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md2 发布
其实如果声明
“我是人渣,专作恶搞同人”
那一切问题都没有了…………
wdd@2004-05-09 18:04
名字最好叫做《“光之棋”小说版》,然后书中在加上诸多关于原版的信息,这样我才能接受!流星蝴蝶@2004-05-10 03:16
他连翻译都算不上sgg163@2004-05-10 03:39
他要是不署名,我就不骂了。kircheis@2004-05-10 14:25
问题是:出版后就成立商业活动,楼主的假设是没什么意义的md2@2004-05-10 14:27
其实如果声明fifman@2004-05-10 16:01
引用最初由 md2 发布
其实如果声明
“我是人渣,专作恶搞同人”
那一切问题都没有了…………
y3k@2004-05-10 19:11
这个假设有讨论的必要吗?arcer@2004-05-10 21:15
如果是翻译他人作品是要向原作者支付报酬的!arcer@2004-05-10 21:21
补充一点,翻译他人作品应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野蛮人@2004-05-10 21:26
说这人是同人简直就是侮辱了同人界!shawdon@2004-05-11 10:39
曹XX做人的基本素质都没有,没什么好说的liyitian@2004-05-11 13:10
引用最初由 arcer 发布
补充一点,翻译他人作品应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
偶估计曹某多半没征得原作者同意吧~~所以算不上是翻译。。。
该算是“改编”吧。。。。
野蛮人@2004-05-11 14:09
同人至少还对原作保持一种尊重~~那曹姓猪头……算了秋紫心@2004-05-11 18:14
……同人也好,原创也好,改变不了这部不入流的作品的性质……何况这连同人的边都够不上,至多是改编或者改写……哈丫@2004-05-11 19:22
如果这样性质差很多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