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思考]棋魂事件还有多 ..

李迈@2004-05-2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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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如果是抱着为曹先生正名的态度发的帖子,我是支持的,只要你说得有理,是事实


为曹先生正名…………?
他抄袭了,我们还要为他正名,而这您就支持?我们举例来批驳他的行为,您就反对,说这是无意义的?
…………您前面还说“曹先生抄袭是事实”……好吧,恕小的蠢笨,实在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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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夯@2004-05-21 15:53

那些抗议的人,有无道理还未可知,而且你觉得"一方面说是抄,一方面说不是抄"这样吵到最后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对动漫事业都没有什么裨益.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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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玩@2004-05-2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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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照你这么说,这个B4的过程还旷日持久了,那么我还真是要去休息休息了,还有……你觉得有多少用处?这种B4?感情宣泄啊,你得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吧


我的意思很明白,“你”不代表“大家”……

你知道的,不代表“大家”都知道……

甲愤怒过了~不代表乙们就沒有继续愤怒的权利……

感情宣泄~笑~我说过了,就算是“滥”,只要它“滥”的有内容……

再有,我从沒有说过bs有用,或者说,我不喜欢用有沒有用来评判别人的行为,这是一个动漫fans论坛,不是什么有关部门……

考虑别人的感受~笑~不喜欢的帖子尽可以不看,有发帖子的权利,亦有不看帖子的权利啊~

而且,你的帖子,是不是也多少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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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nelblair@2004-05-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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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抄袭?最终结果呢,还是他在抄袭?这个曹先生抄袭的确已经是事实了,那么这个帖子这么详细地说明,真的没有倾向性吗?隐含意义不就是:大家快来看,多无耻,多无耻啊

是的,无耻,说一次,大家惊醒,说N次,那么就开始觉得你这个人太不厚道了,B4也有个限度,你以为B4就有用了?大家都B4,中国动满的发展就有前途了?矫弯过正就是现在所需要的。

我再重申一次我的最终观点:要承认错误,但是不能老停留在错误上面,甚至还在取笑自己的态度!!!关键是怎么改正,怎么改变,眼光是朝前的,不是朝后的

关于濫不濫,如果同一个角度的內容就叫濫了,但覚得話题,
又一幵始的单純的罵發展至--揭示--事件。

至于,那个隐含意义,在沒有证据之前,大家早早早早早早就这样认为,
問题是幵始单純的罵,發展到找让据 ,如果針对純罵而發,我也不支持純罵。

之后那些沒意見。
动漫,这个跟中囯动漫發展倒沒什么关系,跟中囯法律發展倒是有关。

矫弯过正,事件已経在矫弯过正了,找证据不屬于这个範圍?

那有取笑自己? 认为取笑曹某等同于取笑自己?


或者这話题在动漫站是濫了近来,就好像911时新聞有一段时間关注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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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夯@2004-05-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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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李迈 发布


为曹先生正名…………?
他抄袭了,我们还要为他正名,而这您就支持?我们举例来批驳他的行为,您就反对,说这是无意义的?
…………您前面还说“曹先生抄袭是事实”……好吧,恕小的蠢笨,实在无法理解……


你这样断章取义,我能说什么?

前面的朋友说了,做比较贴,是为了证明到底抄了多少,怎么才算是抄,被人说成抄袭,自己连证明一下也不去做就老老实实写检讨还跟着摇旗呐喊的人是不是有点太"厚道"了?

所以我也觉得自己开始过于主观,才说了"为曹先生正名,只要你说得有道理,是事实的,就行,我支持"的话.
如果你能证明曹先生不是抄的帖子,当然比那些无条件,反复抄作曹先生抄袭可耻的帖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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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尤@2004-05-2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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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那么没办法,对于"日本"这两个字不能释怀,对他们对我们的鄙视更不能释怀,说我幼稚也没有办法,而且我主张的是在了解自己的不足去做自己的事情.为棋魂不平除了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还有什么更大的作用?



“除了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还有什么更大的作用?”

天哪,“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如果仅凭这一件事就能有这样的作用,那已经是了不得的大事,还需要指望什么“更大的作用”吗?

不要忘记,就算是“原创”,也一样是在“中国人的创作秩序”中进行的,不良的文风艺风(以及曹先生在书中时不时暴露出的不良棋风等等),到底是对谁的伤害更大?是小日本?还是我们自己?难道我们是为着小日本才要“炒作”剽窃事件的?

