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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郭敬明又陷抄袭门新书被指抄袭日本动画
meteorobs@2010-09-15 00:02
2010-09-03 09:02:00 来源: 武汉晨报(武汉)
》》》网友
郭敬明是“借鉴帝”》》》作协
抄袭成不成立法律说了算》》》出版社
记者 鲁艳红
………………
8月24日,郭敬明大张旗鼓地推出纪念出道十周年新书《爵迹》,并在全国20个城市同时“引爆”首发仪式,火爆程度一时无两。然而新书上市不到10天,网上便出现大量评论,指责郭敬明的新书明显抄袭了日本一家动画公司旗下的作品《命运之夜》。这不禁让人联想到让郭敬明一炮而红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幻城》,当年陷入抄袭风波后,郭敬明选择“拒不道歉”。而此次,从传出《爵迹》上市消息后一直在微博上大谈此书的郭敬明对抄袭事件“闭口不谈”,而中国作协称抄袭行为成不成立是法律说了算,出版方长江文艺出版社则告诉记者,抄袭事件不属实,并已向最先爆出“抄袭门”的天津一家媒体发出律师函。
》》》网友
郭敬明是“借鉴帝”
郭敬明新书《爵迹》内容公布后不久,便有网友发现《爵迹》的剧情和日本一家动画公司在2005年出品的动画《命运长夜》有着惊人的相似,网友惊呼郭敬明不愧为“抄男”。
《命运之夜》在前几年非常红,主要讲述的是7位魔术师为了争夺圣杯,召唤出各自的使魔进行战斗的故事,这场战争被称为“圣杯战争”。据看过《爵迹》的网友称,郭敬明的新书中连数字都懒得改动,7位魔术师变成了7位王爵带着自己的使徒进行厮杀而展开。而在《命运之夜》中独有的“魔术回路”、“魔力”、“魔术刻印”等概念术语,在郭敬明书中换成了“灵魂回路”、“魂力”、“爵印”等。
豆瓣网友Soraempty“称赞”郭敬明手法比过去高明不少:“华丽的文字、愈发神奇的借鉴技巧,都是《爵迹》和小四教会我们的,甚至于金闪闪那强大的王之宝藏,也是在借鉴仅仅身为第七王爵的主角CP的天赋。”网友因此给郭敬明一个新的封号——“借鉴帝”。
》》》作协
抄袭成不成立法律说了算
“抄袭门”事件爆出后,中国作协副秘书长陈崎嵘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自己并不了解详情,并说:“作协本身没有相关的标准,抄袭行为成不成立是法律说了算,这得由法律来判定。”至于作协内部对抄袭者会做出如何处理,陈崎嵘先是表示郭敬明的新书还没有被认定抄袭,接着对记者说:“作协在处理此类事情时一般会考虑抄袭的严重程度,当事人事后认错态度,然后做出相应的处理。”
》》》出版社
负责《爵迹》出版的长江文艺出版社的王小姐,了解到网友的评论后表示:“《爵迹》的内容都是郭敬明独立创作的,这部小说大概一年前在《最小说》开始连载,每期的情节都是郭敬明独立思考后亲自写下的,不存在抄袭的可能,我觉得网上的说法全部是子虚乌有,对于网络中的不负责言论我们暂不评论。”
而在昨天,长江文艺出版社向本报发来“有关《爵迹》的新闻公告”的影印件。公告中称,天津某媒体对《爵迹》一书的创作情况进行不实报道,误导读者和社会公众,损害当事人的名誉,该社已向此媒体发放律师函,并委托专业机构调查取证,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
ST06@2010-09-15 00:09
王小姐OWO
jy02819746@2010-09-15 00:18
这图的既视感...
stzh1983@2010-09-15 00:24
神一样的配图啊,谁快去把傻芭那张图搬运过来,加上4老外对比下:D
ckz1211@2010-09-15 00:28
丫的,写这新闻的完全就一动漫盲。抄袭日本动画?fate那垃圾的动画版有什么好抄的?这白痴媒体活该被告上法庭。若写的是抄袭游戏剧本说不定我还会相信
キラキラ@2010-09-15 01:06
わたし、ツンデレなの:
抄袭行为成不成立是法律说了算---->没经法律判决我就怎么都不是抄---->你告我是你想出名---->法官没有公正判决---->官司输了,但是我就是没抄没抄没抄没抄没抄没抄啊啊啊啊啊啊——
cangqiong22@2010-09-15 01:24
作协……我对这组织本就好感全无啊……
爱星期天的风@2010-09-15 01:28
引用
最初由 ckz1211 发布
丫的,写这新闻的完全就一动漫盲。抄袭日本动画?fate那垃圾的动画版有什么好抄的?这白痴媒体活该被告上法庭。若写的是抄袭游戏剧本说不定我还会相信
你的吐槽点还真奇怪……
话说这不是传的很广了么…现在才到PPG?
没看过书不评价抄袭问题,我只是觉得这个娱乐题材不错,使徒的漫画很好看
0 Haku 0@2010-09-15 01:37
这译名让我看了好久才发觉是认命吧今夜推倒你…
是官译?
wang85127@2010-09-15 02:14
小四又火了。。
话说补魔那段得怎么样? 应该比蘑菇写得好吧?
SEELE@2010-09-15 02:19
看过的人快告诉我抄的是哪条线?
韩子@2010-09-15 02:41
居然还有人没去看原文么?年度最强严肃搞笑文啊
比黑执事更腐,比黑执事更搞笑……(大误
ra1@2010-09-15 07:09
小4就如同冷笑话一般的存在啊,怕书卖的不好么
怪蜀黍@2010-09-15 07:44
这行为最多算是未经授权改写动画/游戏。因为不是同一平面的东西抄不了。
正体不明@2010-09-15 07:48
引用
最初由 キラキラ 发布
わたし、ツンデレなの:
抄袭行为成不成立是法律说了算---->没经法律判决我就怎么都不是抄---->你告我是你想出名---->法官没有公正判决---->官司输了,但是我就是没抄没抄没抄没抄没抄没抄啊啊啊啊啊啊——
糟糕,糟糕了啊。
突然觉得这样有些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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