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解除对收养子女的父亲权法律就允许收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结婚,但尊卑亲属间依然不可。
jedi@2006-04-06 09:26
拉美西斯二世那庞大的后宫里,有两个就是他的亲生女儿Clifford-HX@2006-04-06 09:28
没有意义拉!就算不结婚又能怎么样。。。。即使是亲属照样粘在一起我们也没有办法啊!huntercai@2006-04-06 09:30
引用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解除对收养子女的父亲权法律就允许收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结婚,但尊卑亲属间依然不可。
Aura@2006-04-06 09:42
引用最初由 potatobean 发布
是真的吗?哪本历史书上有?我还没听过这么骇人听闻的事情,只听过允许娶除了自己生母的父亲的其他妻子。
不过某天看过一篇文章说武则天的外甥纳兰。。和武则天的母亲杨氏有染,这不就成了外孙和外祖母[/KH]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neongo@2006-04-06 12:33
人家打着亲属的旗号住在一起搞同居整天鬼混又能拿他们怎么样?天生牙@2006-04-06 12:53
让我想起了明天生物课要考基因……快去复习……bean@2006-04-06 15:47
寒,这是啥,和动画有关么……fw190a6@2006-04-06 16:32
好像读侥口令一样。kenshin770@2006-04-06 23:39
怪叔叔的必修课程末日苍雨@2006-04-07 00:18
...........这个是有必要那几个例子真能说明问题 父女=。=!lizzymonkey@2006-04-07 00:43
我插的嘴愣没人理我~~~fajue@2006-04-07 02:36
当人口分配出现大问题的时候。。。Re: [普法]长久以来你们都错怪日本人民了。
shaw_young@2006-04-07 05:21
害我看了这么多帖,总结一下是不是引用1.我们不是可以跟任何一个女人结婚的,因为有些女人,是不允许跟她们结婚的。尊卑亲属相互间不得通婚,例如父女之间、祖父孙女之间、母子之间、或祖母孙子之间,如此等等。如果这种人互相结合,这种结婚是邪恶的,是乱伦的婚姻。甚至由于收养而发生尊卑亲属关系的人,相互之间也不得结婚,纵然收养关系消灭,通婚的禁止依旧存在。因此,由于收养而曾经是你的养女或养孙女,即使你已解除对她的家长权,也不得跟她结婚。
引用2.旁系亲属之间也存在着同样的禁止规定,虽然所牵涉的范围,并不如此之广。兄弟姐妹间当然是禁止通婚的,无论他们是同胞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都不能通婚。如果一个女人因被收养而成为你的姐妹,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你肯定不能跟她结婚。但若收养关系由于解除家长权而消灭,你就能跟她结婚;如果你自己被解除了家长权,结婚也不受任何障碍。因此又规定,收养女婿为子的,必须先解除对他女儿的家长权,收养儿嫁为女的,必须先解除对他儿子的家长权。
引用4.但是兄弟或姐妹双方所生的子女,或一方是兄弟他方是姐妹所生的子女,相互之间可以结婚。
KJ-YS@2006-04-07 07:01
…………反正这辈子是没戏了 = =potatobean@2006-04-07 07:48
引用最初由 lizzymonkey 发布
我插的嘴愣没人理我~~~
那再插嘴一句,武则天她姐嫁的是贺兰,不是纳兰~~~
纳兰的祖先那会儿不晓得还在哪~~~说不定在渤海国打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