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酷论坛>『动漫主题讨论区』>[普法]长久以来你们都 ..

[普法]长久以来你们都错怪日本人民了。

霸王哆啦@2006-04-05 02:27

记得不久前有人提起过日本法律允许表亲间结婚但禁止收养的子/女和自己的血亲子/女结婚。
这条法律规定被引以为怪并遭到广大妹控的唾骂。
然而今天我在翻阅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纂的发学总论中找到了这个。
第十篇 婚姻
……
 1.我们不是可以跟任何一个女人结婚的,因为有些女人,是不允许跟她们结婚的。尊卑亲属相互间不得通婚,例如父女之间、祖父孙女之间、母子之间、或祖母孙子之间,如此等等。如果这种人互相结合,这种结婚是邪恶的,是乱伦的婚姻。甚至由于收养而发生尊卑亲属关系的人,相互之间也不得结婚,纵然收养关系消灭,通婚的禁止依旧存在。因此,由于收养而曾经是你的养女或养孙女,即使你已解除对她的家长权,也不得跟她结婚。

2.旁系亲属之间也存在着同样的禁止规定,虽然所牵涉的范围,并不如此之广。兄弟姐妹间当然是禁止通婚的,无论他们是同胞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都不能通婚。如果一个女人因被收养而成为你的姐妹,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你肯定不能跟她结婚。但若收养关系由于解除家长权而消灭,你就能跟她结婚;如果你自己被解除了家长权,结婚也不受任何障碍。因此又规定,收养女婿为子的,必须先解除对他女儿的家长权,收养儿嫁为女的,必须先解除对他儿子的家长权。
……
  4.但是兄弟或姐妹双方所生的子女,或一方是兄弟他方是姐妹所生的子女,相互之间可以结婚。
看到了吧,这是公元六世纪以来西方世界所遵从的普适原则呀
:)
引用

Re: [普法]长久以来你们都错怪日本人民了。

萬里小路隆光@2006-04-05 02:33

引用
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记得不久前有人提起过日本法律允许表亲间结婚但禁止收养的子/女和自己的血亲子/女结婚。
这条法律规定被引以为怪并遭到广大妹控的唾骂。
然而今天我在翻阅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纂的发学总论中找到了这个。
第十篇 婚姻
……
 1.我们不是可以跟任何一个女人结婚的,因为有些女人,是不允许跟她们结婚的。尊卑亲属相互间不得通婚,例如父女之间、祖父孙女之间、母子之间、或祖母孙子之间,如此等等。如果这种人互相结合,这种结婚是邪恶的,是乱伦的婚姻。甚至由于收养而发生尊卑亲属关系的人,相互之间也不得结婚,纵然收养关系消灭,通婚的禁止依旧存在。因此,由于收养而曾经是你的养女或养孙女,即使你已解除对她的家长权,也不得跟她结婚。

2.旁系亲属之间也存在着同样的禁止规定,虽然所牵涉的范围,并不如此之广。兄弟姐妹间当然是禁止通婚的,无论他们是同胞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都不能通婚。如果一个女人因被收养而成为你的姐妹,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你肯定不能跟她结婚。但若收养关系由于解除家长权而消灭,你就能跟她结婚;如果你自己被解除了家长权,结婚也不受任何障碍。因此又规定,收养女婿为子的,必须先解除对他女儿的家长权,收养儿嫁为女的,必须先解除对他儿子的家长权。
……
  4.但是兄弟或姐妹双方所生的子女,或一方是兄弟他方是姐妹所生的子女,相互之间可以结婚。
看到了吧,这是公元六世纪以来西方世界所遵从的普适原则呀
:)


