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一直有个疑问,同人 ..

basis@2004-07-05 15:57

同人志是非正式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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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onY@2004-07-0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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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asis 发布
同人志是非正式出版物……


那样的话岂不是更.......
算了,反正不是国际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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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y@2004-07-05 16:27

同人志违反日本的著作权法律!这是肯定的!!
但是由于作者怕和它较真影响自身的声誉(同人志作者都是动漫爱好者,告他难免兔死狐悲,很容易引起其他动漫迷们的不满),一般不会对这些同人志作者动用法律武器。不过也有特例,过去看到过一则新闻,一个作者认为某同人志损害了自己作品中的形象(新闻里没说,我个人估计是成人向改编),把同人志作者告上法庭,名义是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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りんごのうた@2004-07-05 16:52

某期“纽甘西亚”不是有篇文章说日本取缔同人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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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ede1029@2004-07-05 17:33

这个有什么不妥?我不觉得同人志有什么不妥

你在KTV唱一首歌还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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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oichi@2004-07-05 17:41

H同人太多了,现在连FLASH版都有了,还有专业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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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羽风@2004-07-05 17:57

有很多漫画家是靠画同人志起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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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lake@2004-07-05 20:35

要是公开发表和依此获得经济利益的话,是要征得原著者同意并支付一定费用的吧。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应该是这样规定的,日本应该更严格。不公开出版的话,不是盗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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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y@2004-07-05 21:24

按以上各位所说的那真是奇怪了啊!
要知道我可是在ANIMATE店里买到《棋魂》的同人志的啊!一楼可以买到《棋魂》漫画、人物设定集、文字小说版,二楼的同人兼BL区里买到《棋魂》的同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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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QT@2004-07-05 21:38

同人志应该是不触犯法律的.......具体的条文什么的我说不出来,看事实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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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Wind@2004-07-06 00:37

采取商业运作的同人志应该要支付版权的吧,如果只是自己喜欢,没有任何商业目的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希望懂的人能来仔细解释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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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ioku@2004-07-06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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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eey 发布
同人志违反日本的著作权法律!这是肯定的!!
但是由于作者怕和它较真影响自身的声誉(同人志作者都是动漫爱好者,告他难免兔死狐悲,很容易引起其他动漫迷们的不满),一般不会对这些同人志作者动用法律武器。不过也有特例,过去看到过一则新闻,一个作者认为某同人志损害了自己作品中的形象(新闻里没说,我个人估计是成人向改编),把同人志作者告上法庭,名义是侵犯著作权!


这个倒是有可能的,不是不侵权,而是不想打官司。不过要是能列出具体的条款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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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志应该是不触犯法律的.......具体的条文什么的我说不出来,看事实就知道了


不可以想当然,没有具体的条文说什么都是没用的。“应该不触犯”,法律上是没有应不应该,只有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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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bbbccc@2004-07-06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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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suioku 发布

自己画的是没错,但是人物造型却是借用的。人物造型的著作权应该归原公司所有才对。不知道日本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张三李四是没有著作权法保护的,同理,3个圆加上几个点的造型也不会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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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QT@2004-07-06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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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suioku 发布


这个倒是有可能的,不是不侵权,而是不想打官司。不过要是能列出具体的条款就好了。



不可以想当然,没有具体的条文说什么都是没用的。“应该不触犯”,法律上是没有应不应该,只有是不是。

那么就“是”不触犯......
提到同人志,也许有人会联想到中古货,事实上是中古货交易被禁了,而同人志一直活的好好的。同人不只是有漫画,还有游戏。日本在游戏出版方面是很严苛的,但是同人游戏可以放心的贩售


我承认这些不过是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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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ios@2004-07-06 07:00

汗,关我什么事。最希望小日本窝里斗了,呵呵
楼主就别操心日本了,先把自己弄的幸福点才是真的。莫非你在日本搞同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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