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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棋魂小說化運动]!!!小說化意見反饋區已經開通,歡迎大家提供意見~

colonelblair@2004-05-12 18:49



招幕熱愛棋魂的朋友加入!!!
支持棋魂的,除了罵外,還可以做什麼呢?
既然他的小說是抄來的又改得亂七八糟,
我們為什麼不自己寫一個受大家接受的小說版呢?

真!棋魂!小說化運動!
http://realhikarunogo.hk.st
翻譯是不一定需要的.
只要有一定中文寫作能力, 如同人創作~
作品的賞析也很重要, 為風格比較一致, 也需要相當部份的編校人員。
另外,現時最需要是宣傳,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集全國棋魂支持者的力量,創作一部真正不胡亂篡改的真!棋魂中文小說。



在这向所有热爱,維護,支持棋魂的朋友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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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jim@2004-05-12 18:52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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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滥@2004-05-12 18:56

记得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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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n84@2004-05-12 18:57

大家都打上“同人”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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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nelblair@2004-05-1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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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傲滥 发布
记得版权问题……

拜託 先生不要說一些五秒內可以回答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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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ain84 发布
大家都打上“同人”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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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善意的支持一下下~~~~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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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wyw@2004-05-12 19:04

以下文字打了2分钟,结果发的时候那帖刚好锁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劳动浪费,发在这里了,哪怕删了都好。。。。。。


我最后再为这个问题发一贴把,棋魂是有小说的,确切的说,棋魂漫画就是由小说改编的,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剽窃罪了

这种事是多,但不是因为多我们就不管了,不然我明天也去写一篇《老太婆与海》,看能不能拿诺贝尔文学奖,你说他努力过了…………,他写的又不是手稿,他要写的是手稿我还认为写这些字是蛮累的,体谅他一下

剽窃是艺术界最重的罪,艺术首重创意,连这点也意识不到的就不要在这里大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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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n84@2004-05-1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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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slwyw 发布

剽窃是艺术界最重的罪,艺术首重创意,连这点也意识不到的就不要在这里大叫了


他借棋魂大热的机会炒作自己的作品骗钱是最让人在意的地方……什么艺术不艺术的YY就不要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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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nelblair@2004-05-12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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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slwyw 发布

剽窃是艺术界最重的罪,艺术首重创意,连这点也意识不到的就不要在这里大叫了

如果沒鎖,我还想看这个"傲滥"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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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wyw@2004-05-12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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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ain84 发布


他借棋魂大热的机会炒作自己的作品骗钱是最让人在意的地方……什么艺术不艺术的YY就不要再提了……


各人的看法不同把,艺术绝对不能容许剽窃是我的认为,你可以不赞同,但麻烦不要说我YY什么,说明白我也喜欢棋魂,但和狂热FANS应该有所差距,其实老曹只是借个名字但内容不同的话,我也不会说什么的,最多把它当网络上泛滥的某种东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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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can@2004-05-12 19:43

fans有志气!不懂日语,无法出力,只能帮着提一贴。
还望以后楼主能密切报道此策划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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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n84@2004-05-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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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slwyw 发布


各人的看法不同把,艺术绝对不能容许剽窃是我的认为,你可以不赞同,但麻烦不要说我YY什么,说明白我也喜欢棋魂,但和狂热FANS应该有所差距,其实老曹只是借个名字但内容不同的话,我也不会说什么的,最多把它当网络上泛滥的某种东西而已


我只是觉得他的行为用不着“艺术”这么伟大的词来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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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wyw@2004-05-12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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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ain84 发布


我只是觉得他的行为用不着“艺术”这么伟大的词来反驳。


无论如何他已经出书了,写在文字上的东西要对读它的人负责的

我自己也写东西,不过是纯为兴趣而已,虽然人设很多都直接从动漫游戏照搬,但剧情绝对和其他的没有交集。虽然自己写东西的原因和田中一样,都是为自己而写的,但如果我在网络或什么地方看到和自己写的一模一样的东西,那种感觉绝对不会好,所以曹XX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小佃是没有看到,他要是和棋魂的原作者看到这东西,不外乎2种反应:
1。勃然大怒然后诉诸公堂。
2。笑着说一句“在中国这是司空见惯的”不予追究

前者虽然丢人,但总比后者好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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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fish@2004-05-12 21:02

支持一下,剽窃只会造成中国文艺界(也包括学术界)退步而已。要真站在中国人立场就应该抵制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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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nelblair@2004-05-12 21:26

謝謝支持, 也不一定要懂日語, 不过具一定寫作能力, 对棋魂熟識就可以了~

除了这里以外, 応该还有兩處地方, 現在起步階段~ 待有一定人员再合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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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丫@2004-05-12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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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slwyw 发布
以下文字打了2分钟,结果发的时候那帖刚好锁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劳动浪费,发在这里了,哪怕删了都好。。。。。。


我最后再为这个问题发一贴把,棋魂是有小说的,确切的说,棋魂漫画就是由小说改编的,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剽窃罪了

这种事是多,但不是因为多我们就不管了,不然我明天也去写一篇《老太婆与海》,看能不能拿诺贝尔文学奖,你说他努力过了…………,他写的又不是手稿,他要写的是手稿我还认为写这些字是蛮累的,体谅他一下

剽窃是艺术界最重的罪,艺术首重创意,连这点也意识不到的就不要在这里大叫了
拜托哦,那头猪做的地事情也叫艺术,把别人的东西口述下就能写书,靠!社会黑暗,没办法,恶意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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