掉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就是真相”的推理来看,L早就应该把月给抓起来逼供了,现在还没动手已经有些猪脑了 :rolleyes:
god007@2004-07-31 23:15
出不了结果的争论,都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谁也别想说服谁,大家一起吵吵就当赚钱的了.supereoo@2004-07-31 23:25
若真的论证据的话,可就有趣了。wdd@2004-07-31 23:31
引用最初由 iliiad 发布
看了半天,你搞错了一件重要事情……L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misa是第二杀手了,所以在这一点上L并没有冤枉misa,“misa是杀手的前提”是可以确定的。
至于非法取证……这种东西一向是取证失败就是狗熊,取证成功就是英雄……就看你有没有胆子和有没有信心了……
wdd@2004-07-31 23:41
引用最初由 supereoo 发布
若真的论证据的话,可就有趣了。
证据?
什么证据?
月杀人的证据是他有本笔记上写着犯人什么时候怎么死?
赫赫...搞笑吧。
我的观点,面对超能力变态杀人犯,L这样做没什么错的,现有所谓对犯人人道的法律并不适用于超人,墨守成规只会害死更多的人。
iliiad@2004-07-31 23:41
引用最初由 wdd 发布
……………………(我是真的很想打一串省略号的…………)漫画一开头就说了,月现在的问题是不知道L的真名,而L的问题是抓不到证据……证据啊证据啊证据!总不能对月说“在我所遇到的人里面只有你有百分之五的嫌疑,所以你就是杀手!”然后就把月枪毙吧!~而且L把月定为杀手嫌疑犯根本就是很牵强的行为,连L自己都这么表示了啊,他自己也并不排除在他不认识的人里面有杀手的可能性啊,所以还没有排除掉所有不可能的情况。我在另一个帖子里已经叙述过了L把月定为杀手嫌疑犯的种种不合理性和巧合性了,实在不想再重复了…………(实在太累了………………)
L早就应该把月给抓起来逼供了:……………………(我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所谓的逼供,意思是在没有足够证据的前提下,让嫌疑犯自己承认罪行的一种最为下下的方法,我称之为“狗急跳墙法”,而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犯所犯下的罪过,那么即使他不承认也会被法律强加执行刑罚,更用不着什么严刑逼供了…………所以啊,还是证据啊证据啊证据啊~~~~~~(………………555555555不要再让我说重复的话了拉~~~~~~):( :o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