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败了]有一种rp叫做无 ..
echoIII@2004-04-10 10:10
我的意思是这个是先有书,然后才在网上流传,
而且是全文流传,没有遗漏什么东西……
一些评论……
http://www.shuku.net/pinglun/j/6135.html
cityjim@2004-04-10 10:12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fifman@2004-04-10 10:16
无极这厮前面直接盗窃剑风的原台词,结果还保持了一点feel。到了后来不知道怎么编了,就发挥他那一套“玄幻”的特色,来了个“百变魔女”……真xx恶心到吐。
ps:说错了,他应该看过漫画。不过似乎当时的情节和动画结尾进度差不多。或者他有意在动画结尾上加一个原创结局。刚刚想起来有骷髅骑士的存在。
霸王哆啦@2004-04-10 10:19
基本上就属于“借”了,我用这个字表达对劳动者的敬意。
cityjim@2004-04-10 10:23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zeta@2004-04-10 10:33
老实说~刚一开始还以为是那港漫大湿
又把手伸到那里去~汗
仔细看原来算是同人文的东西~大汗
Marsiss@2004-04-10 10:58
引用
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这篇要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同人,只要”当时“说明原作,就完全不存在剽窃这一说......而且,没有任何规定说同人必须要有原作的影子和味道,请注意这一点,这也就是免费同人的特点。EG的同人那么多,也没看见谁说不行的。不喜欢看大可以不看,就像我这样,也没人强求你看......
“我还是觉得,他是不是免费的和他写的是不是让人忍不住拍没什么绝对的因果关系,其实,我保不准就戴上顶打击原创的帽子,不过,这样的原创,我就要打击。”
再重复一遍,轰作品本身请随便,但希望是建立在尊重别人”义务劳动“成果的基础之上。
还是老话,什么是合格的同人,搞清楚了再来论这问题
这义务劳动该不该尊重在我决定,完全的无用功外加对原作的间接诋毁你让我去尊重他的劳动?笑话,难不成别人写了SEED的此种“同人”,你老兄还能在这里心平气和的摆出一副“人家劳动了,我们要尊重”的姿态?
此等尊重也不过就是盲目随从了,这世上本就没有一定要尊重免费劳动的道理,尊重该尊重的,其他,轰是一定了的
echoIII@2004-04-10 11:12
引用
最初由 Marsiss 发布
还是老话,什么是合格的同人,搞清楚了再来论这问题
这义务劳动该不该尊重在我决定,完全的无用功外加对原作的间接诋毁你让我去尊重他的劳动?笑话,难不成别人写了SEED的此种“同人”,你老兄还能在这里心平气和的摆出一副“人家劳动了,我们要尊重”的姿态?
此等尊重也不过就是盲目随从了,这世上本就没有一定要尊重免费劳动的道理,尊重该尊重的,其他,轰是一定了的
请教一下Marsiss,你所认为的合格的同人
是什么样子的?
ccercom2003@2004-04-10 11:15
楼主这帖标题今天上午改了三次啊。。。。。
adslisdn@2004-04-10 11:16
无语......
香港的那些人啊......
又让我想起街头霸王之类的东西了
Schatten@2004-04-10 12:02
不论是不是臭豆腐
还有一种情况是先在网络上流传
然后黑心书商出书
接着又返回到网络上
PS:我也很奇怪为什么坛子上的有些人有那么多时间去看动画漫画外加探讨研究,不得不敬佩一把
PS2:cityjim在Bremen?难怪我看着”“的用法纳闷来着:D
RealQT@2004-04-10 12:27
引用
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大家不要砍我
如果这部小说只是同人性质,仅是在网上发布而没有作为商业用途的话,那么他似乎就没有什么错的地方.......当然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随便大家BS好了
即使是同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台湾?)的法律关于这方面是什么规定呢?召唤强人出场呀......
要说ComicParty,那是明确的,在同人创作合法的日本....
我已经编辑这个帖子N次了.......
bibadi@2004-04-10 12:48
晕啊 写的还很流畅啊 晕了
绯村 剑心@2004-04-10 12:48
说句大家不愿意听的,其实中国就是盛产这种垃圾
莱茵哈特@2004-04-10 12:53
無極 難道是那個香港的無極
黃易的很多作品他都寫過續集呢 《尋龍記》我都看過呢
«12345678»共8页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