如果这样的东西能够算“原创”,你不认为是对“原创”两个字的最大侮辱吗?
如果能够最大程度地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也就是你说的“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难道不是对“原创”事业的最大贡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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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砖@2004-05-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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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如果是抱着为曹先生正名的态度发的帖子,我是支持的,只要你说得有理,是事实



李迈同学说得极是
目前的"事实"只是我们这么认为而已
所谓的法律事实与我们"认为的事实"是很有差距的
所以说老百姓经常会发出"为什么这明明是A的错,B却赢了官司呢?"的疑问
以至于使民众对国家法院直至法律的不信任
这件事,不要想的那么简单
就算日方要起诉曹,也得向中方法院上诉,关于法律的适用问题我们就不谈了

连国内郭竟名抄袭<圈里圈外>事件都没那么简单(明眼人都知道,认定才是问题)更何况跨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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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夯@2004-05-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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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尤尤 发布



“除了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还有什么更大的作用?”

天哪,“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如果仅凭这一件事就能有这样的作用,那已经是了不得的大事,还需要指望什么“更大的作用”吗?

不要忘记,就算是“原创”,也一样是在“中国人的创作秩序”中进行的,不良的文风艺风(以及曹先生在书中时不时暴露出的不良棋风等等),到底是对谁的伤害更大?是小日本?还是我们自己?难道我们是为着小日本才要“炒作”剽窃事件的?

如果这样的东西能够算“原创”,你不认为是对“原创”两个字的最大侮辱吗?
如果能够最大程度地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也就是你说的“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难道不是对“原创”事业的最大贡献吗?


不良文风在我看来也是一种破坏秩序的行为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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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Jdaaaaski@2004-05-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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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也是,我的看法也是个人看法,也很片面,但是我认为也许对整个社会来说,也许炒得还不够,但是在动漫这个本来就觉悟相当之高的地方继续炒就有点让人受不了,而且大家的那种态度让我心寒,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一些小孩子对那些努力做着自己原创的人那么冷漠 ,那样B4,曹先生不好,大家知道就好了,有必要这样持续耻笑吗?尤其对一个动漫者,是为了表示自己比其他那些中国人觉悟高吗?与其这样还不如做点东西让他们看看,让日本人看看



看不过去了,BS曹同中国原创有什么关系,曹的那些东西也配叫做原创?
BS正是因为曹无耻抄袭对中国原创有很大危害才BS的

作比较也是为了拿出证据的理智的行为,起码比去书店闹和去日本BBS
刷屏更理智吧?这有什么过分?

没搞明白状况的是楼主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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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nelblair@2004-05-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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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那么没办法,对于"日本"这两个字不能释怀,对他们对我们的鄙视更不能释怀,说我幼稚也没有办法,而且我主张的是在了解自己的不足去做自己的事情.为棋魂不平除了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还有什么更大的作用?

这种說法,跟动漫事件无关,也是要說出来。

我不可以把軍囯主义者,跟日本內努力爭取把南京大屠列入教科本的人,劃上一个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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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pom@2004-05-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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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那么没办法,对于"日本"这两个字不能释怀,对他们对我们的鄙视更不能释怀,说我幼稚也没有办法,而且我主张的是在了解自己的不足去做自己的事情.为棋魂不平除了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还有什么更大的作用?


“为棋魂不平除了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还有什么更大的作用? ”

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理解错误,楼主的意思就是,为棋魂不平最多只能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外没有其它更大的作用了?是不是这样?

那么“规范中国人的创作秩序”……不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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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nelblair@2004-05-2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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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阿夯 发布


不良文风在我看来也是一种破坏秩序的行为啊,汗

那幸好楼主沒什么作品推出市面。

覚得討论現始有点变成斗咀,而且还是楼主先开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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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eoo@2004-05-21 16:06

阁下跑过来与fans争论“该炒,不该炒”这种事就很有意义了?吵到最后就对动漫事业很有裨益了?

再者,“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一些小孩子对那些努力做着自己原创的人那么冷漠,那样B4”,请问这和棋魂事件有什么联系?Fans们声讨曹贼抄袭和Bs原创有联系么?

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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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夯@2004-05-21 16:07

对以上的几位大人,我还有一句话说,希望去看看我所说的那些滥帖

天啊,真无耻

我看着就伤心

真是过分,太过分了。

对原创基本不看了。

你以为我的看法都是自己YY出来的?有想法当然是有例子造成了我的看法,你们对我的质问,希望你们自己多去看看那些回帖,多去看看那些帖子

当然我看不惯,象某人说的也许也在情感宣泄,怎么你们也觉得不耐了?那么我也对那些滥帖很不耐~~~同样道理,你也不是什么部门,叫我别限制别人,你现在在限制我的发言又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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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eoo@2004-05-21 16:09

好惊好惊,不认同你就等于限制你的发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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