的確是普适,但政治聯姻往往不遵循這樣的規則的說……
引用

iewnus@2006-04-05 03:34

怎么觉得这么绕的慌呢- -b
引用

Re: [普法]长久以来你们都错怪日本人民了。

木★木@2006-04-05 06:27

引用
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但若收养关系由于解除家长权而消灭,你就能跟她结婚;如果你自己被解除了家长权,结婚也不受任何障碍。因此又规定,收养女婿为子的,必须先解除对他女儿的家长权,收养儿嫁为女的,必须先解除对他儿子的家长权。
……
不得不说这条还真灵活啊,这个就叫做"合理避税"吧...[/han]
是为了给谁开后门准备的?可能就是2楼说的政治婚姻吧
引用

huntercai@2006-04-05 07:32

引用
最初由 雷欧力 发布
日本有日本的法律.中国有中国的规定

日本就算可以父女结婚也轮不到中国人干涉啊.......
不过像日本企图抢夺东海油田.我们国人还是要痛骂.

兄妹控的话日本的风俗别国说三道四不是礼仪之举.
不过也请在自己国内那样.不能说~我是从外国来D.我们国家可以那样D~
难道胡锦涛同志就会大笔一挥.OK.国外人在中国定居有治外法权利.?

不过我还是很佩服上次电视那个老美的...老美在中国买下盗版去美国卖钱....还在自己家楼顶上装了个超大的yu缸...还不许邻居干涉...(快把楼压塌了)
跑题了....-_-



这位看来真的不知道外国人在中国实际上就是超国民待遇...... = =
引用

云起龙骧@2006-04-05 09:00

怪不得nina后来直接叫他爹塞努哥了……原来解除了父女关系即可啊……真是卑鄙啊O(>_<)O
引用

抚子@2006-04-05 09:07

可惜那个老外最后还是没有建成浴缸
而且那个老外作的很好 没错 我们不但要盗版 还要把盗版卖到其他友好邻邦去娃哈哈哈哈哈
引用

漫畫懶人@2006-04-05 09:07

好方便的政策........

ps 第3點是甚麼?
引用

谜一样的水母殿@2006-04-05 09:13

1.我们不是可以跟任何一个女人结婚的,因为有些女人,是不允许跟她们结婚的。尊卑亲属相互间不得通婚,例如父女之间、祖父孙女之间、母子之间、或祖母孙子之间,如此等等。如果这种人互相结合,这种结婚是邪恶的,是乱伦的婚姻。甚至由于收养而发生尊卑亲属关系的人,相互之间也不得结婚,纵然收养关系消灭,通婚的禁止依旧存在。因此,由于收养而曾经是你的养女或养孙女,即使你已解除对她的家长权,也不得跟她结婚。

喂喂,都没看这条么,父嫁不能啊……
引用

kukulza@2006-04-05 09:17

大多数国家通用法律~中国除外~还有就是~真想搞在一起不结婚法律治不了罪 不过好像前阵有则消息兄妹近亲通奸说是给治罪了在德国orz 其实我也是头一次听说还有国家能治罪~
引用

血染@2006-04-05 09:17

引用
最初由 huntercai 发布



这位看来真的不知道外国人在中国实际上就是超国民待遇...... = =


郁闷异常……

中国的国民不值钱啊
引用

z-hunter@2006-04-05 09:28

好复杂+麻烦
像同级生动画里的兄妹才可以其他的就算了吧-__-
引用

huntercai@2006-04-05 09:36

引用
最初由 z-hunter 发布
好复杂+麻烦
像同级生动画里的兄妹才可以其他的就算了吧-__-



并不复杂

比如说收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不解除收养关系不得结婚这条来说

通常情况人一旦进入成年(或者有了独立的经济能力)收养关系就会自然解除 因此只要挨到成年就可以了

这也正是"义妹"可以大行其道的原因
引用

vonzheng@2006-04-05 10:30

说道表亲结婚,中国在民国之前也是允许的啊。
现在是不可能的了。
而养子或养女与养父或养母结婚,这即使是古代我们汉人(胡人除外)也是不允许的啊。
引用

Malion@2006-04-05 10:31

不知道大陸有沒有童養媳這東西的存在,這東西根義妹跟本可以說快同一性質!!
引用

«12345»共6页

| TOP