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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5.25晚与曹之林见面会后我之观点+现场音频(5.28更新为完整录音版)

白色帝国之子@2004-05-2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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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参加曹志林与上海动漫迷见面会之后,回到家中,竟一夜不能成寐,索性一大早爬起来写点东西,免得一觉醒来就忘了要说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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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双重标准
> 周蓓女士认为动漫迷有双重标准,本人理解如下:动漫迷以宽容的态度对待盗版漫画、光碟却以苛责的眼光看待曹志林老师的正版小说棋魂,(我在此不探讨这是不是一码子事,是不是有偷换辩题的嫌疑)说白了,周蓓女士是想说:“你们这些看盗版长大的孩子有什么资格来谴责我们?”(我没搞错的话就是这个意思)嗯!(点头……)所以一个强盗是没有资格指着一个小偷的鼻子说:“你这是在偷窃!”
> 可惜啊!动漫迷不是盗版商,不然周蓓女士可以更加理直气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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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律与道德(这个社会还讲道德?!!)
> 周蓓女士谈话中一直提到法律,动漫迷是不可能谈法律诉讼之类的,因为我们没有立场。对于周蓓女士的发言本人理解如下(如有不当请指正):即使全上海的人全中国的人全世界的人都指责曹志林、上古出版社非法改编、抄袭、或者剽窃、甚至盗版,只要法律不说话,周蓓女士就可以拍着胸脯问心无愧地说:“我们没有错,因为法律没有制裁我们!”
> 这才叫冒天下之大不为而为之啊~~!(强!高杆!佩服!本人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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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原创与本土化作品(????!!!!)
> 从昨晚的见面会中,我们终于知道原来曹老师的小说棋魂不是原创而是本土化作品(周蓓女士说的,曹老师附和)。那么,什么是本土化作品?它与原创有何区别?周蓓女士显然也讲不清楚(周蓓女士啊~你讲的话可是要负责任的啊~!),好吧,虽然我刚看过何谓本土化作品但这个问题我不探讨,让我们退一步想,就算曹老师的这部作品不是原创,它凭什么被认为是本土化作品?我们再退一步想,就算这部作品是本土化作品,那么这部作品被称为本土化作品的价值在哪里?我们再再退一步想,就算这部作品有其价值的存在,那么曹志林老师及其出版社为这部作品所做的宣传与其作品本身所具备的价值是否相附和呢?(说实话:我就是退一万万步想,也想不出这部作品到底存在什么价值!郁闷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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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本人对这次见面会所要阐述的观点,至于其他我也不多谈了,本人对这次见面会只能以四个字来概括:鸡同鸭讲~(更加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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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务必要看网上视频,不然可能会连我在说些什么也搞不清楚~)

我不行了,我受到了严重的刺激。用盗版和抄书是两回事。周小姐明显偷换概念。我们用盗版,我们没说盗版是自己的,我们一直承认自己在用盗版。这曹老头儿从头到尾一个论调:抄书不算抄……嘿嘿,拿我们跟曹老头儿比,她真看得起她。
拿法津和道德划等号,建议她翻翻字典,好歹是个大学生以上,书读到腚里去了。明显是个打死不认帐,为虎作伥的东西。
最后,本土化和原创有什么区别?这个……我们国家以前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学,这算不算本土化?但是,曹老头儿抄了书硬说是他自己想的,这“拿来主义”算不算本土化?





现场音频



来自:SAM66

话数:8段(部分,剩下陆续补完)

下载:http://www.dmdcos.com/c/qihun/525.rar


看看他们是怎么狡辩的……

完整版录音:
http://www.dmdcos.com/c/qihun/cao-vs-mm.wav(50.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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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tia@2004-05-26 12:51

爽啊~努力下载中.嘿休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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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eoo@2004-05-26 12:52

这曹老师啊...好激动呦好爱玩太极呦好能亚灭德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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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霸王靠华山@2004-05-26 12:52

“我不要!我不要讲这个东西!”

这句话又将引领潮流了。

这叫什么见面会,正方连一个完整的问题都没问完过,8段音频里只听得见曹XX的叫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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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iss@2004-05-26 12:53

真该让去现场的同学们事先阅览下POPGO之前关于盗版与抄袭,以及法律相关的帖子…………
真真真真是的

一看就知道是动漫这边的人根本没准备什么,另,PS一个,周性女士是什么人?对方律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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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s1980@2004-05-26 12:55

这周女士的调调和某人很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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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霸王靠华山@2004-05-26 12:56

真要搞见面会,至少要有个第3方的组织者,不至于让姓曹的这样乱叫。

真难为几个现场的同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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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tia@2004-05-2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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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arsiss 发布
真该让去现场的同学们事先阅览下POPGO之前关于盗版与抄袭,以及法律相关的帖子…………
真真真真是的

一看就知道是动漫这边的人根本没准备什么,另,PS一个,周性女士是什么人?对方律师?记者?


牟得办法地..除非出动几个身为棋魂FAN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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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iss@2004-05-2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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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inatia 发布


牟得办法地..除非出动几个身为棋魂FAN的律师.


之前的帖子里是连中国法律关于抄袭的定义都引用出来的,律师用不用无所谓,就算没有司法立场,搬本法典阅读一下无伤大雅,违反不违反法律和有没立场又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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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fish@2004-05-26 13:01

周姐姐是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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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_haha@2004-05-26 13:04

曹说话一直咯咯巴巴的,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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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tia@2004-05-26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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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arsiss 发布


之前的帖子里是连中国法律关于抄袭的定义都引用出来的,律师用不用无所谓,就算没有司法立场,搬本法典阅读一下无伤大雅,违反不违反法律和有没立场又没关系


要的是律师的嘴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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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iss@2004-05-26 13:07

真无耻丫,听完了之后就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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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眼@-@@2004-05-26 13:08

明明是抄袭还那么理直气壮,真不知道他的脸皮有多厚,应该可以发射神州七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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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iss@2004-05-26 13:09

引用
最初由 hinatia 发布


要的是律师的嘴巴呀.


律师不过就是法律的嘴巴,是不是律师说出去的和到底存在不存在违反法律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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