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傲滥 发布
记得版权问题……
[發起][棋魂小說化運动]!!!小說化意見反饋區已經開通,歡迎大家提供意見~
colonelblair@2004-05-12 18:49
cityjim@2004-05-12 18:52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傲滥@2004-05-12 18:56
记得版权问题……lain84@2004-05-12 18:57
大家都打上“同人”的字样……colonelblair@2004-05-12 19:04
引用最初由 傲滥 发布
记得版权问题……
引用最初由 lain84 发布
大家都打上“同人”的字样……
引用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善意的支持一下下~~~~
lslwyw@2004-05-12 19:04
以下文字打了2分钟,结果发的时候那帖刚好锁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劳动浪费,发在这里了,哪怕删了都好。。。。。。lain84@2004-05-12 19:16
引用最初由 lslwyw 发布
剽窃是艺术界最重的罪,艺术首重创意,连这点也意识不到的就不要在这里大叫了
colonelblair@2004-05-12 19:18
引用最初由 lslwyw 发布
剽窃是艺术界最重的罪,艺术首重创意,连这点也意识不到的就不要在这里大叫了
lslwyw@2004-05-12 19:24
引用最初由 lain84 发布
他借棋魂大热的机会炒作自己的作品骗钱是最让人在意的地方……什么艺术不艺术的YY就不要再提了……
wbcan@2004-05-12 19:43
fans有志气!不懂日语,无法出力,只能帮着提一贴。lain84@2004-05-12 20:25
引用最初由 lslwyw 发布
各人的看法不同把,艺术绝对不能容许剽窃是我的认为,你可以不赞同,但麻烦不要说我YY什么,说明白我也喜欢棋魂,但和狂热FANS应该有所差距,其实老曹只是借个名字但内容不同的话,我也不会说什么的,最多把它当网络上泛滥的某种东西而已
lslwyw@2004-05-12 20:38
引用最初由 lain84 发布
我只是觉得他的行为用不着“艺术”这么伟大的词来反驳。
ownfish@2004-05-12 21:02
支持一下,剽窃只会造成中国文艺界(也包括学术界)退步而已。要真站在中国人立场就应该抵制这一行为。colonelblair@2004-05-12 21:26
謝謝支持, 也不一定要懂日語, 不过具一定寫作能力, 对棋魂熟識就可以了~哈丫@2004-05-12 22:05
拜托哦,那头猪做的地事情也叫艺术,把别人的东西口述下就能写书,靠!社会黑暗,没办法,恶意炒作!引用最初由 lslwyw 发布
以下文字打了2分钟,结果发的时候那帖刚好锁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劳动浪费,发在这里了,哪怕删了都好。。。。。。
我最后再为这个问题发一贴把,棋魂是有小说的,确切的说,棋魂漫画就是由小说改编的,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剽窃罪了
这种事是多,但不是因为多我们就不管了,不然我明天也去写一篇《老太婆与海》,看能不能拿诺贝尔文学奖,你说他努力过了…………,他写的又不是手稿,他要写的是手稿我还认为写这些字是蛮累的,体谅他一下
剽窃是艺术界最重的罪,艺术首重创意,连这点也意识不到的就不要在这里大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